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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需求,满足老百姓在“微时代”的知情权,一些代表委员的媒介素养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全国两会是代表委员们履职的重要场合,也是对公众进行各方面知识普及的大课堂,还是对公众和社会进行新闻传播的好时机。两会的功能是复合的,不能以单一的标准看待两会。从新闻传播的角度来说,每年有几件事能有如此高的关注度,每年能有几次能看到如此频繁的观点碰撞和思想交锋?全国两会的这种特殊性,给代表委员提出一个严峻的课题,代表委员不仅要有专业履职的能力,还要有一定的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是如何正确有效的使用和对待媒介的能力。我们高兴地看到,近年来,由于多方面的努力,代表委员的媒介素养有明显提升,躲镜头、怕记者甚至呵斥记者的人少了,出言不逊或口无遮拦的也少了,一些身为政府官员的代表委员越来越敢于面对镜头——这些官员在两会期间说的话,甚至比过去一年的公开表达还多。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从媒体报道和公开的一些信息看,一些代表委员的媒介素养在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如此才能适应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需求,满足老百姓在“微时代”的知情权。

先说说话的内容吧。判断一个人媒介素养的高低,一个重要标准是看他们如何对媒体和公众说话。从电视和报纸中的两会报道看,有少数代表委员对记者和公众所说的内容,并不全是公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公共话题,有些是本部门内部的工作和成绩报告、总结材料等。这样的内容,怎能引起公众关注的兴趣呢?

判断一个人媒介素养高低,还有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他们与媒体和公众打交道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包括遣词造句、表达技巧、神态语态和衣着外貌等。从我们看到的公开报道来看,有一些代表委员在面对记者采访时显然力不从心,既无充分准备,又无平时积累。还有一些代表委员,无论记者怎样问,都只会按材料背诵“参考答案”。

神态语态和外貌衣着也别小看,这对于受众能否被传播者的魅力所吸引,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全国政协委员姚明谈到自己两会期间的着装风格时说:“我这次一共带了两套衣服,一套西装上大会堂穿,一个就是这个运动衫,讨论穿。”这只是一个小细节,但难能可贵的是这种外在形象的意识。此外,我还注意到,在一些新闻发布会上,一些代表委员总是用一种语速、一个腔调、一成不变的神态面对公众,即便内容再好也让人感觉索然乏味。

当然,最该提醒代表委员的,还是要有媒介素养的意识。参加全国两会,就一定会有一个躲不开、也绕不过去的情况,就是面对媒体和公众如何讲话。这里有两个极端现象值得注意:一是见到媒体和记者就躲、跑、推辞,以各种理由婉言谢绝,不说、不说、就是不说;另一种是毫无媒体意识,发言过于随意——近些年来,一些被公众诟病的有争议的议案提案,往往就是代表委员缺乏媒介素养使然。

凡此种种都提醒我们,进一步提高代表委员们的媒介素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提高对媒介的认识。必须看到,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媒体无处不在的媒介化时代。全媒体、自媒体、大数据、云计算等,都是媒介化时代的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党校讲话时对领导干部提出六个方面的能力要求,其中之一就是“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所以,无论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我们生存的时代,还是努力实现党的要求,提高媒介素养都是应有之意。

其次,提高媒介素养,需要一个长时间的学习过程。学而“实”习之,学习不仅仅是听课背书,还有练习和温习之意。对于提高媒介素养实际操作和练习、大胆张嘴尤其重要,有些官员虽然经常参加各种媒介培训,但就是不肯张嘴,不爱上台,怕见记者,这样媒介素养怎么高得起来?

第三,人大和政协可对参会的代表委员提出要求,加强培训。如果说履职参政是代表委员的天职,是内在要求,全国两会期间面对媒体和公众就是代表委员的另外一项天职,或者说,是公众和媒体对代表委员的一种起码要求。

我很赞赏新任环保部部长陈吉宁面对公众和媒体的姿态:上任不久即召开媒体见面会,全国两会期间又出现在新闻发布台上,不回避热点,不怕揭短,落落大方地回答记者的提问。有人说,这是“新生牛犊不怕虎”,他当几年部长后就不会如此了,我盼望这样的“预言”落空,也盼望更多的代表委员和官员能坦然面对公众和媒体,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单位和部门的故事,讲好自己的故事,因为这也文化软实力的一种。这种软实力,有利于交流沟通,加强理解,有利于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作者系原教育部新闻发言人)

一则有关李永忠代表的新闻,近日引发公众热议。报道中说,作为连续四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每次都带着计算器上会,每次发言时引用的数字都达到二三十个。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实他的数据才能跟上他的节奏,他也因此在财政部工作人员中留下“有个李代表算得太细了”的印象。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不禁在想:“代表在数字上较真”的做法,何时才会不再是新闻?

