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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消息称,周正龙于2009年10月、11月又先后发现了大量老虎脚印,周正龙也正委托以顾玉树律师为代表的五人律师团进行申诉,要求改判自己无罪。(《三湘都市报》2月8日)

一场惊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周正龙版“华南虎事件”早已于2008年底就划上句号。然而,因为缺少全国公众的“关注”、缺少记者围堵采访而落寞了一年多的周正龙终于又不甘寂寞了。周正龙想再次得到媒体关注的心情很好理解:就是因为上次他及一班急于“见功”的官员们联手演戏,他才成了一时“红得发紫”的人物,一时间,山沟沟里的普通人,成了风光无限、被媒体追逐采访的“大明星”,并开始大讨采访费。因此,才有了占地200平方米、有着红砖和水泥浇注的旋转楼梯的两层小洋楼。“失败”的华南虎照背后,是“成功出名”、“名利双收”的周正龙。

而在华南虎事件中其他的相关责任人也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被免职的镇坪县经贸局局长谢坤元,私分单位经费被判处贪污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后来开了腊肉厂;镇坪县原林业局局长覃大鹏被处分以后,虽然不上班,但按月领工资……如此“处理”,才有了周正龙等一伙人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在无视法规、无视诚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所有参与华南虎造假的人,并没有因为忽悠了全国人民而受到严惩,执法之软,既是对国家神圣而威严的法规的漠视,更是对严重缺乏诚信行为的纵容。

对周正龙来说,老虎只是他挣钱的道具,套用一句时髦的话,周正龙“又见老虎”、“又想上诉”,哥挺的不是老虎,是关注度。我们还是别再理周正龙的事了,否则,我们又要上他的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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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周正龙一个申诉的机会

周正龙申诉:虎照事小,法治事大

创作了“正龙拍虎”故事的那位名义上的第一作者,再一次出现在大家面前。被称为“挺虎派最后一人”的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向记者透露,周正龙于2009年10月、11月又先后发现了大量老虎脚印,他已委托律师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诉书,要求改判其无罪(《武汉晚报》2月7日)。

我想,这次周正龙拍到的可能是真老虎的脚印照片。我的理由不算充分,只不过就是周正龙有了几次造假被揭穿的经验教训,作为一个尚有正常智力并有相当社会经验的老油条,他应该明了制造虎照而不被识破的办法了。

我断定周正龙有新照片、新证据,也断定这次的照片是真迹照,同时,我断定这新照片、新证据,绝非陕西镇坪野生华南虎留下的真迹。这一回,警方从他家里搜不到实物证据了,只要警方进行鉴定就难以做出照片作伪的结论,只要侦查不出照片出笼的细节,周正龙一方从舆论上则小胜一回。也就是说,在定论上增加一点扑朔迷离的色彩,让打虎揭伪断案的一方,添加一点“无证”因素。

为什么我言之凿凿说即使提供了“真迹”也还是新一轮造假呢?华南虎在当地留下的真迹,对周正龙太重要了。如果他真的看到了真迹现场,他就会舍生忘死、千方百计地保护现场,而这并不是一项多么复杂、艰巨的工作。保护起现场之后,他要做的事情接着就是广而告之,请许多人,特别是他眼里的重要人物火速到场、作证、鉴定,让满天下都知道。须知,在梦里都盼望周正龙见虎的人大有人在,当地政府“闻华南虎啸”和“虎啸振国威”的需求,并未因周正龙获刑而消失,并且,随着此案被牵连到官运和声誉的官员,闻之也必会欣喜若狂,自当鼎力支持周正龙保护现场和以正视听的一切努力。

周正龙的风光本来就建立在“造虎工程”的基础上,无论周正龙原来造没造假,当地权力机构都会认真对待“虎讯”,一旦发现比较踏实的虎讯,当地官员才不会在意什么人过去的信誉如何。所以说,别看周正龙栽了一次,他仍有调动当地权力积极性的能量,因为,在这事上利益仍是一致的,周正龙只不过为造虎当了一个勇敢的小卒,后面的老帅盼望小卒得手的心情依旧未变。

既然是真迹就不怕人看,就不怕任何技术的检验。面对华南虎真迹,一个拥有可拍摄智力的人,尤其是因虎成名、因虎获刑的人,想到的绝不会是拍照——— 而只想到拍照、仅留下照片,那必然是假的,这一点没什么疑问。


当然,假如镇坪真的还有野生华南虎,周正龙的诈骗罪也依然成立。他发现也好,别人发现也罢,都无法证明原来的作假和欺骗为真。似乎让顽固的挺虎派接受这个简单的逻辑非常困难,可是,话说到这份上,再不接受其实并不是智力问题了。周正龙要翻案其实并不难,只要证明虎爪模具不是自家做的、老虎年画上的老虎是自己拍照的这两条就成,其他的理由、证据再多也没什么用处。

许多人不理解周正龙一假再假,“无耻”到如此地步,这里有个现实的行为成本问题被忽略了。周正龙这位似乎注定要终身无闻的山民,其最重要的人生经验,就是官嘴为大,世上本来没什么真相而言,也没什么道理可讲。他的行为,依据自身经验而取舍,完全出自利益判断,对他抱着什么坚持真理、忠于真相的标准,才是一件荒唐的事情。正龙拍虎,使这位农民在经济上大有收获,盖起了全村最靓的小楼,周正龙夫妇以名人身份应邀参加大活动的场面,也见诸于媒体报道。即使后来的穿帮和被判轻刑,此事也无疑充实了周正龙一家的底气,可谓物质精神双丰收了。

