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保减免政策 为企业送来“及时雨”
2020-04-07 09:41:49来源:三明日报责任编辑:林张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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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社保减免政策的落实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给企业新产品投产上线增加了信心。” 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钟惠义说。 东莹化工是清流县重点税费源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萤石矿开采和氢氟酸的生产销售,年前氢氟酸价格下跌,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使企业生产按下了“暂停键”, 300多名员工各种费用持续支出,成了企业的一大负担。清流县税务局主动与企业对接,解读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预计可为企业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88万元。负担减轻,企业暂停多时的“小钢瓶”生产线再次上马。 “这次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盘活了现金流,相信我们一定能挺过这次难关!” 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办人谢新苗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回流困难,三元区税务局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预计减免费款70多万元,使企业坚定了复工复产的信心。 市税务局迅速落实社保费“减、免、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企业送来一场“及时雨”。 针对疫情,省、市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政策规定。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月至6月,对于三明市参保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实行减征政策。单位缴费费率降至4.35%,其中,职工医保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的8%减半征收;生育保险费率由0.7%下调至0.35%。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出台以来,市税务局加大宣传指导力度,组织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指引》和《惠企政策汇编》,逐条梳理“减、免、缓”优惠项目,并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社保优惠政策传递到位。疫情期间,引导缴费人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e三明等非接触方式办理缴费事项,受理预约办事296户(次)。同时,市税务局加强与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沟通,增强部门联动,不折不扣落实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经测算,今年2月至6月全市社会保险费减免将惠及企业9530多户,减免费款2.5亿元以上。 (吴文凯 王长达 张柳华 陈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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