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一摩的司机遇车祸后 遭自装遮阳伞刺喉
2016-08-05 09:56:20廖昌照来源:三明日报责任编辑:肖晓敏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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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16时许,永安市洪田镇上石村28岁村民张某驾驶闽GT5879号出租车在永安市武装部门口与槐南镇槐南村51岁村民罗某思驾驶的闽GDN801号摩托车加装的遮阳雨伞相刮,造成罗某思摔倒被遮阳伞柄刺入喉咙。永安交警秩序中队民警詹昌藩正好路过将罗某思送医院抢救治疗。目前罗某思已无生命危险。 经民警调查,罗某思是载客的摩托车司机,还好摔倒时没有载客。 办案民警陈小虎说,摩托车加装遮阳雨伞至少有三大危害:一是飘,遮阳雨伞张开后随风飘荡,致使驾驶车辆轻则不稳定,重则侧翻摔倒;二是挡视线,影响他车行驶,容易造成追尾或变道时相撞;三是易刮擦,加装遮阳雨伞的摩托车在行进中,因伞大伞柄容易与来往车辆和行人刮碰,造成车祸及伞柄刺伤等严重后果,因此加装遮阳雨伞是有害的,也是违法的。 近日,永安交警大队开展加装遮阳伞整治行动,一周内没收加装的遮阳雨伞165把,罚款1.65万元。(廖昌照) 编后: 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貌似凉快,其实更加危险。永安市就曾发生骑自行车老人被摩托车遮阳伞刺瞎眼睛的事件。近年来,交管部门持续整治加装遮阳伞,但编者认为整治不能停留在路面督查,应当从源头开始,对遮阳伞加工点、商家多加劝诫,别再让这种危险品上市。 (王长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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