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9·20”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纪实
2015-11-25 09:51:36郑承光 应钦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肖晓敏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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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4日讯(福建法治报记者 郑承光 应钦)近日,笔者在将乐县看守所见到“9·20”交通肇事逃逸驾驶员姜某维。他神情呆滞,垂头丧气,悔恨不已地说:“想不到抱着侥幸的心理躲了还不到两天,就让火眼金睛的民警逮住了。” 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突发惨案 今年9月20日18时47分,将乐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省道S204岭文线南口隧道路段,一辆二轮女式电动车被撞,驾驶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抢救伤员,勘查事故现场。 因当事人受伤昏迷,对肇事车辆未能提供有价值信息。民警经过仔细勘查,在现场发现道路上除了几处刮擦痕迹外,并未留下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受害人送医院抢救后被诊断为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系重度颅脑损伤,生命垂危。被害人数十名亲属情绪激动,当日多次到交警大队要求及时破案。此案引起县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陈清雄局长、王志忠政委指示交警大队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快速破案。由于大队事故中队警力不足,副政委郑继伟、交警大队大队长戴燕明立即从城区直属中队抽调詹道曦、刘嘉等业务骨干与事故中队一道成立“9·20”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他们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侦破措施。决定根据现场遗留物与刮擦痕迹,首先确定肇事车辆的车型为侦破方向。交警大队迅速做出部署:第一组从事故地点往城关方向查看各路口的监控录像,第二组从事故地点往南口方向查看各路口的监控录像,第三组从事故地点向周边地区扩散进行现场走访。同时安排警力对现场痕迹进行比对鉴定。 案发现场 缜密摸排 当晚,根据对被撞二轮女式电动车车尾肇事车辆遗留的刮擦油漆鉴定,确定车辆为一辆红色的车辆。9月21日凌晨时分,负责查看监控的小组反馈,20日傍晚18时31分,在南口隧道附近的苦竹村监控卡口出现一辆南口至城关方向行驶的红色带雨棚的正三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该车于18时15分左右出现在南口乡监控卡口,18点31时出现在南口隧道附近的苦竹村监控卡口。经过监控视频对事故地点过往车辆比对,只有该车辆车身是红色的,且该车经过南口隧道的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基本吻合。 收到这一重要信息后,郑继伟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及时调整侦破方向及工作部署:继续安排监控小组对出现在苦竹村监控卡口的红色正三轮摩托车的行车轨迹进行跟踪调查;安排城区直属中队中队长詹道曦带队对南口乡进行走访排查;根据监控小组反馈嫌疑车辆最后出现在的地点是老消防队台板厂附近这一线索,由戴燕明带队在台板厂附近对符合嫌疑车辆特征的正三轮摩托车进行逐车检查。 嫌犯落网 9月21日21时左右,在南口乡走访排查的詹道曦得到南口某修车行老板提供的线索:20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南口里坊村姜姓村民曾驾驶一辆符合嫌疑车辆特征的车到他店里维修。随即,詹道曦带领调查小组立即赶往南口里坊村。姜姓村民告知调查组,该车车主是他的弟弟,他弟弟姜某维当日傍晚确实驾驶该车从南口赶回城区台板厂附近的出租屋。 21日22时15分,大队民警赶赴城区台板厂出租屋,将姜某维带回大队。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姜某维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供述了9月20日18时许,驾驶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载着老婆孩子从南口里坊村回城关台板厂出租屋。在行驶至南口隧道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由梁某娣驾驶的二轮女式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姜某维见天黑,路上没有过往他人看见,且隧道里没有监控探头,在侥幸心理驱使下,不仅没有抢救伤员,反而驾车逃逸。他随后连夜将车辆雨棚拆除,将正三轮摩托车开往高唐方向藏匿。岂料,天网恢恢,不到30小时就被民警在台板厂出租屋内抓获。 目前,姜某维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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