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相关人士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特别指出,咨询与质疑是两个概念,商务部发出咨询函的主要目的,是对有关管理措施和制定这些措施的背景提出咨询,并没有要求加以改正之意。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都是国家重要的机构、部门,在维护包括贸易在内的国家利益方面,两者并没有根本立场上的不同。另一方面,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又有各自的事务领域,出于不同的专业视角,对同一件事也可能存在理解和具体做法上的差异。我们认为,两者在iPad征税一事上的意见分歧是事务性的,当两个国家机构在国家利益这一共同平台上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如何平衡、如何协调解决,定然有正常的机制和渠道。
这件事之所以引起社会关注,恐怕与国门日益开放有关系。在以前,出入境的自由受到很大限制,普通居民出国的机会不是很多,因此关税话题,包括关税怎么收、关税高还是低,并没有进入公共关注层面。现在,随着国家的开放以及国际经济贸易的广泛联系,应该说关税问题离生活越来越近,也将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讨论。
关税是国际通行税种,可以增加一国财政收入,更主要的作用是保护本国生产。贸易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劳动就业等许多重大问题,因此关税领域的相关动作,常常成为一些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手段。通过关税的设置与调节,如何平衡国际自由贸易与必要的贸易壁垒之间的矛盾,是一个总是能引起国际关注的话题。
对个人而言,比如在iPad事例中,关税高低可能意味着个人要缴纳不同额度的钱。对一个国家而言,关税对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进出口贸易都有很大影响,某个领域的入境贸易品关税高,则表明国内这一产业领域受到了国家的保护,这种保护既可能基于经济理由,也可能基于政治理由。
如果放在国际范围看,一个国家的保护行为对其他国家来说,可能就是伤害,也就是关税调节需要考虑国内、国外两个方面,这是一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系决定的。我们还需要看到,一种关税体制的合理性是动态的,当国家向世界开放,接轨国际贸易规则时,这种关税体制就可能暴露出不适应的一面,需要加以调整。
我们现在能够很方便地在商场、超市买到进口商品,出国购物或者从国外邮购、托购物品,也将会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关税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日常生活,人们基于生活体验会对国家开放程度有自己的看法,并且也涉及到国民对政府的评价问题。
在开放的前提下,国与国的联系是经济上的,也是国民生活上的;国家可以从国际市场中获得利益,国民也应当分享到国家开放与国际交流的好处。因此,关税不仅与国家政治、经济高度关联,也与国民日常生活高度关联,从本次iPad征税争议中可以看出,关税影响民众生活的一面确实在显现出来,有必要正视并加以回应。
">因为iPad入境的关税问题,商务部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针对iPad征税引发的争议,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缴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打击走私也是海关应尽的职责,但对个人自用物品征税的原则应当适度宽松,不能有惩罚性。(11月9日《新京报》)
尽管商务部一再解释,发出咨询函的主要目的应当是澄清有关管理措施和制定这些措施的背景,并没有要求其加以改正之意。但显然在iPad随旅客入境要不要征1000元的关税,两个部门的看法不一致。
作为国际贸易的政府主管部门,商务部要为中国是否遵守WTO的规则负责。中国加入WTO时承诺,贸易政策在中国全部关税领土内统一实施,并承诺建立一种机制,使个人和企业提请国家主管机关注意贸易制度未统一适用的情况。显然。商务部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也是履行一个国家对国际社会的承诺。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有关iPad的关税问题上,我们遇到了问题:贸易政策在境内出现了矛盾,没有得到统一一致的执行。
国人出境公务或者旅游,已经有好多年不再购买电子类产品自用或者馈赠亲友了。原因很简单,在国内市场可以买到既便宜又有质量保障的产品为什么还要费劲从境外往回带呢。化妆品、包、服装、手表、奶粉成为出境回国的新宠,由于高额的关税,这些产品在境外的价格要比国内便宜得多。由于这些产品有着明显的自用特征,尽管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中的规定,其中的大部分物品需要纳税。但依据大家的个人感受,旅客入关时,并没有严格的查验措施。
宽松的入关查验让嗅觉灵敏的商人们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由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原来传统的批量进口———批发———零售的模式被打破,点对点、小批量的网络交易方式越来越多。网点店主们通过邮寄、委托、自带等蚂蚁搬家式的进口方式大行其道,绕过了海关,偷逃了关税,数额不断增长。从今年夏天开始,海关总署开始大力打击这种蚂蚁搬家式的走私活动。
但按照商务部人士的解释:WTO《信息技术协定》是中国加入WTO中的一项重要承诺,中国2001年加入WTO后即开始了ITA产品的降税,到2005年,ITA产品的关税已经降到零,主要包括计算机、半导体及半导体生产设备等,核心是各类计算机产品。iPad自然也名列其中。
国际承诺和部门法规在iPad上发生了冲突。iPad遇到了“蝙蝠到底是算鸟呢还是算兽”的难题:它到底是应该被归到《信息技术协定》中所说的计算机类产品中,至多打17%的增值税呢,还是应该按照海关的规定归到需要交20%税的20类产品中?
