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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他一年为律所创收超过千万,被称为“千万律师”。为何要放弃待遇丰厚的律师职业,突然转行当法官?(《新京报》7月2日)

有多少法官愿意成为律师?

王聃

尽管商建刚在陈述自己的理想主义,但他能够由一名律师而至法官,不可或缺的更是司法改革的大背景。理想主义未灭,司法改革方案中对法官选拔渠道的拓宽,它们共同成为商建刚身份转变的缘由。

毋庸置疑,一个年入千万的律师去做法官,其拥有多重的正面效应。网友所说的“良好的经济条件更能抵御司法腐败”姑且不论,在我看来,由律师而成法官,它最大的价值在于,此种试点打破了以往律师和法官间看似对立的关系。

在肯定从律师到法官的转变后,还应该问的是:现实中,又有多少法官愿意成为律师呢?事实上,法官的流失越来越成为严峻的问题。仅以上海为例,据媒体统计,2013年,上海法院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有86名。这些法官成律师多是因前者待遇太低所致。此种被迫的辞职,很容易衍生出腐败。

此种不正常的法官向律师的流动,必须被纠偏。何以纠偏?观察家们其实早已给出了结论。一方面,则是提高那些偏远与基础地方法院工作人员的待遇,以待遇稳定人心,令离开不至于成为轻易地选择;另一方面,则是致力于提高法官的荣誉感。具体说来就是,逐渐将法官从公务员管理体系中剥离出来,还原其“职业化”的属性。让其能够享有独立审判权,享有一个法官的尊严和力量。如此,必将塑造出更强大的法官职业吸引力,让从法官到律师成为真正遵从内心的选择。

法官和律师都是司法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参与者,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司法真相是其共同的追求。正因如此,需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让更多有抱负有水准的律师成为法官,破除两者之间的隔阂,更要创造条件,让法官也能自由地选择去做律师,进而创造一个更有希望的法治社会。(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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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律师与法官的良性流动

律师做法官有望成常态

“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只是个体选择

“千万律师”如何修炼成优秀法官?

本网评论热词:千万律师当法官


律师做法官有望成常态

刘建国

头顶“千万律师”的头衔,拥有价值不菲的财富,在外人看来,商建刚无疑是人生成功的典型范本。然而,抛开对财富与金钱的计较,变身为一名法官,则让很多人颇为不解。尤其是,权衡律师与法官两种职业,收入的高低、压力的大小,都佐证了律师职业更加趋于理想。

揆诸媒体报道,法官离职现象并不少见,但成功律师辞职变为法官的却是凤毛麟角。那么,当前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跳槽呈现出单一性的特征,法官转型律师愈发普遍。正因为如此,更加剧了外界对法官职业的心理焦虑,而对律师职业则给予更多的点赞声。本轮司法改革,专门构建了遴选制度,在优秀律师队伍中选拔法官,充实到司法工作一线。应该说,有这种制度层面的支撑,律师成为法官,在将来或许会成为一种常态。

其实,公众对“千万律师”转型法官的不解,源于解读视角的局限。当立场恪守于收入与压力的权衡,必然会激发“趋利避害”的本能,律师职业必然会占据话语评论的制高点。然而,审视律师变成法官,并不能只是考量收入与压力,而应该侧重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立场。从这个方面来看,律师与法官均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即便所处地位不同,角色不同,但两种职业并没有价值分歧。

法律是稳定的专业化的知识体系,独立于大众感知的道德,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对于法官与律师,双方之间角色的转换有助于思维逻辑的融会贯通,在不同职业间找到更多的共识。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不管身处什么位置,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都具有同样的职业伦理理念。因此,不管是法官还是律师,其存在以及相互转型,对于全民法治思维的培育以及法治社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千万律师”成为法官,抑或是法官辞职做律师,其实依然执着于法律,依然怀揣对法律的梦想。很多时候,法律职业共同体内,角色的变化其实无关收入多寡,更无关压力大小。根本上来看,最为关键的地方在于,律师与法官对法律都保持了虔诚的信仰。(中国青年报)


