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据测算,目前永安国税局有312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可享受此优惠政策。根据10月和11月二个月相关申报数据统计,受惠新政永安纳税户每月约可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730万元,月可减免增值税22万元,年可减免增值税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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