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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租金 法院调解解除租赁合同

2022-04-06 16:58:06陈琳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惠萍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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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6日讯(通讯员 陈琳)近日,三明将乐法院调解一起涉土地纠纷的案件,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春耕生产的正常进行。

据悉,2014年,杜某与溪源村的梁某某、张某等10户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杜某自2017年开始每年支付相应承包费,在租赁的土地上经营畜牧业。后因经营不善,杜某离开溪源村任由土地荒废,不肯解除承包合同,且租金至今分文未付。

春耕在即,将土地租赁给杜某的村民代表心急如焚来到将乐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杜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

了解到情况后,诉调对接中心的分流员立即将案件交给调解速裁庭的法官进行诉前调解。经过陈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被告杜某与10户农户签订调解协议,同意解除双方的土地承包合同,承诺将稻田恢复原状,并在6月底前付清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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