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南方日报》报道,就在人们还没有从北京大兴李磊“杀亲”血案所带来的震惊中平静下来的当口,湖南再次传来了发生惊天“杀亲”案的消息:34岁的刘爱兵,在一个晚上“从容”地杀死了包括亲生父亲在内的13名亲人,并把现场付之一炬。
“杀亲”,挑战着人们最基本的安全感——如果父亲、丈夫、儿子这样的角色,都可以在转瞬之间变成杀害自己的凶手,那还有什么安全可言呢?人们努力奋斗、苦苦挣扎所追求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杀亲”案仅仅是偶然出现的个案,那么我们还不必为之过于担心,只须把它交给犯罪心理学专家或者精神病医生去研究就可以了。然而,虽然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权威的统计数字,但单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杀亲”已经不能说是个案了——2003年,北京通州发生连环“杀亲”案,罪犯刘某某12年间杀害5名亲人;2007年,安徽蒙城黄某某,深夜挥刀砍死岳父一家五口人;2007年,河南民权县宁某某将弟弟一家四口人杀害……“杀亲”案出现的频率之高,涉及的地域之广,都只能被认定是一种现象。
既是一种现象,则必有社会原因。那么 ,“杀亲”这一现象背后的社会原因究竟是什么?
过去,舆论及有关方面在解释“杀亲”的原因时,常常会从“精神疾病”的角度去寻找,这种“科学”解释的路径背后,其实潜藏着一种不愿面对现实的鸵鸟心态—— 既然“杀亲”者都有病,那么健康人就不可能“杀亲”,因此我们的社会就还是安全的。但最近发生的李磊、刘爱兵两起“杀亲”案,尽管还有待于专家的进一步鉴定和法院的最后判决,但从已经披露出来的信息看,基本可以排除“精神病”的可能性,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去寻找其他的原因。
在我看来,在极度物质化的观念诱导下,个人把自身的利益、欲求看得至高无上,很可能是杀亲案频繁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只有在这样的逻辑中,一个人“理性”地杀死自己的亲人才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亲人可能构成了自己欲求得到满足的障碍,李磊在杀死自己的妻子、儿子等至亲之后,以每天消费一万多元的奢侈方式尽情地“享受生活”,就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这个判断是有道理的,那我们就不能满足于李磊、刘爱兵们的“伏法”,而应该进一步去反思:我们匆匆赶路,是不是丢弃了许多不该丢弃的东西?也许只有为这些问题找到答案 ,“杀亲”的阴云才能渐渐从我们的生活中消散。
">从乡村出来的人,几乎都有两个故乡。一个是儿时温馨而又眷恋的无为而治的故乡;一个是在工业社会主导下不断变革中已然面目全非的故乡。前一个故乡已经止息于我们的梦境,而后一个故乡正在发生捉摸不定的变化。两个故乡的对比,也许不乏进步,但更有令人扼腕长叹的沉沦。
从乡村政治和乡村民主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曾经最为灵验的是致富带头人模式,而现在的乡村治理和村级选举也不外是这种模式的延伸。这一模式由致富带头人在经济领域领跑希望发韧,最后大多变成了由“带头大哥”对于乡村政治的控制。其中许多带头人从一开始就忽视乡村民主和乡村文明的建设,再加上在产权结构和经济利益调整中发生的龃龉甚至于掠夺,在村级换届选举中赢者通吃模式给这些“带头大哥”奠定的权力绝对化优势,使乡村带头人个人觉悟个人修为俨然成了村民最可依赖的东西。
在这样的情势之下,带头人可能摇身一变成为新式“土皇帝”、“土霸王”;而村民阶层亦日渐分化。曾经的乡里乡亲更是在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同时,又因为民主、文明等普世价值输入的迟滞和缺位,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许多乡村的沉沦。