代表在数字上较真,做到言之有据,这不仅是代表认真细致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也是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比如,报道中涉及一个细节——为了提出修改反垄断法的建议,李永忠代表科学地计算了垄断领域的可让渡空间。可以想象,有了这样的数据支持,就可以让一个看起来空洞和难以理解的说法形象化、具体化,让代表的建议更有说服力,从而引起更多代表的附和与支持,为国家的改革发展提供重要的真知灼见。

无论是“航拍议案”首次进入两会,还是带计算器上会,都是代表履职中令人可喜的细节。既然是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承载着人民的期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神圣舞台上履行职责,就应该把人民的声音带到会上,并认真审议相关的重要决议文件。李永忠带着计算器上会,每次发言都用好数据,使自己的观点有精确的数据支撑,其实就是对自己职责的珍视。

应该看到,公众对李代表行为的热传、对其态度的点赞,其实还饱含着更大的期许。这些年来,尽管我们的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机会更多,利用互联网平台等新技术、新应用来听取群众意见也得到加强,但是,如何进一步深入群众,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依然在路上,需要代表结合实际有更多的创新。

人大代表带着计算器上会,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深思。从报道上看,李永忠是广东某集团公司的副总工程师,应该算是比较典型的高知人群了。他参加大会发言,不少问题还需要用计算器细加计算,如果不具有李代表这样的专业知识,又如何才能看得懂相关预算决算文件?这固然说明代表履责不容易,常常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才能胜任,同时也从一个侧面提醒:一些政策文件不能“飘在天上”,必须“接地气”。如果相关部门在日常的政策出台时,也能有这样的数据支撑,也能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话来讲,想必很多政策的社会接受度会大大提高,在社会中执行起来也就没有那么多阻力了。

值得点赞的是,为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今年两会,人大代表和去年一样,拿到了一本彩图版的《政府预算解读》。这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编写的“解读”,旨在用更通俗简洁的文字表述、生动活泼的漫画图表,帮助代表了解政府预算,行使好审查监督权力。同时,今年的读本还首次推出了微信简本———“解码政府预算报告”,紧扣代表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全国人大、财政部门户网站以及财政部和新华社的微信公众号,统一向代表推送,让“掌上的报告”更近距离与代表互动。

可以想象,如果李永忠这样的代表越来越多,并且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数字上较真”必然就会贯穿国家治理各个环节,成为全社会都普遍习惯的一种严谨态度。到那时,“代表在数字上较真”或许就不会再是新闻了。

全国两会进行中,央视《面对面》节目播出了对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峰的访谈。她坦言医生与病人信息完全不对称,自己看病要考虑创收和病人能否负担得起治疗费用,很纠结,指出了医生看病太快病人不满意有体制性原因,更提出要制止医暴保护医生。本人看了,挺佩服她的坦率,对医生也多了份理解。我就爱这样敢说真话的代表委员,他们说出了问题真相,立场公平,纠正着社会偏见,融化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情绪,传递了正能量。

联想到每年全国两会,总有不少“星闻”,如今年有:姚明坐特制椅子、陈道明帮记者改稿、黄宏邀请同行一起入场被拒绝。这些星闻很吸引眼球,但“含金量”有多大很难说。两会信息量很丰富,不少代表委员说了真话、谈了真问题、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建议,媒体应聚焦这些“真”,追一追这样的“星”。

跑两会的记者是公众的眼,请你们多盯一盯凌峰教授这样的代表委员,让他们成为两会的“明星”,追星也要创新嘛。这些充满真知灼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星闻,我必定瞪大眼睛好好看。

昨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邀请人社部负责人答记者问。针对延迟退休问题,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渐进式退休政策今年能制定完方案,明年报请国务院,后年正式推出。这张时间表,进一步明确了退休改革的大局。

延迟退休,从政策层面看有诸多的利好,如缓解养老金压力、填补人口红利下行的留白等。尽管外界对延迟退休问题的看法仍有分歧,但利弊权衡下,这一建议成了众多养老方案中最难舍去的一个,并在一轮轮讨论中一步步临近现实。

推行延迟退休,中国并不特殊。对比延迟退休政策的海外经验,各国情况其实大同小异,婴儿潮一代、养老金压力、社会老龄化,纵然决策者和承担者未必情愿晚些退休,却都还是面对了这个现实,因为客观上,它确实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就政策的在地化来说,中国又有着自身的特殊性。

促使延迟退休入轨的首要因素,是争取未来实现养老保险的收支平衡,这一点,尹蔚民在答记者问上已有提及。然而,这一评估没有考虑“个人自愿缴纳”的变量。既然要多上几年班,也就能多挣几年工资,晚拿几年养老金,是领取养老金划算还是自谋养老划算,很多人已经在算成本账。以现有的养老金标准、“回本”年限以及缴纳情况,施行延迟退休后,可能还会有停缴养老金的现象一并出现。此类研判应对当纳入政策考量范围。