“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只是个体选择

何勇

法官、检察官的收入水平虽比其他岗位的公务员要高一点,在社会上属于中等收入人群,生活还算不错,但是远低于同属于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律师的收入越高,顶尖律师更是属于高收入的富人群体。所以,很长时间以来,不少法官、检察官为了获得更高收入,在司法系统工作几年之后,辞职去当律师。很少有律师转行当法官、检察官,即便有,这类律师大多在考法官、检察官时属于收入不算高的普通律师。据公开报道,2013年上海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达到86名。

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在继续提高法官、检察官的收入和地位,缩小与律师之间的差距的基础之上,打通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法学专家之间的任督二脉,在优秀律师、法学专家当中遴选法官、检察官,以提升法官、检察官的整体专业水平,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司法公正。“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应当说是司法改革的利好结果。

但是,“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目前看来恐怕只是个体选择,未必能引起鲇鱼效应,带动更多优秀律师转行当法官。“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主要是他个人财富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家庭生活已经不差钱了,转行当法官更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而大多数律师与“千万律师”相比较,他们的经济收入还远没有达到不差钱的程度,仍然需要为“五斗米折腰”,为家庭生计忙碌,不太可能愿意转行当法官、检察官。而且,从上海公开选任高级法官、检察官的情况来看,报名参加的优秀律师并不多,本来要选任2名高级法官、2名高级检察官,结果目前只选出1名高级法官、1名高级检察官,公开选任名额尚未完成。

可见,“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开了一个好头。但要吸引更多优秀律师加入法官队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中国青年报)


“千万律师”如何修炼成优秀法官?

薛家明

“千万律师”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光环。带着这样的光环而来,商建刚必然赢得了不一样的关注。但必须要注意的是,在诉讼活动中,法官要以维护庭审的公平公正为天职。而律师则需要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己任。这种立场的不同,必然造成律师与法官思考的角度不同,处理问题的立场各异。甚至,处理问题的手法上两者相差千里。因此,一名好律师未必一定是一名好法官。那么带着光环而来的商建刚,如何跨过这些障碍,修炼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呢?

首先,“千万律师”要禁得住“柴米油盐”案件的考验。对律师而言,不想接的案子,可以不接(至少可以转给其他律师去接)。但对法官而言,则没有任何挑剔的理由。而且,法官每天面对的,也不是像《壹号皇庭》中的那种,能够挑战自我的大案、要案、离奇案,而是“柴米油盐”之类的枯燥无味的“小案”。在这种情况下,“千万律师”只有能够忍得住寂寞,禁得起“柴米油盐”之类案件的考验,才能顺利跨越律师到法官的职业转变。

其次,要抛弃法学研究的心态做法官。法官职业的吸引力在哪时,商建刚回答说,“转行当法官,我很想知道,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界限,哪些要保护,哪些不去保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自由裁量的边界在哪里? ”显然,商建刚这种对法理孜孜以求的态度值得鼓励。但必须警惕的是,法庭上的每一个判决都是“失之毫厘差以千里”,容不得法官做自由裁量“试验”。因此,商建刚只有脚踏实地,抛弃法学研究的心态,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再者,要懂得撤去光环。在律师行业做到“千万级”是一种荣誉,但法院需要的却不是明星法官。而是善于聆听,尊重当事人的优秀法官。因此,“千万律师”更要撤去光环, 主动融入到新的职场环境中去,处理好与同事、与双方当事人、律师,以及原雇主大成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才真正具备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条件。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他一年为律所创收超过千万,被称为“千万律师”。(7月2日《新京报》)

尽管商建刚在陈述自己的理想主义,但他能够由一名律师而至法官,不可或缺的更是司法改革的大背景。理想主义未灭,司法改革方案中对法官选拔渠道的拓宽,它们共同成为商建刚身份转变的缘由。

毋庸置疑,一个年入千万的律师去做法官,其拥有多重的正面效应。网友所说的“良好的经济条件更能抵御司法腐败”姑且不论,在我看来,由律师而成法官,它最大的价值在于,此种试点打破了以往律师和法官间看似对立的关系。

