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医院开设“绿色通道” 特殊患者可先救治后缴费
2015-08-03 10:14:41刘莉婷 伍 娟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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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突发,家属不在,没有救命钱,患者该怎么办? 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受伤的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急需治疗怎么办? 急重病人送到医院后,抢救过程与住院治疗过程如何对接? 对万千病患而言,白衣天使救死扶伤,带去生的希望。然而,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当救人被救治费卡住,治病可能就会变成“致命”。 在将乐县医院,有这样一个紧急救护的“绿色通道”,疾病、事故突发的患者可享受“先救治、后缴费”制度。 “先救治、后缴费”体现了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对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起到很大作用。 “绿色通道”救治车祸伤员 镜头一: 时间:7月21日23时许 事由:将乐县境内万安至将乐高速路段发生一起客车侧翻事故,32名患者受伤。 现场回放:面对突发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将乐县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紧急安排3辆120急救车前往事故发生地,并通知各科室所有值班和待班的30多名医生、护士到医院待命。 救护车到达医院后,32名伤员按照病情危重优先,儿童、老人优先,及“先救治、后缴费”制度,陆续送往相应科室进行救治。 镜头二: 时间:6月9日13时45分 事由:将乐县境内玉华隧道,两辆重型牵引车发生追尾,3人受伤,其中1人被卡在驾驶室。 现场回放:接到电话后,将乐县医院急诊科120迅速出诊,并于5分钟后抵达现场。 在现场,司机周某因前额及右肘大面积挫裂伤伴肌束断裂、胸腹部及下肢被驾驶室挤压,无法将其从变形的驾驶室中解救出来。危急之下,医护人员兵分两路,一路由护士将另两名患者先行经高速转送至医院治疗,另一路留下一名医生在现场时刻观察周某的病情变化,并给予包扎止血、补液、吸氧等对症治疗。 15时10分,伤者移出驾驶室后,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考虑周某病情危重,且无家属在场,将乐县医院急诊科立即予以开通绿色通道,继续予以补液、抗休克、监测生命体征等初级生命支持,并完善CT等相关检查后确诊肝脾破裂,迅速收治外科二区进一步治疗。 何为“绿色通道”? 这是怎样的一个“绿色通道”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将乐县医院急诊科科长陈文辉。他说,2013年,国家卫计委发布《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后,医院急救中心便开设了这样一个急救“绿色通道”。 这个“绿色通道”是指,从患者的呼救开始,急救中心的受理、快速出诊、现场救治、途中转运、院前与院后诊接、连续救治、手术、ICU、生命平稳等一系列过程。同时,急危重症患者,及无主(没有家属)患者可享“先救治、后缴费”制度。医院如何执行? 医院是如何执行这项制度呢? 陈文辉介绍,医院对需急诊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与此同时,医院做到“三先三后”,即“先抢救后分科、挂号,先就诊后缴费、办手续,先治疗后检查。”相应的检查、手续由医院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字后执行。在患者的初步抢救完成后,医院再通知患者家属补交费用、办理相关手续。哪些患者可享“先救治、后缴费”? 哪些患者可以享受“先救治、后缴费”制度呢? 陈文辉说,根据国家卫计委相关《规范》要求,此类患者包括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复合伤等患者的急诊处理;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无法确定身份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等。民政局开设专用账户用于弥补欠缴产生的亏损 陈文辉告诉记者,一般患者初步抢救完成后,在接到医院通知后,大部分患者家属都能在当天补交相关治疗费用。 然而,也有部分患者因无法验明身份,且没有家属同伴陪护,无法缴交相关费用,在医院会产生一定的欠缴,为此,将乐县民政局专门开设了专款专用账户,用于弥补“先救治、后缴费”制度产生的亏损。 “一旦医院为此类患者实行救治,待患者抢救完成后,医院便会到110备案,并将患者名单及所产生的治疗费用清单报送给民政局,经民政局审核后,便会往专款专用账户上存入一万元。”陈文辉说道。 相关链接: 2013年国家卫计委发布《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要求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符合标准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因患者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 今年1月28日,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官方网站再次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危重孕产妇、急危重老年患者、急危重儿科患者,医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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