之于就业层面,不少人担忧延迟退休会否挤压年轻人就业空间。即使着眼长远,从老龄化走势上排除前述因素,“老年人上班”本身的社会认知却是问题。说社会普遍存在年龄歧视可能言过,但从生活不同方面显现出,一种过早迈入老龄心态的社会心理倾向是存在的。

人还没有老,心就老了,累了、倦了、理想折翼,不如按部就班、随波逐流,一些人老早萌生了这样的念头。把这种情绪带入职场,对自己工作能力的判断、工作效率自然大打折扣,延迟退休会正向地激励起个人“尚且年轻”的斗志,还是迫使更多人拖着疲态延续职场生涯实未可知。反过来,社会性的老龄心态又形成了一种对老龄雇员的反向排斥,在自由选择的劳资市场上,老年人不见得吃香,甚至很不吃香,如此一来,极有可能出现政策上延迟退休,个人却无处营生,养老保障无法跟进的“两不着”局面。

另一方面,形成未久的家庭内部分工也面临打破。维持了一段时间的双职工上班,老人在家带小孩的模式,会因为老人上班而形成初估的成熟的“托儿”市场,还是家庭生育计划跟随退休延后而延迟,是社会连锁反应里的又一变量。

像所有政策一样,延迟退休的出台是基于眼下的问题,给出一副因应的方子。就一对一的问题的病灶来说,这是个良方,但良方也不能避免衍生出其他的官能反应,我们不能谓之“副作用”,但在开方子的时候,必须一并考虑这些因素,思考能否承受之,如何承受之。这是每一项政策出台的必经之路,唯其前期的研判愈详细、愈周密,政策的行路才愈顺畅。

在3月9日的政协会议记者会上,有记者问,“明星委员”如何通过政协平台在文体领域发挥作用?姚明在回答这个问题后,对记者提出了批评。姚明说,他在大会堂开会甚至在小组讨论时,也有记者上前要求合影和签名,“这种态度是否正确?”这是说,“明星委员”在认真履职,并没有把自己当明星看,反而是记者的行为让委员“被明星”。

姚明的批评很有道理。记者到两会上来作采访报道,就同时发挥着对代表委员的监督作用;但记者也要受监督,代表委员对记者同样有监督权、批评权。但是,印象中,像姚明那样直率地对记者提出批评的,还不多见。

批评记者,也是“打铁先要自身硬”。代表委员的自身硬,首先是提案、议案要“硬”。今年两会姚明提交了关于体育教育的提案。为了这个提案,姚明作了调查研究,如“很多学生到了初三,连四节体育课都上不到,被大量文化课挤占。”又如“体育是语文老师教的,是一句玩笑话,但有的学校真是语文老师在教体育”,让我们看到一些地方的师资力量的薄弱。

记者会上,一个记者向姚明提问,意思是中国篮球在世界上排名比较靠前,成绩比足球好得多,你认为足球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对姚明来说,是比较为难的,因为足球不是他的专业;但是作为体育界的政协委员,不回答也不合适。他坦言,中国篮球的排名,并不完全反映中国篮球在世界上的真实水平。世界篮球顶尖比赛,欧洲国家只有5个国家能够进入决赛。而实际上欧洲国家篮球水平超过中国的并不止5个国家。说到足球,姚明说:“他们有他们的想法,但怎样花钱更合理、更有效,肯定是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这对我们的管理体制提出了很大挑战。”既没有越俎代庖,说越界的话,同时在更高的层面上提出了不同运动项目有共同性的问题。

记者会上回答提问,没有准备的时间,完全凭你平时对有关问题的观察和思考。姚明的回答很得体,也很有诚意,在处理好不同专业之间的关系的同时,回答还有一定质量,而不是虚与委蛇,应付、搪塞过去了事。相比之下,一个前不久刚刚卸任的部长,在记者问到他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竟然说不方便回答,“请你理解我”;让人大跌眼镜。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记者采访姚明,姚明批评记者,提醒更多的记者反省自己的行为;这是一个良性互动,良性循环。尤其让人感到难得的是:一切都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下进行,没有藏着掖着,无须瞻前顾后,怎么想就怎么说。事情虽然不大,却无意中示范了一种阳光、健康的政治生态;这样的政治,也肯定有利于个人身心的健康。

【应尽量通过简政放权降低财政支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压力;“中人”和“新人”获得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也应得到刚性保证。】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0日举行记者会,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在回答关于养老保险并轨的问题时,胡晓义表示,养老保险将来的待遇结构是“2+1+1”。即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结构;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缴费,这段时间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增加过渡性养老金一项;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将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再增加职业年金作为补充,以实现待遇基本公平。

