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协拟选聘百名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
2020-06-04 11:26:49来源:三明政协责任编辑:肖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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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省河长制规定》等文件精神,三明市政协与三明市河长办公室共同协商,拟选聘百名市、县(市、区)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 一起看看需要怎样的报名条件? 被聘用后有何义务和权利? 选聘条件 热心河湖长制等公益事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参加监督、参谋、巡查、宣传、联络、示范活动的市、县(市、区)政协委员。 程序与办法 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 2020年6月19日前,在市区的市政协委员向市政协委员工作室报名;驻县(市)的市政协委员和县(市、区)政协委员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协委员工作室报名。 6月19日前,县(市、区)政协结合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填写《委员河长推荐人选信息表》《委员河长申报表》电子版与1寸个人免冠电子照一并报送市政协委员工作室邮箱mxgh08@163.com。 审定和通过 由市政协人资环委、委员工作室与市河长办审定;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通过。 举行聘任仪式 市政协和市河长办联合举办百名“委员河长”聘任仪式,向“委员河长”颁发聘书。同时举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有成效。 责任义务 宣传引导 要积极开展河道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向周边群众广泛宣传党委政府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情况。 反映问题 要积极投身护河巡河行动,及时发现和捕捉涉河文明和不文明现象,向当地或上级河长办公室反映,也可在e三明随手拍平台、融媒体发展中心进行曝光,或通过e三明政协之窗反映意见建议。 视察调研 要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做实“四篇文章”,为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美好水生态环境积极开展视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 监督评价 要对各级行政河长的履职情况开展相应的民主监督;对各级司法机关、司法部门在河道保护管理中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引领示范 要遵守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治水、护水的主体责任,自觉维护“委员河长”的声誉、形象,不得以“委员河长”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组织保障 01 “委员河长”工作由三明市河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级政协、河长办及相关单位要将委员河长选聘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全力推动落实。 02 各级政协、河长办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选聘委员河长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 03 由三明市河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委员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协委员履职考评,给予加分。每年评选一次“十佳委员河长”,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委员河长”予以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重点报道。 04 由三明市河长办公室会同市政协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委员河长”进退机制。委员河长开展相关活动时,须报经当地河长制办公室同意或授权,严格遵守河长制管理有关规定。 百名“委员河长”,五项责任义务,四条保障措施,市政协贯彻落实市委做实“四篇文章”,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要求,充分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美好景象,共建“林深水美人长寿”的美丽新三明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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