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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六条禁令”治理“权力借贷”顽疾

2014-08-18 15:47:31杨燕蓉 叶水江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洪元惠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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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六条禁令”,从制度上治理“权力借贷”顽疾,有力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我市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并将参与民间融资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范围,要求公职人员务必做到六个不准:不准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准参与高利转贷活动;不准为民间高利贷活动提供担保;不准为高利借贷活动、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方便和保护;不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投资或出借资金等形式获取高额收益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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