今年初,国务院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近4000万人与企业职工一样需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得以破冰,养老待遇不公的制度框架初步解构。但是,仅打破“双轨制”,还不能说完成了养老保险的实质并轨。其意义更多体现在打破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铁饭碗”。鉴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与企业退休人员走的是两本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除个人部分外由财政支付,因此更有刚性保证。虽然随着今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规模被控制,退休人员增多,财政支付的压力将有增无减,但相对而言,不存在企业退休人员未来可能面临的养老收支平衡问题。更大的挑战在于,除了行业差异形成的养老待遇差异外,还有因工作年限差异产生的待遇差异。养老保险是由“中人”和“新人”抚养“老人”,在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适龄劳动人口开始下降,抚养比逐年提高的挑战下,不少人对未来退休后能否获得支付稳定和待遇稳定的养老保障,存有疑虑。

“2+1+1”的养老保险结构,考虑到了改革前后的养老支付问题,同时通过以职业年金为补充养老金体系,以平衡不同年龄段的养老需求,为完善养老待遇机制,实现基本公平设置了一个有弹性的架构。这有助于养老保险的实质性并轨。但是,仅搭建这样一个架构还不足以保证养老保险的真正并轨。以“2+1+1”中的两个“1”为例,“中人”能否获得过渡性养老金,与其工作年限和单位支付能力有关,存在得不到这笔补偿的可能。而职业年金因为增加了单位和员工负担,机关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愿意执行,多数有竞争压力的企业未必愿意执行,而多数退休人员来自这类企业。

养老保险进一步并轨还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方面,应尽量通过简政放权降低财政支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压力;另一方面,“中人”和“新人”获得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也应得到刚性保证,既不应妨碍人员的合理流动,又要有强制性。在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增加单位压力的情况下,应适当减免相关费率。

公众对养老保险并轨的持续关切,要求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而财政、税务部门都应与人社部门共同主导下一步改革,如此,改革才能协调推进,并让养老待遇基本公平的预期更加明朗。

【今年两会,简政放权依旧是焦点话题。据新华社报道,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团审议时强调:“既要放也要接,‘自由落体’不行,该管的事没人管了不行”。全国人大代表、云南楚雄州州长李红民等建议,简政放权要考虑下面的承接能力。李红民称:“简政放权后,我们行政审批事项反倒增多了。下放的项目多,取消的少,一堆堆地往下走,让基层不堪重负。”】

审批权下放该征求基层意见

简政放权是个系统工程,应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各级政府下放审批权力时,既不能“做样子”,为了放而放,下放后则不闻不问,只图面子上、数据上好看;也不能“卸包袱”,把那些管理难度和责任大的事项一起下放,甩掉“事权”,而应首先考虑到基层能不能承接、承接下来后如何管好的问题。

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梳理权力纹路时从实际出发,既要扩大信息公开,就拟下放的审批权力征求基层意见,从上到下理顺、明确权责边界;也要深化改革,做好相应的对接。比如,把规划职能从市下放到区之后,如果区一级缺乏专业人才接管,短期内又难配齐,那是不是该考虑“人随事走”?

其次,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还应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行业标准,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并制定切实的责任清单。当然,这种检查稽查并非继续抓住审批权,而是要强化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责任,以配套制度确保权力正当运行。

据媒体报道,原属财政部的“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下放到省级财政部门后,财政部即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从优化代理记账流程、公布代理机构信息、健全代理机构退出机制及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等方面的管理措施。这就是责任的延伸。

还要警惕那种“假放”做法:或明放暗不放,继续以备案制、许可制等方式变相加以控制;或有限下放,放权同时附加限制性条件。说到底,简政放权是对以往政府管得过宽、过多、过细的矫正,但矫枉不能过正,更不能出现责任弃守的情形。政府在下放审批权的同时,应同步设计更完善、更严密的监管配套制度,提供更贴近、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胡印斌(媒体人)

基层怎么解决无力承接放权问题

简政放权让基层办事更容易了,这是好事。但有时候,上级部门抛出审批权下放的“绣球”,基层在承接过程中的确存在“消化不良”等问题。比如,上级大量审批事项下放以后,基层缺乏专业人才接管。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很多地方没有现成的相应专业人才。如按照既往的管理办法,非人工的自然景区等门票价格,按照景区知名度和级别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但在简政放权大形势下,许多景区管理权从省级下放到市级、市级下放到县级,甚至直接“两级跳”。这需要过硬的基础工作人才,如进行景区运营成本监审的价格成本监审专业人员。但实际上,虽然国家省市一级物价主管部门内部基本都有价格成本调查队之类的专职业务部门,但很多县级基层物价部门没有,有的虽成立了相关机构,但称不上有可用的专业人才。结果,景区门票价格制定权下放后,如何准确监审景区运营成本、科学制定景区票价,成了棘手难题。