在肯定从律师到法官的转变后,还应该问的是:现实中,又有多少法官愿意成为律师呢?事实上,法官的流失越来越成为严峻的问题。仅以上海为例,据媒体统计,2013年,上海法院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有86名。这些法官成律师多是因前者待遇太低所致。此种被迫的辞职,很容易衍生出腐败。

此种不正常的法官向律师的流动,必须被纠偏。何以纠偏?观察家们其实早已给出了结论。一方面,则是提高那些偏远与基础地方法院工作人员的待遇,以待遇稳定人心,令离开不至于成为轻易地选择;另一方面,则是致力于提高法官的荣誉感。具体说来就是,逐渐将法官从公务员管理体系中剥离出来,还原其“职业化”的属性。让其能够享有独立审判权,享有一个法官的尊严和力量。如此,必将塑造出更强大的法官职业吸引力,让从法官到律师成为真正遵从内心的选择。

法官和律师都是司法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参与者,维护法律尊严、追求司法真相是其共同的追求。正因如此,需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让更多有抱负有水准的律师成为法官,破除两者之间的隔阂,更要创造条件,让法官也能自由地选择去做律师,进而创造一个更有希望的法治社会。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他一年为律所创收超过千万,被称为“千万律师”。(7月2日 《新京报》)

“千万律师”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光环。带着这样的光环而来,商建刚必然赢得了不一样的关注。但必须要注意的是,在诉讼活动中,法官要以维护庭审的公平公正为天职。而律师则需要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己任。这种立场的不同,必然造成律师与法官思考的角度不同,处理问题的立场各异。甚至,处理问题的手法上两者相差千里。因此,一名好律师未必一定是一名好法官。那么带着光环而来的商建刚,如何跨过这些障碍,修炼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呢?

首先,“千万律师”要禁得住“柴米油盐”案件的考验。对律师而言,不想接的案子,可以不接(至少可以转给其他律师去接)。但对法官而言,则没有任何挑剔的理由。而且,法官每天面对的,也不是像《壹号皇庭》中的那种,能够挑战自我的大案、要案、离奇案,而是“柴米油盐”之类的枯燥无味的“小案”。在这种情况下,“千万律师”只有能够忍得住寂寞,禁得起“柴米油盐”之类案件的考验,才能顺利跨越律师到法官的职业转变。

其次,要抛弃法学研究的心态做法官。法官职业的吸引力在哪时,商建刚回答说,“转行当法官,我很想知道,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界限,哪些要保护,哪些不去保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自由裁量的边界在哪里? ”显然,商建刚这种对法理孜孜以求的态度值得鼓励。但必须警惕的是,法庭上的每一个判决都是“失之毫厘差以千里”,容不得法官做自由裁量“试验”。因此,商建刚只有脚踏实地,抛弃法学研究的心态,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官。

再者,要懂得撤去光环。在律师行业做到“千万级”是一种荣誉,但法院需要的却不是明星法官。而是善于聆听,尊重当事人的优秀法官。因此,“千万律师”更要撤去光环, 主动融入到新的职场环境中去,处理好与同事、与双方当事人、律师,以及原雇主大成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才真正具备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条件。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相信,不久的将来,明星律师变身法官,必然会成为常态。但如何让好律师变成优秀的法官,显然至少要迈过以上三道坎。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他一年为律所创收超过千万,被称为“千万律师”。(7月2日《新京报》)

“千万律师”当法官,在法官离职当律师成趋势的大背景下,确实有点逆潮而动、逆流而上,于是有人大惑不解。事物都有两面性,有人不理解,也就肯定有人理解。笔者认为,“千万律师”当法官,真实用意不在钱,而在于让中国法治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毋庸置疑,法官离职当律师,多数是看在钱的份上,但如果说所有法官离职当律师,都是为了钱,这就有失偏颇。换一种工作和生活方式,无论说是减少审美疲劳或审丑疲劳,还是说心中还有其他的梦想,应该说都是讲得通的。就像“千万律师”当法官一样,就是为了实现“所有在法学院的学子都曾经有过的理想”——当法官。

