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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媒体频频接到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教师的投诉,反映在前不久补发增补工资的过程中,他们每人被强行要求“捐”出两个月工资计4000元左右。当地教育局有关领导称,“捐”两个月增补工资给政府建立慈善、解困基金,只是教育部门的建议,并没有强迫教师,2000多名教师自愿认捐率达98%。(2月9日《扬子晚报》)

如果这2000名捐款的教师真是出于自觉自愿,那我就提请国务院给海陵区授予“首善之区”的牌匾——— 98%的教师认捐4000元工资,由此折射出的慈善指数,恐将是很难打破的吉尼斯纪录,到哪去找这世界级的“首善之区”?!

现在一些官员讲话越来越没谱,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请问这位领导:有谁跟人民币过不去,更何况是自己的血汗钱?如果没有 “不事先在一份自愿捐款确认书上签字,则领不到一分钱”,有几个教师愿意一下子捐出4000元?沿袭去年“被”字说法,海陵区的这场“慈善秀”,教师完全是“被自愿”、“被慈善”。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该区教育局的领导称,早在2008年该区公务员补发增补工资时,每人就捐出了两个月的增补工资。参照此前的这个做法,所以……这是什么混账逻辑!难道前面做过的事情,后面就能当真理学吗?公务员认捐两个月增补工资,那也带有浓重的“被自愿”成分。不信搞个无记名投票,看有多少公务员是真心愿意捐款的。


慈善是个高尚事业,很大程度就在于它出于自愿。一旦打着它的旗号逼人掏钱,那就完全走形变味、让人生厌了。多年来,在不少地方,存在一种“趁涨打劫”的坏风气:哪个群体涨工资了,就有人捧着个“化缘钵”守在门口,不认捐就不让进门领取——— 晋级提薪是这样,职称兑现是这样,普调工资是这样,甚至病退职工涨薪也是这样……

运用手中的权力,打着慈善的旗号,公然强奸民意,到底有多少钱用在了慈善事业上,没有人给个回音——— 扣款没收据,用钱没告示,完全是一笔糊涂账。在坊间,“被自愿”的人士气愤地说:公权部门的“扣捐”,不如街头的敲竹杠乞丐,人家好歹还放些鞭炮才索要些钱,而强逼捐出的钱水泡都不泛一个,鬼知道有没有被某些为富不仁的官员中饱私囊。

《劳动法》颁布这么多年,在“公门”里仍盛行“趁涨打劫”的歪风,这实在是对法律的大不敬。笔者以为,“被自愿”的捐款无关慈善,只关乎权利。那2%——— 四五十名拒绝认捐的教师显然不能算是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不高者,而是自身权利的觉醒者、捍卫者,也是公民权利的希望所在。也只有这样的人多了,“趁涨打劫”的歪风才会终止,假慈善真济私的恶行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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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媒体近日接到泰州市海陵区教师投诉,前不久全区2000多名教师补发增补工资,他们被要求“捐”出两个月工资,每人计约4000元。区教育局说,早在2008年,全区公务员补发增补工资,每人就捐了两个月增补工资。看来,“被捐”教师并不孤独,教师与公务员是“被一视同仁”的。

组织捐款,目的纯良,功在当代,利在社会。钱是捐给当地政府的,政府将以建立慈善、解困基金,帮助全区需要救济的困难群众,此乃大爱之举。谁要是想不捐,真有点拉不下脸。政府出具了“指导意见”,捐款是“有组织”的,况且还有人在旁“反复宣传”,不捐就成了思想境界不高的表现。

困难群众需要帮助,全社会都应当力所能及提供帮助。但政府帮助困难群众,绝不是独立于非困难群众的善行,政府只是受非困难群众委托,代表他们履行帮助困难群众的道德义务。以为自己是一个道德上的先知先觉者,居于道德高地,可以向民众发号施令,“亲自指导”群众捐款,这是权力无知的表现。

政府帮助困难群众,方法很多,可以动员的资源很多。政府资源取之于人民,其方法来自人民授予政府的权力。政府可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覆盖面,通过这种“长效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利。但是,一些地方政府舍不得花钱,也不懂培育民间慈善组织,于是热衷于“亲自”办慈善。他们简单地定一个募捐额度,层层分解下去,层层抓落实,捐款任务最后落到所有居民、企事业单位头上。对某些人而言,单位指定了捐款额度;对另一些人来说,捐款被单位财务代扣代缴了。这种“有组织”的慈善,实际上变成了苛捐杂税,一年一度甚至一年几度。


但凡慈善事业,古今中外都离不开组织,中国古代寺庙施粥、宗族设立公田,国外由教会、慈善基金会组织慈善。现代的慈善事业,更有着劝募与实施的组织机构,构成全国、跨国网络。这类善举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捐不捐、捐多少,一切以自愿为原则。这种基于自愿的慈善,在国外发展得不错,扶危济困能力不差,并发展出慈善文化。

我们某些地方政府习惯了权力的运用,懒得在发展慈善文化、民间慈善组织上动脑筋。现在各地政府财政收入不少,年增速远高于居民收入增速,但政府还是不愿意掏自己的腰包帮助困难群众。当然,政府有许多地方要花钱,但帮助困难群众也是政府的一项本职工作。也许政府太不善于“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了,他们是过于无能了。

于是,“向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就变成了自上而下的乱摊派。有关方面给“被捐”者发了“自愿认捐书”,看起来签不签字由你,其实制造了一种情境,谁不签即成异类。在“慈善”、“解困”、“自愿”的字眼背后,其实是赤裸裸的权力与强制。公务员和教师,是最方便权力行使的人群,其“被捐”恰恰暴露了权力的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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