二是专业人员应对乏术。还拿景区定价权来说,一些县级虽也有一些景区价格的监审和制定经验,但这些仅限于级别较低、影响不大的景区,而对于新下放的级别较高的知名景区价格的监审制定,却无经验可言。

如此局面的出现,一方面是地方相关人才储备“历史欠账”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简政放权后新增加的“时代新账”,尤其是某些上级部门放权只一放了之。因此,对地方政府来说,在提升放权承接能力问题上,不仅观念上要高度重视,还要从人事到财力上予以支持。

首先,走出行政机构改革一味减机构减人的思维定式,把上级政府下放的项目,有效分配好行使机关,对于相关部门行使相关权力出现的专业机构缺失、人才短缺,要抓紧成立、大力引进和有效调剂。其次,对于地方部门权力下放中出现的人才经验欠缺问题,要及时督促、支持相关部门进行人才培养和到上级、外地学习取经,并给予必要的财政经费等足额拨付,使得上面下放的诸多行政审批项目能及时落地,且是高质量科学落地。

□鞠实(基层公务员)

长期以来,文艺领域存在一些不良风气,比如弄虚作假,搞展览的时候请一堆领导人,拉大架势。文艺协会最重要的是它的专业性,它应该是这一领域最专业的学术场所,培养专业人才的地方,学术交流、提高专业水平和专业修养是它最重要的职责。官员进入文艺协会,对协会的职责没有任何意义,反倒会把官场的一些习气带进来。

当然,专业性越强的协会,越不容易让权力渗透。比如美术的技巧性很强,对于官员而言很有难度,画两笔画很难被认可;舞协、音协也很难。

然而,有些专业协会却出现了行政化倾向,一些官员把协会当成安乐窝。有的官员在外面升不了副部级,就到这协会里挂上副部级的职位。

还有各个专业艺术家的协会,里面的党组书记都是厅级,秘书长也是厅级,因为行政化,这些协会有大量的官员职数,这些职数对于官员是个巨大的诱惑。

从协会内部看,因为本身属于事业单位,里面的人在升职时不会考虑专业做得好不好,而是把心思放在了怎么尽快地从科级升到处级,他追求的是官场的东西,和专业的距离越来越远,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行政化为权力的进入提供了通道,之所以协会被行政化,是因为上级部门希望更好地领导。不过,这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现在我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下面简称“民协”)当主席,致力于民间文化和古村落的研究与保护,日常负责组织这些艺术家,民协的机关也属于党组管理,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和财务。

工作期间,党组很尊重我的想法,我有什么大的想法也会和他们商量,比如我提出把保护古村落的工作放在协会工作的第一位,党组会采纳我的意见,然后我再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集体认可就可以开展工作了,这些年搭档得很顺畅。

协会去行政化,对文艺市场也是好事。

在民协工作这些年,我发现一个现象,能转化为市场效益的民俗更容易得到政府的扶持,比如宜兴壶、牙玉雕、刺绣。我认识一个年画艺人,因为政府的扶持,前些年价格卖得很高,如今因为不让公款送礼,政府也不再购买这些年画,这位老艺人说去年的年画市场很不景气。但在我看来,权力的退出可以让艺术更准确地找到自己的定位,与其扭曲地生存,不如回到最真实的价值上来。

□冯骥才(全国政协常委)

新京报记者 贾鹏 整理

这两天,各代表团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一些来自基层的代表在审议时也提出,目前人大工作有一种上下不平衡的特点,从总体上看,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在依法履职方面做得比较好,而基层人大的工作则不够平衡,在有些地方,县乡两级人大的工作存在弱化甚至虚化现象,人大的法律职责没有充分发挥,亟待加强。

实际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研也发现,近几年虽然基层人大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仍有不少地方人大工作相对薄弱。特别是乡镇人大,相当数量乡镇人大只设人大主席,且身兼多职,平时以党委政府工作为主,乡镇人大代表的角色意识不够强。在县级人大,多数县级人大常委会内设工作机构一般只有一个人,而且经常从事县委统一交办的事项,对预算审查往往流于形式。在个别地方,基层人大选举任免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由人大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调整频繁,今天开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领导人可能几个月后就被调到另一个单位,新来的接任者在没人大选举前,就以新职务对外开展工作,从而损害了人大权威。

人大代表的发言,可以说是切中了当前基层人大工作积弊。而今后一段时间,国家有必要采取必要措施,切实加强基层人大工作。首先,要完善法律。当前,应考虑对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作进一步完善,进一步细化基层人大的职责,增强履职的刚性。

其次,要加强上级人大特别是全国人大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决定了上下级人大不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但上级人大也有责任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指导。建议全国人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意见,对基层人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乡镇人大运行、县级人大机构设置、县乡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方式、应当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范畴等,作出细化规定。上级人大特别是全国人大,也有必要及时总结地方典型经验,及时加以推广,从而使一些典型经验能从星火迅速燎原。

