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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2018-08-06 10:03:00巫瑞万来源:三明日报责任编辑:林张清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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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莽林海富民路

——三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三明日报记者 巫瑞万

绿色群山,郁郁葱葱。

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三明林改,从初期明晰产权到林权有序流转,再到林业金融创新服务、推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一步步向纵深推进,历经近40年的三次飞跃,为全国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参考借鉴,发挥了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探路子、出经验、作示范的作用。

现在,广大林农已经把连续38年全省第一的亩均森林蓄积量,又提高了0.4立方米、达到7.2立方米;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918亿元,林农每赚三元钱中,就有一元钱来自林业。2017年市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

第一次飞跃:分股不分山 分利不分林

我市是全国林改的策源地,起步早、影响大。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探索林业改革。一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

期间,永安洪田村是第一个“敢吃螃蟹”的村,被誉为中国林改“小岗村”。由于村里信息闭塞,村民除了那几亩农田外,没有其他收入,想打工都没地方去,过着穷得叮当响的日子。那时,林木不值钱,村民没有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谁都不愿意去经营山林。包到山林的村民,害怕政策会变,一拿到林木,也不知道维护就“杀鸡取卵”,忙了一年也挣不到几个钱,卖100元木竹得向国家和集体交50多元税费,除去抚育成本和砍运工资,就所剩无几了。

时任村支部书记邓文山形象地说:“林业部门赶着我们去种树、管着我们去砍树、盯着我们去卖树、催着我们去交费。村民砍下一根毛竹,才得到一双筷子。”

孩子读书、家庭开支都要用钱,怎么办?于是,一些村民就上山偷砍木头扛去卖。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砍,有的甚至雇请民工成立专业队上山砍,还有的用上“传呼机”。

“要致富上山去砍树”一时成为当时村风民风。眼看着一片片森林被砍光,面对村民又“靠山不能吃山”的现实,洪田村干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思量再三,认为只有改革才有出路,村里的百姓也盼着干部早下决心,早点改革。

1998年林改发起人之一、时任洪田村村主任赖兰亭喊出了“林业不改村里的林子,真的就要被砍光了!”

从1998年5月开始,洪田村内就开始讨论分山到户的问题,村两委干部因势利导,探索讨论村里林改方案,思考如何把集体林的“责、权、利”落实到户到人。

历经几上几下20多次的大小会议讨论,1998年9月28日晚,邓文山在村两委会上,斩钉截铁地说:“今晚不讨论出个名堂,谁也别回家!”

那天晚上,经现场投票统计,占八成以上的村民赞成分山,形成了村里“分山到户”的初步决议,开启艰难的林改破冰之旅,成功地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山林承包问题、个人与集体等各种矛盾问题,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村级林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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