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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志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05-03 10:39:01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委网站责任编辑:蔡晓卿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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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三明市监委、中共宁化县委批准,中共宁化县纪委、宁化县监委对宁化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志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强令下属违规处置案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涉嫌职务犯罪。

张志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丧失底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宁化县纪委、宁化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张志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宁化县纪委监委)

张志龙简历

张志龙,男,1969年6月生,汉族,福建惠安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0月至1994年3月,任三明市宁化县法院法警;1994年3月至1997年9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1997年9月至1998年9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副中队长;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淮土派出所所长;2004年8月至2007年6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2007年6月至2013年5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主任科员;2013年5月至2018年4月,任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2018年2月,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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