法官离职当律师也好,“千万律师”当法官也罢,都是一件好事情。一者,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正常的人员流动是必须有的;二者,法官和律师相互流动、换位思考、换位工作,有利于提升专业水平,有利于推进法治建设;三者,法官当律师后,由于他们曾任法官,所以非常理解法官,可以减少甚至杜绝缠讼闹讼的情况;而律师改行当法官,也会更加理解律师,更能了解一个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

中国是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法治领域也频频出现咄咄怪事:故意违法的,知法犯法的,徇私枉法的,暴力抗法的,不一而足。中国法治要进入良性循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个都不能少。而“千万律师”当法官,迈出了法治良性循环的有力一步,至少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方面,不会让人有太大的担忧,因为他们曾当过律师,一定会很好地把握自由裁量权,一定会在司法公正公平方面做出更多有益的探索。

“千万律师”当法官见仁见智,但无论对个人、国家还是社会而言,用长远和发展的眼光来看,都应该为这种选择来点掌声。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他一年为律所创收超过千万,被称为“千万律师”。为何要放弃待遇丰厚的律师职业,突然转行当法官?(7月2日 《新京报》)

“千万律师”商建刚转任上海高级法官的消息一出,就掀起了公众特别是法律工作者们关注的波澜。在众多基层法官、检察官因压力大收入低晋升渠道不畅等原因纷纷离职转任律师的大背景下,商建刚转任法官的决定,用他的话说,“任律师16年,已经没有新鲜感”,更像是一种“逆探索”。对于法律人才在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之间的合理适度流通,能否开启一个新的口子,值得期待。

从商建刚个人从业经历来看,著名知识产权律师,业绩斐然。对于知识产权有着独到深刻的理解。但商建刚更有着自己的事业理想。从事律师工作,也是法律工作,但在法官岗位上,会对法律有更加专业的实践,这也是法官职位所需要的。当岗位需要和任职理想结合在一起时,法官们才会更加自觉地融入到法律执业实践中。

商建刚的选择,能否代表在法律工作者当中也存在着这样的一个律师群体,他们愿意加入到法官、检察官队伍?其实,商建刚,只是众多从事法律工作中的一员。在法律这个大的工作体系中,因为分工不同,但却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因素,人为割裂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双向流动。尽管近些年来,以司法资格考试为媒介,法律从业人员能够从更广的渠道获得相应资格,但专业更强、业务更精的法官、检察官数量仍然不多。商建刚转任法官一职,既可以理解为他个人的事业抱负,也可以理解为法律工作者队伍双向流动的一次主动实践。

但作为律师的商建刚转任法官,毕竟是个案,还不能说律师转任法官、检察官出现批量化的开始。对于法官、检察官整体队伍而言,对于律师队伍而言,既面临着扩大队伍数量的现实需求,也面临着提升法律工作者业务素质的现实难题,还面临着三支队伍彼此区隔的现实难题。商建刚的转任法官一事,搅开了法律工作体系人员流通的春水,但关口漫漫,道阻且长。

打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任职障碍,早已成为业界各方面的呼声和共识。但相较于共识,破除三类人才在选拔、流通、管理方面的机制沉疴,仍然还有许多要做的事情。商建刚转任律师,只不过是法官转任律师的一次“逆探索”,上海从律师队伍中选任法官,期待能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人才引进打开一片新天地,为法律工作者才尽其用增温,尽速迎来法律人才流通的春天。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为何要放弃待遇丰厚的律师职业,突然转行当法官?商建刚说:当律师16年无新鲜感。(7月2日《新京报》)

对于商建刚律师的司法能力,笔者没有丝毫怀疑。他是一名知名的律师,对法律的驾驭是如鱼得水。如果不是司法能力很高,他也就不会有了成为法官的机会了。有人对于律师当法官的现象叫好,认为这是司法改革的亮点。笔者却不敢认同这样的观点。律师当法官,也会给司法生态带来误伤。

律师当法官,其实和官员去经商有着同样的弊病。对于官员经商的行为,其危害性大家都是知道的,官员经商就会动用自己的朋友圈。即使,经商的官员是辞职之后的行为,他依然会借助昔日的官场朋友圈去经商的,这就给市场造成了不公平,这也给腐败留下了漏洞。

律师当法官,首先遇到的就是朋友圈的问题。这位律师在业内是知名的律师,自然是律师中的佼佼者。这个佼佼者就会有一个很大的律师朋友圈。当了法官之后,难免有昔日的同行找到自己。要求对某某案件通融一下、照顾一下。在这个时候,会不会因为昔日好友的劝说,而在司法中让法律成为弹簧呢?

