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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驻京办在加强地区协作、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机构设置过滥、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种种问题。针对驻京办存在的问题,此次主管部门撤销数千驻京办,对于规范驻京办工作,预防腐败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直以来,关于驻京办的具体数量并没有一个翔实的调查统计,关于驻京办的成本开支,则更是一笔糊涂账,财政预算里并不显示驻京办开支,审计公告里也没有专门审计。一部驻京办题材的小说,将驻京办演绎成官场潜规则的代名词。前任审计长李金华直斥很多驻京办目的就是“跑部钱进”;有驻京办官员坦言“某些领导或家属到了办事处,办事处要提供全天候服务”;《检察风云》更是从近年来震惊全国的腐败大案总结出:驻京办是腐败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


正因如此,强制撤销各种政府部门以及县级政府驻京办当属为公众乐见的一大快事。只不过,在强制撤销的快意之外,驻京办问题显然远非一撤了之那么简单。事实上,自上而下的强制撤销虽然能割掉作为机构的驻京办,而难以割掉乱象本质的“驻京办需求”,如果根本性问题不能解决,它还会以各种形式隐性存在。

所谓根本性的问题,可从两个层面探讨:一是为什么要设置驻京办,二是为什么能设置驻京办。为什么要,是因为存在着“跑部钱进”、拜门升官、来人接待、截访维稳等;为什么能,是因为地方财政预算软约束和财政监管无效力,财政预算既无需向社会公开,驻京办开支更隐匿在其他开支名目之下。

撤销数千家驻京办无疑是规范权力、遏制腐败的一大进步,同时,也要对驻京办经费来源和具体开支情况进行专门审计,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今后的财政预算编制过程中做出有针对性的约束和规范。这样,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彻底杜绝“跑部钱进”的权力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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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引起中央高层关注。国近日出台各地驻京办管理政策,将在6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包括县级政府以及各地职能部门驻京办,保留省级、直辖市等驻京办。(1月23日《嘹望》周刊)

据统计,目前各种大大小小的驻京办超过1万家。假如每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100亿元以上。这些费用除了一部分用来支付给工作人员薪水外,大部分是用来“跑部”拉关系、接待领导以及亲友在京游玩的,驻京办的任务之一是“公关”,而为实现这一目的,政府每年却要为它们拨出一大笔预算用于公关。

表面上看,随着政府电子政务的推广,许多信息通过网络可以及时获取,驻京办已经失去了传统的效用,越来越没有存在的价值。继续保留只会有害无益,弊大于利。但在现实语境下,地方驻京办所起的功效,决不是在地方打个电话,发封邮件能代替的。

税制改革后,中央每年都会给地方一笔转移支付,用于中央特定的政策目标,如社会保障、环保、抗灾救灾、扶贫帮困等。因为这部分资金是无偿划拨和专项划拨的,且“僧多粥少”,也就成为各地垂涎的蛋糕。但在资金的分配上,有些没有科学的分配方法,资金是人为安排,未能实现按照因素法或公式法进行分配,再加上立项和审批的程序不规范,掌握项目和资金的官员有着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带有很多人治的因素。因此,地方要得到这笔钱,就必须“创造条件”跑“部”“钱”进,进行感情或金钱方面的公关与投资。


正因为此,地方所要资源的稀缺性,各地能拿到多少资源,往往取决于当地驻京办的“公关”水平。这样驻京办之间就免不了有竞争,而它们的竞争无非是谁送的礼更大方,给相关官员的“服务”更到家。就此而言,驻京办对腐败是有责任的,但是,驻京办充其量是“跑部钱进”的执行者。假如所“跑”之部对资源的分配很透明和规范,在项目审批和拨款上能够受到更多的监督和制约,那么,地方政府要去“跑”部干什么?

显然,比撤销驻京办更紧迫的是改革“赴京办”体制,因为驻京办的问题要害不在于其自身,而在于它所要“跑”之部。正如一些知情人士所言,如果不改革目前不合理的税收结构,不改变中央资源分配缺乏公开、公正程序的现状,不追究“跑部钱进”中安享大量好处的相关官员的责任,就算撤销所有的驻京办,“跑部钱进”也照样有市场。中央政府提出庞大的刺激需求政策以来,全国各地的驻京办就异常忙碌。这一现象充分说明,如果不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彻底修改我国的分税制,制定转移支付法律规范,那么,增大“跑部钱进”的成本就是撤销驻京办所能起的唯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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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1月23日《瞭望》)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京的各种“驻京办”有万余家,这些办事处、联络处等,有的以政府的名义搞经营;有的成了名副其实的“迎来送往办”;有的是“跑部钱进”的枢纽所在地……这些驻京办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有用武之地,但在市场经济日益浓郁的今天,已经逐偏离了正常的轨道。尤其是近年来屡曝腐败,驻京办的道路越走越窄。所以,我十分拥护撤销驻京办一说。