还要特别强调的是,上级人大特别是全国人大的工作本身,对基层人大的影响是巨大的。近几年,人大工作的一个特点,尤其是监督方式方法上,上行下效的现象比较典型。在人事任免、激活休眠的监督方式上,尤其需要上级人大特别是全国人大示范。因此,将全国人大的工作做好,对基层人大的工作也会产生推动作用。

【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都会集中关注很多热点的社会议题,提出各自的建议。是否从“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的视角出发,往往是观点能否赢得民意认同的关键。】

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在回答有关“红头文件”的提问时表示,有些地方“红头文件”不是地方政府规章,虽然不属于立法法的调整范围,但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更不能设定减损公民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的规范。

“红头文件”不能减损公民权利,这个表达令人点赞。虽然说的是常识,可现实挑战常识的现象并不鲜见,重申强调这样的常识仍有必要。立法法大修,是今年两会的热点,也被视为提速依法治国的一个标志。要适应法治日益受重视的“新常态”,地方政府尤其要调整思维和行为习惯,更尊重公民权利。

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是常被相提并论的概念。公民权利的减损,往往就是政府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约束。立法法的修改,是要管法,当然也是要管权。管住政府权力,就是对公民权利的最好保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部门都不能法外设权。”过去面对现实的一些问题,地方政府想到的是给自己扩权,去“硬管”,结果往往问题没解决,还进一步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或利益。

其实,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不仅是“红头文件”应遵循的规则,也是社会治理应遵循的规则。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都会集中关注很多热点的社会议题,提出各自的建议。这些观点有的应者云集,有的争议颇多。粗略观察会发现,是否从“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的视角出发,往往是观点能否赢得民意认同的关键。

所以,对待权力和权利,要有不同的思维。面对任何问题开出“药方”时,必须要检视下,这“药方”是如何对待权力和权利的,规范了权力又没减损权利,这“药方”就是靠谱的。

【“只筛查,不诊断”,成为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中的难题。对此,除了加强宣传、普及知识的同时,也应将产前诊断技术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按照住院比例予以报销。】

近年来,随着卫生状况和生育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婴儿死亡率逐渐下降,而出生缺陷所造成的胎儿和婴儿死亡比重却在逐渐增加。出生缺陷日益成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据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目前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在5.6%左右,每年新增出生缺陷数约90万例,其中出生时临床明显可见的出生缺陷约有25万例。建立一个科学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已刻不容缓。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分为三级:一级预防:防止出生缺陷的发生。包括婚前检查、遗传咨询、选择最佳的生育年龄、孕期保健、增补叶酸、预防接种。二级预防:减少缺陷儿的出生。主要是针对孕妇实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可诊断病种主要有先天愚型、18三体综合征、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和医学影像可见的体表和重要脏器畸形等疾病,以便早发现、早诊断和早采取措施。三级预防:对已出生的缺陷婴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依据我国国情二级预防,即产前诊断技术的开展尤为重要。

二级预防在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产前诊断相关技术未纳入医疗保险体系,造成了最需要孕前、产前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人群,常为最难获得相应服务的人群(社会弱势群体)。

“只筛查,不诊断”,成为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中的难题。这些现象的存在,一方面与部分群众认识不足,观念陈旧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政府相关投入的不足有关。作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核心环节的二级预防产前诊断工作仍是政府投入的空白点。产前诊断费用未纳入医保,政府无专项产前诊断资金,所有费用全靠家庭承担,医疗机构自行开展。产前筛查中大部分高危孕妇来自农村,由于保健意识缺乏、更重要因经费的原因,她们舍不得自己全部拿出产前诊断所需的千余元费用,拒绝了诊断,从而错失早期干预的机会。致使许多原本可以诊断出来的畸形胎儿出生。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陷入了一个新的困境。

如何减少甚至避免上述悲剧?除了加强宣传、普及知识的同时,本人建议:将产前诊断技术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按照住院比例予以报销。以湖南郴州市为例,2012年郴州市新农合统筹资金9.5亿,结余1.5亿。按全市活产婴儿每年6万左右计算,每年投入4000余万元可造福6万多个孕妇及其家庭。

将产前诊断技术纳入医疗保险,每对育龄夫妇都能进行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实现生育健康宝宝的心愿,让所有的天使都不再折翅。

【渐进式延退背后,是养老公平、养老金收支平衡和社会抚养能力等问题的集合,只有秉持程序正义,在取得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同步展开相关改革,才能“一举多得”。】

在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透露,计划今年制定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2016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推出。方案将渐进到位,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推出后至少5年以后才会实施。尹蔚民坦承,这项政策是“一举数得”的政策,但还需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制定渐进式延退政策时间表,旨在应对养老保险基金可能出现的收支平衡问题,同时等于增加了劳动人口,还可以缓解人口红利趋于消失带来的问题。自2013年以来,适龄劳动人口的下降已经抬升了用工成本,进而削弱了中国制造的比较优势。就此而言,实施渐进式延退政策确有可能收到“一举多得”之效。