律师的观念和法官的观念是不同的。法官的观念应该是坚守法律规定。而律师的观念则是在最大程度上,维护花钱雇佣律师当事人的利益。律师还有个习惯,就是钻法律的空子,让当事人的钱花的值得再值得。有的时候,巧舌如簧的律师,虽然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但是未必就是真正的公平。

还有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在当法官之前,律师对于自己圈子里的律师能力都有着自己的认识。在这些律师上堂的时候,会否偏听偏信?比如说,他就认为某某律师水平很高,到了法庭也认为这个律师说的就是在理的。他就认为某某律师水平低,结果说的在理的时候,也认为不在理了。律师当法官会将昔日对律师的认知也带到法庭上,这或许就是潜在的不公平。

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法官可以当律师了,律师也可以当法官了。角色的转变、身份的转换很简单,但是,昔日多年养成的价值观、司法观是不同的,这往往容易带到新的岗位上。而且,问题最大的就是朋友圈的问题。当了法官,他该如何面对昔日的朋友圈,真能做到不留情面吗?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他一年为律所创收超过千万。他为何要放弃待遇丰厚的律师职业,突然转行当法官?(7月2日《新京报》)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会成为新闻,近年来法官离职屡见不鲜,甚至各地出现了法官离职潮,但律师离职当法官的却很鲜见。这是因为法官的工资普遍偏低,而工作又辛苦,没能得到应得的社会地位,当律师则普遍收获更多。商建刚当过韩寒代理律师,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却放着高薪不要,去当上了收入少得多的法官,自然一时成了热点新闻。

其实正如商建刚自己所说,法官离职做律师,与律师辞职当法官,都是好事,是一个良性的交流循环。法官队伍需要有理解律师,有专业素养的人加入,而当过法官的人加入律师队伍,也能将专业的学术带到律师队伍,他们曾任法官,也不太会缠讼闹讼,熟悉并理解法官工作,也有助于双方工作上的交流。

所以,法官离职当律师与律师离职当法官,其实都是好事。只是在律师收入普通高于法官的语境下,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法官更多地流向律师队伍,双方不是良性的双向流动,而成了恶性的单向流动,造成法官队伍缺乏出色的法官担任,只有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在律师队伍中大展身手。当没有专业的法律人才当法官,就算律师们再优秀,也并不见得是公众之福,因为案件还是要法官来判决,不够专业的法官,面对优秀的律师,要么可能受聪明而会钻法律空子的律师摆布,要么糊涂僧判糊涂案,让再优秀的律师无奈何,而法官待遇不高,也会让法官更易受到金钱等物质诱惑,从而徇私枉法。

商建刚在法官纷纷跳槽的当下,却放弃高薪的律师工作去当法官,显得有些另类,却又让人钦佩,他将个人的爱好与理想看得重于名利,他称自己不考虑钱,在经济社会,能做出这种选择确实不多见,这越见其难能可贵。而且商建刚的选择出现于上海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之后不久,也让人不由认为与此有关,而上海司法改革,致力于提高法官待遇。但就算达到改革目的,法官与律师的收入仍然有一定差距。

虽然商的选择让人看到了法官地位的些微变化,但商建刚的选择仍不具可复制性,因为这对很多人来说仍有违趋利避害的本性。虽然有些人为了理想,可能会像商建刚一样,放弃高收入去从事相对来说算低收入的职业,但更多人则不会如此选择。于是不干律师去当法官的商建刚只是面目清晰的一个人,而辞职的法官还是一个为数众多的群体。

