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2018-05-16 15:57:33蔡晓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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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5月16日讯(本网记者 蔡晓卿)记者从三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日前,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石牌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乐世长工作失职造成多支付村集体资金问题。乐世长(非党,事业职工),在负责小湖村2012年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招标预算、验收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大意,未认真审核把关,在预算、验收饮用水工程水池土方量时计算错误,致使小湖村多支付工程款53908.68元。对此,乐世长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5月,石牌镇人民政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乐世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 2.县水利局干部苏敬廷、陈上桢在挂钩帮扶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大田县坑口水库管理处干部陈上桢在借调县水利局工作期间,根据安排负责挂钩帮扶屏山乡内洋村贫困户苏某,但其在帮扶过程中,未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深入所挂钩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进行联系走访慰问,而是以将慰问品、慰问金交由村干部代发的形式进行慰问,且在岗位调整后帮扶责任尚未脱钩的情况下,竟两次未参与大田县水利局组织的慰问活动;同时,大田县水利局扶贫办主任苏敬廷未能及时对陈上祯挂钩帮扶的人员予以滚动调整,帮扶工作出现断档情况。陈、苏二人在精准帮扶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致使我县于2018年2月被市里通报批评。2018年4月,县纪委驻县农业局纪检组给予陈上桢、苏敬廷二位同志批评教育。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具体表现,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作为治理重点,综合施策,坚决整改,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带头转变作风,形成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又要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把整治工作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又要追究有关乡(镇)或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要聚焦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群众、调查研究、履职担当等方面,立足于看得见、管得着、抓得住的具体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监督调查处置,以严肃执纪执法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担当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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