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没有理由怀疑龙煤集团迅速撤官的力度与诚意,不敢也不愿轻疑矿难背后就一定站着一个腐败的狰狞幽灵,但有一点可以质疑:谁将这么多矿工同时命令到一口500米深的井下作业的?
我们可以把时历翻回到2006年,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曾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国有重点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新兴煤矿已有90多年的开采历史,如今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核定能力145万吨,该媒矿当然算是国有重点媒矿,缘何在一个采区同时安排了多达528个矿工作业?
多少条安全法规被束之高阁,成为“糊墙文件”?有报道称,在瓦斯爆炸53分钟前,就开始组织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但仍有大量矿工未来得及成功撤离。“死神 ”实际上已经“开恩”了,留给矿工的时间长达近一个小时,我们的安全逃生竟仍未完成,恐怕这不能说“死神”无情,只能说明我们的矿井逃生路径存在严重的问题。
当前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我们的各级媒矿安全监管者,只要耳朵正常,完全能听到那些此起彼伏的遇难矿工家属的“骂声”。比如有公共监管者入股煤矿的,“猫鼠同眠”长期存在,出了事故出巨资去“摆平”的;有几证全有,但为了产量,用矿工的肉体去赌效益的,让一群群人数明显超标的矿工下井作业。往往“骂声”四起时,与“鼠”有利益关系的“猫”还是在装聋……
我们似乎已经不能说这些事故全是缘于“侥幸心理”,“侥幸”二字,至少还包含着“怕出事”的意思。可是,真的有人怕吗?
">我们用煤防寒取暖,却没想到死神在一步步向紧张产煤的矿工逼近。
难道今年这个冬天又要重复往年的悲剧?
一批救援人员下井搜救。发生事故的主井口仍冒着水蒸气。新华社记者 王松摄
翻阅2002年以来的矿难报道,中国几乎每年冬季都有特大矿难发生。无论是造成148人死亡的河南大平矿难,还是造成214人死亡的辽宁孙家湾矿难;无论是造成166人遇难的陕西陈家山矿难,还是造成78人死亡的山西屯兰矿难、171人遇难的黑龙江东风煤矿事故,都发生在10月至次年2月间。
个中原因是中国冬季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矿企业逐利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因超产而发生事故,因事故而停产,因停产而进一步超产。如此往复,已形成恶性循环。
如何走出冬季矿难频发的怪圈?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下红头文件、督查、检查……从上到下,类似的会议文件和检查工作都不少,但事故却为何总是“意外”发生?
关键在于安全制度没落实。就拿今年2月发生的屯兰矿难来说吧,祸首就是“通风可靠”不落实、“抽采达标”不落实、“监控有效”不落实、“管理到位”不落实,也就是没有把瓦斯治理的十六字体系落到实处。
新兴煤矿事故的原因尚在调查中,但可以肯定也是这十六字体系没落到实处。
笔者在龙煤集团公司的网站上看到这样一篇报道:《鹤岗分公司誓夺安全生产最佳年》。据报道,今年1至9月,鹤岗分公司百万吨死亡率为0.09,同比降低0.34,降幅79%;千人负伤率为0.64,同比下降0.21;安全控制指标实现了历史同期最好水平。他们没想到,在“决战八十天”中,累积的安全隐患最终酿成一场大灾难。
“生命没有彩排,只有一次精彩。因为人的生命不能复制。”这是龙煤集团的安全观。
遗憾的是,同样没有落到实处。
这个冬天,如何让煤安全来到地面?
这个冬天,我们不需要带血的煤。
">矿难,又是矿难,92条鲜活的生命转瞬即逝,令人震惊。据报道,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是520家国有重点企业之一,一家国有重点企业发生如此惨烈的事故,出乎意料。而11月22日《羊城晚报》的报道,更是匪夷所思:记者从鹤岗日报和鹤岗市政府网站了解到,11月18日,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荣吉为组长的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察调研组一行6人,即已到达鹤岗市,对该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为期5天的督察调研。当地政府负责人在18日的汇报会上曾承诺,将切实做好年底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同时,更超级“意外”的是,在此之前的11月11日至13日,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调研组,在黑龙江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期间,在鹤岗召开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座谈会,付建华还专门对黑龙江做好今年最后50天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收好尾提出了要求。
通过上述报道,难免发问:两个级别都相当高的安全生产督察调研组,为何没查出矿难隐患?
由于没有更详细的报道,笔者不知道这两个专业、权威的安全生产督察组在鹤岗期间,有没有深入到各个煤矿去细致、认真地检查、调研?尤其是,有没有到鹤岗新兴煤矿去督察安全生产?更不知道,安检督察期间矿难降临,有没有令那些督察者羞愧和不安?
如是怀疑,并非没有根据。因为从过去的经验看,每逢年底,都是各式各样的检查评比组和督察调研组频频出动的高峰期,而这,又恰恰是民众诟责颇多的一大“景观”。走马观花,甚至给地方政府和基层单位增添负担,都是我们过去多次领教的检查评比和督察的真实状况,实际的效果和作用,自然是不敢令人恭维。至于说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督察,表面上不可谓不重视、不可谓不频繁,但安全生产事故依然高发,也是现实的写照。
我们不缺监督的体制和制度,但形同虚设的检查组和督察组,却让监督体制频频失灵,尤其是安全生产,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新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渎职侵权检察厅派员介入事故调查,重点围绕事故背后是否存在官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展开调查,新兴煤矿矿长等也被撤职。那么,那些督察组人员呢,可不可以也督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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