商建刚不当律师去做法官,也与司法改革有关,释放的是积极信号,但要让商建刚的选择有可能成为所有律师的正常选择,仍需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提高法官待遇,让法官这一职业更具吸引力,才能避免法官单向流失于律师队伍的现象出现,从而实现两者的自由流动,让两个法律群体的优秀人才能互为补益,相互促进与砥砺,共同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今天的特殊个案,终将要成为法官遴选中的常态。但前提是,如何让法官职业变得更有尊荣,变成多数法律人一生梦寐以求的职业目标。】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是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

一些法官曾吐槽:“强化责任如排山倒海,提高待遇如泥牛入海”。如今,一位年创收上千万的高薪律师却要放弃原来丰厚的待遇,转行成为一位低薪高危的法官。应当说,这一事件被关注、被争议乃至被惊诧都是自然而然的社会回响。

商建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律师行业干了16年已无新鲜感,而当法官则是他的职业理想。依循人生理想而选择,因财务独立而更易恪守清廉,因执业多年更通晓“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法官素质所要求的这些要素在一位不差钱的律师身上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这是高薪律师转行法官的独特优势。当然,法官素质还应包括独立性、开放性、决断力、敏锐度、正直品德、写作和分析能力、不抱偏见以及对正义的追求等等。只要制度门槛把好了,更具开放性的公开遴选将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法院没有理由拒绝不同法律职业间的有序流动。

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遴选法官,是法治发达国家的常态。在中国,10余年前最高法院也曾有过尝试,却始终未能全面铺开。个中原因或许在于,一是法官与律师之间本就存在巨大的收入差,更别说法官与优秀律师之间还存在更大的收入鸿沟;二是法官的职业形象还远未成为法律人共同的尊荣和梦想。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再次提出,“建立从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各地法院也跃跃欲试。但就在去年,上海法院系统拿出两个高级法官的岗位进行招考,最终却面临没有律师报名的窘境。这样的情形在北京等地,也曾发生过。

正因为如此,高薪律师商建刚转行做法官才更具标志意义。今天的特殊个案,终将要成为法官遴选中的常态。但前提是,如何让法官职业变得更有尊荣,变成多数法律人一生梦寐以求的职业目标。

提升包括薪酬待遇在内的法官的职业保障,当然是应有之义。但更重要的,还是要保障法官能够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司法公正、传递法律权威。独立的要旨在不偏不倚、客观中立。当过律师的法官,更能理解控辩平衡的意义。从律师到法官的良性流动,将有助于化解律师意见常被法庭忽视的司法旧疾。我们当乐见这样的个案逐渐多起来。

□王云帆

法官、检察官的收入水平虽比其他岗位的公务员要高一点,在社会上属于中等收入人群,生活还算不错,但是远低于同属于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律师的收入越高,顶尖律师更是属于高收入的富人群体。所以,很长时间以来,不少法官、检察官为了获得更高收入,在司法系统工作几年之后,辞职去当律师。很少有律师转行当法官、检察官,即便有,这类律师大多在考法官、检察官时属于收入不算高的普通律师。据公开报道,2013年上海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达到86名。

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在继续提高法官、检察官的收入和地位,缩小与律师之间的差距的基础之上,打通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法学专家之间的任督二脉,在优秀律师、法学专家当中遴选法官、检察官,以提升法官、检察官的整体专业水平,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司法公正。“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应当说是司法改革的利好结果。

但是,“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目前看来恐怕只是个体选择,未必能引起鲇鱼效应,带动更多优秀律师转行当法官。“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主要是他个人财富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家庭生活已经不差钱了,转行当法官更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而大多数律师与“千万律师”相比较,他们的经济收入还远没有达到不差钱的程度,仍然需要为“五斗米折腰”,为家庭生计忙碌,不太可能愿意转行当法官、检察官。而且,从上海公开选任高级法官、检察官的情况来看,报名参加的优秀律师并不多,本来要选任2名高级法官、2名高级检察官,结果目前只选出1名高级法官、1名高级检察官,公开选任名额尚未完成。

可见,“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开了一个好头。但要吸引更多优秀律师加入法官队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

近日发布的《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显示,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律师,他一年为律所创收超过千万,被称为“千万律师”。为何要放弃待遇丰厚的律师职业,突然转行当法官?(《新京报》7月2日)