可在我看来,光撤销地方职能部门、县市级驻京办还不过瘾,应该将形形色色的“驻×办”都撤销。拿一个县来说吧,不光有“驻京办”,还有“驻穗办”、“驻深办”、“驻上海办”“祝省会办”……凡是对政府、官员有利,或者说对地方发展有用的,不管城市大小,纷纷会设置“驻×办”。其实这十分浪费。很多时候,“驻×办”根本起不到预期作用,反而成了官员腐败的温床,甚至成了与群众产生距离的“隔离墙”、少数领导的“安乐窝”。


譬如2009年曝光的河南漯河、许昌两地驻京办花费数百万元买茅台酒,而且还是假酒。近年来,各地的驻京办又被赋予了新的职责,到京“遣返”上访者。

我听说香港驻京办就比较受欢迎。香港的驻京办主要是为港人服务的,而不是为官员服务的。只要港人的利益在首都受到侵犯,香港驻京办会第一个不答应,去讨公道。反观内地的一些城市“驻×办”,分明就是官员的“伊甸园”,图伤公共财政,对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少。

因此,我建议有关方面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驻×办”,不妨只保留省级“驻×办”,其它的统统撤销。唯有如此,才能让很多腐败事件从源头消失、让更多的政策科学贯彻、让更多的事情符合程序正义、对得起纳税人的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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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新华社-瞭望2010年1月23日)

看到这则消息,人们不知不觉会想起畅销小说《驻京办主任》的故事情节以及对驻京办由来已久的神秘感和好奇心。不管驻京办是否起过积极作用,现在是我们跟它说再见的时候了。不过,与驻京办说再见没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诗情画意,因为我们必须做好两件事:一是如何送走驻京办,二是如何进行职能转承。

一方面,如何送走驻京办?首先,我们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原则上除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驻京办准许保留外,其余数千家驻京办将限期6个月内撤销完毕。其次,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再次,被撤销的驻京办,不能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并建立相应的监督问责机制。我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送走该送走的驻京办,留下该留下的驻京办,同时不会迎来其他类似机构。


另一方面,如何进行驻京办积极职能的承转?虽然驻京办存在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种种问题,但是各地驻京办在加强地区间协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首都稳定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果不能做好驻京办积极职能的承转工作,将无法从根本上铲除驻京办死灰复燃的温床。笔者认为,一是做好职能承接工作,被撤销的驻京办的合理事务归口到其所属上级机构驻京办处理;二是做好职能转型工作,被保留的驻京办应当尽快进行职能转型,以为地方经济发展、为当地群众公共服务、流动党员管理、首都社会稳定维护、承办地方和中央部署任务等方面为工作重心。

驻京办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湖广会馆等“会馆”、“同乡会”机构遗迹尚存便是明证。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驻京办存在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确、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对驻京办进行清理撤销的出发点值得高度肯定的,但是驻京办的清理撤销问题不是一场整改运动就可以根本解决的,送走驻京办并预防设立类似机构是需要一个长效监督机制。不仅如此,相关主管部门只有做好驻京办职能承接和职能转型工作,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驻京办的负面效应的产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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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驻京办已经符号化了,在公众眼里,它往往与“跑部钱进”、迎来送往,甚至权钱交易有关,至于驻京办不时爆出的腐败丑闻也为人熟知,因此有人戏谑地称驻京办为“腐败办”。此外,不少驻京办亦官亦商、官商一体,既几近衍化为地方的“第二行政中心”,成了权力掮客,又是商业主体,做起经营,开办企业,有的驻京办甚至涉足房地产开发,就是例证。

也许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坊间屡屡呼吁裁减驻京办。如今,数千驻京办终于要在半年内寿终正寝,让人快慰。

驻京办一般有两大职能,一是“跑部钱进”,通过跑部委,经过一番运作,要来项目和经费。二是接待来京地方官员,向地方要员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有人总结道:驻京办要“事事以领导满意为宗旨,事事以招商引资为取舍,事事以项目服务为目标。”

“跑部钱进”耐人寻味,难道真的不跑部委就要不来项目和经费吗?事实上,在一些情况下,正因为不跑部就要不来钱,才客观上催生了驻京办的存在并发展壮大。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曾表示,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中央特别是各部委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审批上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寻求更多的资源,纷纷设立驻京联络机构。既然“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就足以说明钱给谁不给谁,有一定的伸缩空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不跑不要,很难得到,因此多跑才能多要。


某驻京办负责人披露:“中央各部委除了预算资金外,还有一笔中央转移支付款项。这些‘大钱’在握的部委,正是驻京办重点公关对象,他们怎么花的钱,人大不知道,老百姓更不清楚,公共财政成了部门甚至少数人任意支配的‘小金库’。”这名驻京办负责人描述的可信度有多大,尚待求证,但显然这些转移支付款项,的确存在不透明的现象,再加上当前的审批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难免就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

当然,即便中央资金的审批制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也不是驻京办存留的理由,而且一些驻京办也存在诸多劣迹。2006年,时任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就明确指出,要“防止和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存在的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

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保留下来的驻京办,要强化监督,促使驻京办进行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功能;二是强化部委项目审批过程的透明度,扩大监督,保证权力运作公开透明。不过,如果不从体制根源找出症结,即便撤销了驻京办,还有其他办。换言之,类似驻京办的机构会披着其他马甲暗流汹涌,甚至冠冕堂皇地走上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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