个别专家在铁的事实面前死不认账,其实也好理解。既然出丑早成定局,况且在继续坚持并不会比原来更出丑,干脆坚持下去算了,至少还有“义气”和“顽强”的表现嘛。这事好在并没有权力或其他势力苦苦相逼,他固执己见并没人强行要求他必须改变。坚持而无实际风险,允许这种空间存在,其实也还是一种正面现象呢。

周正龙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别人在山里转几十年见不到虎,官方组织常年监测和专门队伍找不到一根虎毛,而周正龙隔三差五就遇到老虎。虎年,继续忽悠,咱继续看丑角的演出。

网络真是好东西。过去许多谣言和假象都存留下来传播出去了,偏偏到了这会谣言和假象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过去造的一些假,现在在网上被清算,新的造假和作伪,往往一露头就遭遇残酷打击。不过,总有一些自作聪明的人永远都不会对网民的分辨力做出正确估价,这也决定了互联网上总有连台的好戏可看。周正龙说“都是媒体搞坏了”,诚然,坏事就是怕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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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交申诉书,周正龙又要翻案了。2月5日晚,因坚信周正龙所拍老虎为真而被称为“挺虎派最后一人”的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向记者透露,近日周正龙委托以顾玉树律师为代表的五人律师团,已经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序下的申诉书。对此,周正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未否认。

对于周正龙以及他领衔主演的华南虎事件,相信大多数人还记忆犹新。因为从媒体最初曝光到案件最终审理,整个事件一直是真假难辨,折腾不断,占据、消耗了大量媒体、司法资源。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周正龙的这番申诉,很多人都感觉有些受不了,认为这只是周正龙及其同党在日益落寞之际的炒作与折腾,媒体不应再给“周老虎”们在虎年里继续折腾与表演的机会。

然而,感觉不爽归不爽,法律上的事情还是应按照法律的程序与逻辑来进行。要知道,周正龙本人尚处于缓刑阶段。如果不是真感觉有委屈,相信他本人是不会冒着缓刑转化为实刑的危险而只为炒作折腾的。

报道中说的申诉,其实就是刑事诉讼法中所说的再审,指的是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确有错误,可以申请提起和决定对相应的案件进行再审。为了最大限度地畅通再审渠道,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再审的条件进行具体细化,其中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从报道披露的情况来看,周正龙在申诉书里这样提到:自己当初之所以两次在法庭上默认造假指控,是因为法官曾到看守所告诉他,如果承认虎照造假,就可以缓刑回家,否则,光私藏子弹同样可以判两三年实刑。由于他当时风湿性腿痛严重,为回家治病,只好接受指控。周正龙的说法是否属实尚需调查,但这其实已涉及到了司法程序不公的问题。为此,有关方面理应接受周正龙的再审要求,启动再审程序。

而且,及时启动再审,也是消除社会疑虑、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法律信仰的迫切需要。实际上,周正龙案公布后,不仅周正龙的妻子多次对媒体表示,“该坐牢的不应该仅仅是周正龙一个人”,而且广大民众也是纷纷不满。因为周正龙本人只是一个农民,不会电脑,也不会图片处理,其背后必然还有他人。遗憾的是,虽然周正龙最终被追究了刑责,但其他犯罪嫌疑人却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一人被追究刑责。这种以行政、党纪处分代替法律审判的行为,不仅不足以最大限度还原案件的真相,而且也难免会让人产生一种周正龙只是“替罪羊”、司法公正被扭曲与遮蔽了的感觉。

由此来看,司法部门理应正视周正龙的申诉要求,及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一些依然带着问号的事情重新进行调查取证与依法审判,从而尽快还原华南虎案的真相,有效维护司法的尊严,维护民众的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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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正龙委托以顾玉树律师为代表的五人律师团,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序下的申诉书,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政法委递交了申诉信。申诉请求是要求法院撤销该刑事判决书,改判周正龙无罪。(2月7日《法制晚报》)

谢幕一年多的周正龙案,始终没有真正淡出公众视野。虽然在周正龙二审被改判缓刑之后,华南虎大戏在法律程序上已经收场;但“周正龙不是一个人战斗”、“周正龙只是一个替身演员”,始终是被普遍接受的民间共识。因此,法槌落下之时,本该意味着平纷止争,却再次引起争议一片。

不难想象,在几次传出申诉消息又被否定之后,周正龙此番正式提出申诉,一定是经过了一番对自身利益的仔细权衡考虑。要知道,在缓刑期内处事不慎,仍有被再次收监的可能。那么,周正龙为什么要重新提出申诉?其动机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周正龙显然仍具向有关方面叫板的资本。

事实上,经过历时一年多情节离奇的公开演出之后,虎照是真是假已经不再能够充分吸引公众眼球;人们真正关心的是,隐匿在周正龙“演员”身后的编剧、导演、主演、制片方一干人等,究竟会否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官行为规范》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不得向其提供倾向性意见。联想到在二审法庭上,周正龙“频频认错并强调是自己一人所为”“屡次打断妻子证词”以及“反复向审判长提出不要让他的家人再出庭”等异常举动,以及随后赢得的缓刑改判,让人更加有理由对原判决的合理性与公正性提出质疑。

本质上,公众对周正龙案的持续关注,就是对正义与真相的孜孜以求和对法治理想的不懈追求。如果说虎照真假终究事小,法治正义绝对兹事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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