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需要更多民间人士的参与。比如,中国现代教育史上最成功的一次改革———1922年壬戌学制改革,便是由民间知识精英主导,其方案从全国14个省提出的14份方案中择优,最后确定。

近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推出“民间版”的高考改革新方案,引起社会关注。(6月14日《新京报》)

在那天的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提出:鉴于目前中国国情,高考改革会不会导致更大的腐败?这种担忧其实已久,甚至成为一种条件反射,以致不自觉地将“高考改革”与“产生腐败”画等号。一方面社会年复一年大声疾呼高考必须要改革,认定“不改革中国教育便永无出路”;一方面一提改革便立刻联想到“腐败”,于是形成一种十分奇怪而矛盾的社会心理。

那么,既然是一种思维模式,就让我们来看看它的合理性。众所周知,高考改革的核心是教育自主权的问题,那些有此担心的人大概认为:一旦高校有了真正(而不是5%)自主招生的权利,全国那么多所高校,教育部怎么管得过来,到时岂不天下大乱?事实上,中国这么大的国家,那么复杂的地区差异,靠教育部当然难以管得过来。

基于此,我们是不是可以改变一下思维方向:教育改革不光是教育部门的事,也不光是研究教育的专家们的事,而首先是全体中国人的事,因为教育涉及每一个中国家庭的利益。并且,正像那天发布会上一位清华老教授所说的,教育腐败是官本位的产物,官官相护的产物;教育腐败最怕教育家———没有哪位大学校长愿意拿自己的名声来“开玩笑”,更没有哪位校长愿意自己学校声名狼藉!因此,笔者认为,我们不能以高考改革会带来一些腐败来拖延改革,而应该考虑如何最大限度地动员民间力量来监督和遏制教育腐败。

所以,除了21世纪教育研究院之外,还应该有更多的民间机构来参与改革方案的研究。在这方面,我们有很好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中国现代教育史上最成功的一次改革———1922年壬戌学制改革,便是由民间知识精英主导,其方案从全国14个省提出的14份方案中择优,最后经过全国省教育联合会大会(又称全国教育联合会)讨论修改确定。

另外,改革应该由多方人士来参与,尤其是真正的教育家,比如八十年代高等教育改革中功勋卓著的人物: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先生、华东科技大学校长杨叔子先生、北京大学校长丁石孙先生等。他们上承五四一代教育家的精神传统,懂得中西文化教育的差异;既有深刻的教育理念,又有大量的教育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属于知行合一的教育家。他们在这次改革中应该是不可缺少的人物。此外,还应该有第一线的中学校长、中小学教师、公务员、企业家及普通公民,因为不同的人群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以避免为改革埋下隐患。

需要指出的是,高考改革还是一个配套工程。而令笔者担心的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只有21世纪教育研究院这么一个“民间”版的方案,显然远远不够。应该有不同的机构提出不同的方案,这样才能确保改革的良性结果。并且,在具体拟定方案时,有两方面是应当并重的:一是公平性和可行性并重;二是借鉴中国教育历史经验和世界各国当下教育改革的经验并重。

笔者殷切希望,面对高考改革及教育改革,整个社会能够以一种既积极又理性的态度,对历史负责任的态度,首先从转变思维模式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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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24日接受人民网访谈时指出,2009年共有11个省份进行新课改高考。有的省把学业水平测试作为高考总分的一部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今后的高考制度将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考录方式。(《人民日报》4月27日)

勿庸讳言,现行的高考制度存在着一些弊端。正如戴家干先生所言,一次考试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终生。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说,不仅仅要看一次高考考试的成绩,也要看平时的学习情况,就是学业水平测试,以及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从这个角度上讲,进行高考制度改革,破除一考定终身,看重考生的综合素质,是没有什么争议的改革大方向。 毫无疑问,将学业水平和综合评价纳入高考录取,会出现这样几种状况:成绩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考生(假定为成绩较好),其能力素质不尽相同甚至是悬殊很大。换言之,有的人可能高考成绩优秀,但综合测评或许就一般或者不合格;而有的人则不但高考成绩优秀,能力也出众;还有的人高考成绩不佳,但综合能力过关。那么,综合测评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有哪一所高校不希望尽最大可能地录取全面发展的考生?无形中,在同一个录取分数线下,天平就倾向了成绩好且能力高的考生,而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的学生被招录的门槛就被大大提高了。

学生品学兼优素质出众,是教育的理想,也是高考制度改革的目的。只不过,高分低能固然令人叹息,但这能完全归咎于学生吗?从小学开始的长期僵硬的教育体制,让学校和家长追求分数至上,一味“鞭策”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考试书”,为了考试而学习,为了高考而拼搏,他们有多少时间和机会去增强自己课本之外的能力呢?基础教育的缺陷,让学生们饱尝了高分低能的苦楚,让学生饱尝了高分低能的苦楚,如今改革了却只从“高端”抓起,让学生单方面为之付出代价,我觉得这不公平。

还有,“综合测评”纳入高考,在现实的运作中会不会出现诸多“人情往来”、“关系交易”的干扰?实际上,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录取过程能否排除各种意想不到的干扰,能否保证公正与公平,令人担忧。

所以在我看来,高考改革应是“自下而上”的改革,而不是单纯破除一考定终身考试模式的改革。更可行的做法是,首先在基层教育(小学、中学)考试体系中增加素质评定和综合测评的内容,从基础抓起,大力引导培育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让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改革逐步推进高考制度的改革。取消一考定终身的考试制度,而保留重成绩轻素质的应试教育体制,其实本身就是滑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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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地对“高考移民”问题给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其规定如下:“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3月20日《京华时报》)

  近些年来,教育部不断地针对高招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改革,可以说这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那就是对高考制度进行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不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改革,就会越来越不适应当前民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因此,每年教育部门都就高考制度颁布一些新的政策。而纵观这些年来的高考政策,我们就会发现,每一次出台的这些政策,只是对高考制度的修修补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高考中存在的那些问题,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触动,可说是 “改而不革”。但就是这样一次次聊胜于无的变动,每次都能引起极大的反响。

  就拿本次的对“高考移民”的规定来说吧,仅仅就是让考生“借考”而已,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也就是说对那些因种种原因而背井离乡的考生,只不过就近提供了一个考试的场地罢了。这样的规定,且不说借考的手续十分的繁琐,就算是得到了学习所在地的“借考”同意后,也仅仅是让考生节省一些回原籍考试的时间与路费罢了,无法真正解决异地就读学生的实际问题,与解决高考移民以及改变教育不公平等问题相距甚远,其进步是十分有限的,

  就是这样一个无关痛痒的规定,仍然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也说明了人们对教育公平的焦虑。自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制度确实给我们教育事业带来了很大的转机,给国家培养了大批的急需人才,许多人的命运也因此而发生了改变。这些年来,尽管高考改革的步伐一真没有停歇,但是高考公平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对优质教育资源的争夺几近白热化,“高考移民”现象愈演愈烈。“高考移民”成为横亘在高考改革上的一个壁垒,这个问题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与和谐。

  诚然,高考改革确实面临着诸多困境,也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但我们希望教育部门能够提高改革效率,多触及一些实质性问题,而非只局限在那些浅层问题上动些小手术、作些小调整。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在以人为本的时代大背景下,高考制度如何克服弊端更进一步,如何迈向更加和谐与公正,那要求高考改革的脚步应当迈得更大一些。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逐步地消除教育不公,体现出教育公平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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