头顶“千万律师”的头衔,拥有价值不菲的财富,在外人看来,商建刚无疑是人生成功的典型范本。然而,抛开对财富与金钱的计较,变身为一名法官,则让很多人颇为不解。尤其是,权衡律师与法官两种职业,收入的高低、压力的大小,都佐证了律师职业更加趋于理想。

揆诸媒体报道,法官离职现象并不少见,但成功律师辞职变为法官的却是凤毛麟角。那么,当前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跳槽呈现出单一性的特征,法官转型律师愈发普遍。正因为如此,更加剧了外界对法官职业的心理焦虑,而对律师职业则给予更多的点赞声。本轮司法改革,专门构建了遴选制度,在优秀律师队伍中选拔法官,充实到司法工作一线。应该说,有这种制度层面的支撑,律师成为法官,在将来或许会成为一种常态。

其实,公众对“千万律师”转型法官的不解,源于解读视角的局限。当立场恪守于收入与压力的权衡,必然会激发“趋利避害”的本能,律师职业必然会占据话语评论的制高点。然而,审视律师变成法官,并不能只是考量收入与压力,而应该侧重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立场。从这个方面来看,律师与法官均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即便所处地位不同,角色不同,但两种职业并没有价值分歧。

法律是稳定的专业化的知识体系,独立于大众感知的道德,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对于法官与律师,双方之间角色的转换有助于思维逻辑的融会贯通,在不同职业间找到更多的共识。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不管身处什么位置,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都具有同样的职业伦理理念。因此,不管是法官还是律师,其存在以及相互转型,对于全民法治思维的培育以及法治社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千万律师”成为法官,抑或是法官辞职做律师,其实依然执着于法律,依然怀揣对法律的梦想。很多时候,法律职业共同体内,角色的变化其实无关收入多寡,更无关压力大小。根本上来看,最为关键的地方在于,律师与法官对法律都保持了虔诚的信仰。

【从全国来看,上海这起“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还只是个案。相信随着司法公信的修复,社会对法官的尊荣有了更多的认可,高薪律师转行做低薪法官的例子,会逐渐多起来。】

上海一位年创收超过千万的律师最近出现在《2015上海市选任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拟录公示》名单上,他已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这一消息在社交媒体上风传,标题无一例外地突出了“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这一颇刺激眼球的要素。

律师年创收上千万,并不是稀罕事。数据显示,2013年上海共有律师16692人,创收89.1亿元,人均创收56.3万元,位列全国首位。当然,这里的数据只是创收,律师的纯收入总归要比创收低些。但就算五折计算,也比同期法官的薪酬高出不少。

法官的职业保障一直是司法改革的焦点议题。根据前段时间中央政法委批复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方案》,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将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综合不同信源提供的数据,上海法官的年收入也就在6万到20万元之间。不同法官之间虽然也有收入差,但比起不同律师之间的收入悬殊,完全可以归入一档。

最高法院早在10多年前,就曾面向律师群体遴选法官,但应征者寥寥。对于还要为财务独立奋斗的律师来说,转行当法官的确要面临经济上的压力。但对于年收入上千万的资深律师来说,赚更多的钱也只是个数字。他们之所以无意竞逐法官岗位,原因自然还在收入之外。他们更在乎的,或许是法官这个职业能否拥有法律从业者的最高荣耀。

从全国来看,上海这起“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还只是个案。相信随着司法公信的修复,社会对法官的尊荣有了更多的认可,高薪律师转行做低薪法官的例子,会逐渐多起来,并最终成为常态。

而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法官“下海”当律师现象也在法律圈内被反复讨论。近日被广为报道的例子,是在湖南省高级法院工作了9年的女法官严彩艳辞职当了律师。而她对司法的希望也是:“让法官获得应有的职业荣耀感。”

所以说,对于“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旁观者尤其是同行们大可不必“羡慕嫉妒恨”;对于骨干法官下海当了律师,也不必叹息“改革来了法官却走了”。很多时候,这只是个人的择业自由。当然,不否认法官的职业保障仍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那就本着法官“责权利”的统一,努力去促进强化法官责任与提升职业保障齐头并进。

□王琳(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