显然,这不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在国际承诺和国内规章发生矛盾的时候、在民众利益和打击犯罪发生矛盾的时候,当立法目标和实际执行发生矛盾的时候,选择前者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的基本原则。
iPad是一个信息化、全球化浪潮中诞生的新事物。海关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应该回到为什么制定这些政策的原点中来,应该和相关的部门认真商讨面对新问题的新对策,而不应当简单地套用以前的文件。我们需要让文件跟上时代变化的速度,而不是相反。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的争议,显示了两个部门对国家利益的不同角度的理解。海关总署的考虑,包括经济安全、关税收益、防止走私等。商务部的考虑,包括政府对国际组织的承诺、国家商务利益。不同角度,对国家利益可以产生不同的理解,显示了“国家利益”的复杂性。
通常,“国家利益”被视为一种至高利益,同时被视为不难判明的一种客观存在。商务部与海关总署的争议,至少能使我们看到,国家利益怎样实现,从不同角度可以产生不同的理解,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有利于实现国家利益,并不总是简单的。
关税水平维持在何种程度更加有利于国家利益,近代以来一直有不同的理解。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自由主义,处在理解的两端。从绝对意义上说,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自由主义都不存在,哪怕最封闭的国家,也有国际贸易;哪怕最开放的国家,也没有撤除海关。然而,从理念上来说,趋向于贸易自由主义还是贸易保护主义,可以产生差异巨大的国家行为差异。
关税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直接可见的是征税收益,后面埋伏着的是关税对特定产业的保护性作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产业结构、产业效率、就业率等方面的影响。关税的直接间接收益,与贸易扩大的直接间接收益,如何比较,如何确定不同策略对国家利益的大小,这是贸易自由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之间永远会争论下去的话题。
即使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主义话语不断走强的今天,争论仍然有时和缓有时激烈。如果存在一个世界政府,那么关税将没有正当性。但世界是以国别形式区分的,关税就成为国家主权收益的重要来源。虽然世界经济增长能够使各国得益,但政府的责任在于国家经济成长,而世界经济增长不是任何一个政府的直接责任。贸易自由主义认为关税是“起负作用的铁路”,并证明关税壁垒不仅损害世界经济而且直接损害壁垒国自身,贸易保护主义则认为关税可以给国家带来收益。
至此,我们还没有引入以消费者身份而存在的国民。国民对关税的态度,关税是否应当考虑国民的利益感受,以及国民的利益该怎样判断,仍然是问题。商务部强调关税要考虑国家加入WTO的承诺,这关系到国家的国际政治信度,可能还关系到如果有背承诺可能带来的贸易利益损失。海关总署强调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堵塞走私漏洞,同样是强调国家利益。而出入境携带自用物品的征税,对国民来说,涉及到的是具体的生活,属于家庭和个人利益。
一般地,我们可以说,国家利益高于家庭和个人的利益。这完全没有问题。不过,如果我们再追问一下国家和国家利益的意义,问题就会再次出现。国家的意义在于保障国民的各种权益,国家利益终极而言在于使国民得到利益。
对中国人来说,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直接与关税发生直接联系。虽然关税一直深深锲入人们的生活,但传统上它是以“打包”形式出现,体现在人们购买进口物品和服务的终端行为之中,而很少与个人生活发生面对面接触。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出入边境,需要办理关税事务,有越来越多的人成立企业,需要与关税打交道。关税从概念变成直接的生活。即使人们的身体没有出入国境,互联网交易仍然使人经常在消费上涉及出入境问题。人们直接感受到关税对消费价格、生活水平造成的影响,从而产生对关税的明确态度。
怎样的关税水平是有利的,作为经济问题,主要关系到国家利益,由此不同角度可以产生不同的理解;作为生活问题,主要关系到消费中的国民的利益,由此产生了不同于国家利益的新的理解角度。
关税不是管理部门的专业问题,而是国家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现在关税更是从一个经济概念变成一个与公民直接联系的公共领域。怎样在国家利益的不同理解中寻找平衡,这是关税的传统问题;怎样考虑公民对关税的态度和关税对生活利益的影响,这是关税在中国的新问题。
公民不是国家的看客,而是国家的目的;公民利益不是国家利益的反面,而是国家利益的归依。当我们谈论关税时,必须考虑到公民对关税的意见和感受,这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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