在沉沦的乡村,一旦贿选和强权取代了乡村政治,冷漠和冲突就可能取代乡村文明。而田园诗般的乡村画卷亦将不复存在。对于传统乡村社会的缅怀,对于日渐隔膜邻里关系的失望,对于不可仰赖的乡村政治的怀疑,对于个人和家庭前景的灰心,这也许是刘爱兵式悲剧发生的内在诱因。至于外出打工谋生受挫村民心理的疏导,乡村利益公平的调解,甚至于暴力倾向的消弭、伤人武器的管理,这些杜绝乡村隐患的缓释措施,也可能因为乡村带头人疏忽大意、只顾自己闷声发财或者干脆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之时,早已变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事情。
当传统的亲情纽带、宗族观念日渐脆弱,而乡村政治乡村民主日渐荒漠化时,山村血案频发之类,也可能是偶然背后有必然了。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12日发生一起重大枪击杀人纵火案,造成12人死亡2人重伤,6栋房屋被烧毁。犯罪嫌疑人刘爱兵于13日早晨在安化县清塘镇梧桐村一山头被公安机关抓获。据了解,刘爱兵近期从广东打工返乡,曾有精神病史,案中死伤者均为刘爱兵的近亲属。
又是一起让人痛心的人伦惨案。我们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刺激,使得嫌犯能对这么多近亲属痛下杀手。更让人可怕的是,类似的惨剧在短短的时间内已经上演了好几次:11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一村民院落内发生了一起6人死亡、1人失踪的命案,警方调查认为,失踪者有重大犯罪嫌疑,6名死者分别是失踪人员的父母、伯父母、奶奶和堂哥;11月27日,北京大兴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犯罪嫌疑人只因家庭积怨,手刃6人。
亲情本是维系这个社会得以运转的最基本伦理,可是在这些刀光血影下,亲情却成了牺牲品,身边的亲属不幸成了嫌犯发泄心中积怨的替代品。云南的灭门惨案和湖南的枪击案嫌犯都有精神病史,虽然目前还无法断定案发时嫌犯是否处于发病状态,但类似的案件频发,至少暴露出一个共性问题——亲情伦理不能承受之重。一些本应由公共机构承担的社会问题,在缺乏制度介入之下,不得不转嫁给亲情关系来承担、解决。而一旦亲情伦理无法提供解决通道时,亲人即有可能成为问题爆发的牺牲品。
据新华社记者了解,有村民认为刘爱兵此次凶杀是来寻仇的,理由是此前他怀疑堂叔收购他父亲的树木时占了便宜。于是他在杀了堂叔后又大开杀戒,连杀十多名近亲属。如果报道属实,可以看到,这本是一起很小的家庭亲情纠纷,最终却演变成一场骇人听闻的血案。
其实这种小事,完全可以靠家庭亲情关系内部自行调节。但由于刘爱兵初中毕业后不到20岁,就随母亲外出,一直在外打工,平时很少回家,导致其亲情观念淡薄。这时村民委员会等公共机构就可出面调解。但一直以来,我们的公共机构对家族纠纷等一些领域介入甚少,此外公众对求助公共机构的意识不够,于是在亲情难以承担调解之重时,悲剧就难以避免了。
倘若刘爱兵系精神病发作杀人,那么屡屡发生的精神病杀人案,则更是敲响了一记安全隐患的警钟。特别是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精神病患者或者潜在患者,迫于家庭经济压力,他们往往得不到有效救治,也难以得到家人的亲情关怀和家庭温暖,反而需要带病艰难谋生,或者在各种社会矛盾中与正常人打交道。这时我们就不能寄望于完全由亲情来承担精神病人的管制,而应由专门的公共机构来进行收治和管理。事实是,精神病人能得到正规治疗的是少之又少,我们很少看到,有公共机构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筛查、登记,并给予积极治疗。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目前已是刻不容缓。
相继发生的灭门惨案、亲人被杀案,一方面呼唤我们有必要重拾亲情伦理,以宽容心慎待身边亲人;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过多的社会问题导致亲情负担太重,这时就需要公共机构来承担应有的责任,而不至于让亲人成为个人丧失理智的发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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