但是,尽管渐进式延退具有潜在总体利益增值之效,却需要面对个体利益被变相剥夺的问题。本来,退休人员按法定年龄退休后即应享受相应养老待遇,延迟退休等于增加了个人养老支付。此外,延退到底能够补充多大潜在养老缺口,也缺乏精确计算。

因此,让渐进式延退“一举多得”,能否取得社会共识是绕不过的前提。延退是涉及所有社会成员自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必须展开充分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尽量弥合不同群体间的诉求差异,寻找利益共同点,而不能只出台一个时间表就止步。

这就要求,一方面,渐进式延退政策的推出,程序正当性不能缺失。按照方案,延退将2016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推出。在这一过程中,全国人大不能缺席。在公开征求意见充分讨论后,将提案交由全国人大讨论审议表决,才可能实现民意和政策意志的统一,成为有社会共识,能够得到顺利推行的公共政策。

另一方面,渐进式延退政策还需要补充细节,增强公众说服力。比如,目前养老保险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的组成部分,监管仍有不少空白,导致巨额资金没有得到善用。解决这一问题,现行的省级统筹模式必须改为全国统筹,既方便公众提取,又能盘活存量,让养老金在全国的范围内调剂余缺,安定民心。

又如,除延迟退休这一“指令性”计划外,还需引入市场化力量以弥补可能的缺口。按照现行制度要求,为保证资金安全,养老金年均收益率不能超过2%。堵上未来可能出现的养老金缺口,将现存养老金结余作为长期战略资本投向可依赖的、追求价值投资的市场,势所必然。

此外,从延长人口红利角度出发,也需要加大人力资源培训力度。设想,假如适龄劳动人口能够得到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摆脱人口管理、人才管理等制度的束缚,单位生产率和社会抚养能力能够获得多大提高?

渐进式延退背后,是养老公平、养老金收支平衡和社会抚养能力等问题的集合,所涉及的利益面复杂,调整不是易事。只有秉持程序正义,在取得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同步展开相关改革,渐进式延退才能消除疑虑,为实现“一举多得”奠定基础。

瞩目两会,要比新闻热点哪家强,还看新闻发布会、记者会、开放日上精彩纷呈。

对媒体来说,两会新闻发布会是新闻料理的“信息批发市场”;对全国人民而言,它就是打捞“政策红利”、坚定发展信心的“淘金场”。

话说官方新闻发布这种制度,可以追溯到宋朝。即使穷乡僻壤,都设置“粉壁”,专门用于张贴榜文。宋人称之为“出榜”,即政府派人在各个人多处贴出榜文,通报新闻信息。

如今,召开新闻发布会已成惯例,技术手段、机制设置远比宋朝先进得多。不过,追溯两会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时针还得倒拨30多年。1983年6月4日,两会首任新闻发言人——曾涛、孙起孟分别受各自会议秘书处的委托,同时向中外记者发布关于召开两会的新闻。此举受到好评。两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延续至今,见证着中国愈发开放的心态、愈发自信的姿态。

两会还有若干场部长记者会以及相关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发布会。另外,在代表团开放日,各省份主要负责人还会就本省热点回答记者提问。这些新闻发布会、记者会不但是新闻记者的“战场”,也是新闻发言人、代表委员以及官员的“考场”,外长、财长、央行行长等,都要一一“过堂”。相关发言人不逃避、不回避敏感话题,把事实摆上桌面,乃是真正的担当。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答记者问时,透露延迟退休方案后年推出,推出至少5年后才实施;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表示,“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工作已启动;外交部部长王毅给中国护照注入“含金量”,表示要让大家可随时“说走就走”;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精简审批、规范中介、并联核准将在年底实现;首次参加全国两会记者会的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谈起网购监管时说,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回应1月进出口负增长时表示,对今年6%左右的目标有信心……“政策珠玉”俯首即是;“政策红包”次第打开。

说说新闻发布会的另一大看点——代表团开放日。20年前,全国人大会议首次向媒体开放团组,回答记者提问。自此后,开放的频率和团组越来越多。

说起团组开放日的最大特色,就是面对记者提问,有问必答,不推诿不躲闪,气氛活泼热烈。其中,有像海南省省长刘赐贵“你们要买房子赶快到海南买”的轻松鼓动,亦有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河北宁可伤筋动骨,也要环境脱胎换骨”的坚定决心。话题最热、问题最多的当属“反腐”。因发生“塌方式”腐败,山西团的开放日最受关注。6日下午,山西团开放日,聚集近百家媒体,两小时内的8个问题7个涉及腐败。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对答真诚、见解深刻。

当然,要说两会“重头戏”,还属总理记者招待会。自中央电视台1988年开始直播两会记者招待会开始,总理答记者问的场景就进入寻常百姓家。从1993年起,两会期间总理记者招待会就常态化、制度化了,成为向全世界展示中国政策和主张的重要窗口。

这正是:

记者会上话题多,开放日里氛围浓。

新闻发布责任重,团结鼓劲正能量。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这也是立法法颁布15年来的首次修改。此次调整重心有两大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2014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依法治国首要前提是有法可依,怎样做好立法工作就成为关键。立法法作为一部管法的法,通俗地说,它决定着需要制定哪些法律,由谁来制定法律和怎样制定法律这几个基本的问题。从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开始,半年多来,这一草案历经了“一审”——“公开征求意见”——“再审”——“公开征求意见”的“长途跋涉”,最终摆到全国人大代表眼前,接受一场规格罕见的“三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这次立法法的修改同样强调人大要主导立法。如何主导?一方面,要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利益分歧比较大、社会上比较关注的重大草案的起草权交给人大;另一方面,有关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起草也要交由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去起草。通过人大起草法律,将立法的主导权掌握在立法机关手中,从而改变现在由部门主导的格局。为此,修正案草案从几个方面作出完善: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二是加强和改进法律起草机制;三是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这三个方面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保障人大主导立法工作。

税收法定,正是在草案修正过程中保障人大主导立法的一大亮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明确要求。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介绍,总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事实上,立法体制中谈全国人大主导权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它的专属立法的范围究竟有多大。在现行的立法法中,税收与财政、金融等被列为同一事项,不属于人大专属立法的领域,将税收“淹没”在众多的一般事项中,未能充分体现出税收应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单列,并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排斥或者不允许用其他的方式来制定关于税收的立法,对于深化改革的意义非常重大。税收是财政收入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立法权力回归全国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作用不可估量。

以立法遏制行政权力的“任性”,成为修正案草案另一引人瞩目的焦点。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制定部门规章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作为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与此相似,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应规章时同样如此。近年来,一些涉及公民权利义务方面的民生事项,原本应该制定地方性法规,却仅仅制定了地方政府规章,其合法性与公平性引发不少争议。立法草案的新规定意味着,一些限行、限购、限贷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将不能再“任性”。一些实施已经超过两年的地方性规章或红头文件将面临法治的考验,若想继续实施则必须经本级人大立法程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而一些与上位法明显相抵触的地方性规章,则须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难看出,此次立法法修改,将进一步厘清地方政府权力的边界。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并不意味着立法任务已经完成,法律体系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依法治国的前提是良法的存在。良法从何而来?无疑需要立法法给出切实可行的答案与有效的制度基础。

【法无授权不可为。期待立法法能够修订得更加完善、强力,能钳制住任性的权力,使公权力在民生权益面前谨言慎行,不敢逾越雷池半步】

市政府突然发布限购房、限购车或者车辆限行的命令,让你措手不及;法规规章相互“打架”,让你无所适从……这些曾经深刻影响生活的事儿,可能会随着立法法的修订而改变。3月8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将在3月15日进行表决(3月9日《每日商报》)。

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所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引发了网络的热议。这不仅是因为总理将当下最流行的网络用语用于简政放权,生动而深刻;更是因为,在不少地方,一些政府在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决策上,缺乏科学民主、规范有序的程序和步骤,有了权就任性,不仅影响了民生,更使民生利益遭受损失。

比如我们的税收问题,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税,五花八门,名目繁多。税负压力大小,已经成为国富能否民强的一张晴雨表,更成为民生幸福感的重要指标。据公开报道显示,我国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多达50项,两者共计62项。这些税费,占到房地产价格的30%至40%。一辆汽车从出厂、购买、保有到使用环节,缴纳的税种和税金总额也很高: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还有燃油税等,另加上过路费、过桥费等,占了购车总费用的40%。

可是,你知道吗?目前,在我国的十八大税种中,仅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这三个税种是由全国人大立法确定了征收权,而其余税种的征收合法性,均源自暂行规定和条例,一暂行就是那么多年,权力的任性可见一斑。

现在好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单列,并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税收法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无权新设或改变税种。这次修改立法法,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并在今年的两会上明确,总的目标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再比如,因为城市交通的现状,一些地方政府先后出台车辆限行、限购等制度。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就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也就是说,如果立法法修正案表决通过,这些地方的土政策将是违反立法法的规定。这就倒逼政府部门力戒简单化甚至是粗暴化的行政行为,对城市发展作出科学、民主的规划和决策。

有权切不可任性,是政府简政放权、自我改革形象化的目标和要求,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约束,否则,有了权就可能继续任性,继续损害民众的切身利益。法无授权不可为。期待立法法能够修订得更加完善,能钳制住任性的权力,使公权力在民生权益面前谨言慎行,不敢逾越雷池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