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五花八门——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时间自主掌控——常设型、阶段型、临时型;涵盖行业广泛——足疗保健、铲除豚草、西瓜办、馒头办、生猪办……地方层面到底有多少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协调机构”过多、过滥,令人瞠目的数据背后,是对“机构法定”原则淡漠。(10月23日《新京报》) 打着“协同作战”的牌子,挂着“一把手”的旗子,喊着“提高效率”的号子……“协调机构”过多、过滥,不仅有悖“机构法定”的原则,而且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给基层带来沉重负担,干扰民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还是形式主义、腐败挥霍的“温床”。此前媒体曝光的某地60字议事机构名称就是对此的辛辣讽刺。如果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公务员各负其责。各项办事程序正常运作,政府根本不必多此一举设置各种议事协调机构。泛滥的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无疑应该精简。 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余个这样的机构,把职能部门的还给职能部门,把市场的交给市场。这意味着西瓜办、馒头办、生猪办、禁操办,五花八门的“这办”、“那办”再也没有合法性可言。此举体现了政府依法治国与权力“瘦身”的决心,有利于打破文山会海僵局,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民众利益与政府形象。 同时,我更期待中央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配套措施,切实提高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执行力,防止有的地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消极应对简政放权,悄悄恢复原有“协调机构”或者出现随意设置新“协调机构”的情况。 现实生活中,某些官员为了政绩需要与管理便利,利用强势权力地位,乐于屁股决定脑袋,设置五花八门的“协调机构”,甚至用红头文件乱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内容。基层部门、群众对此敢怒不敢言,疲于应付各种“协调机构”的工作。比如,湖北襄阳某社区居委会悬挂163块牌匾,仅牌匾制作费就达3万多元。而且一块牌匾对应一个工作机构,基层干部群众苦不堪言。 某些地方“协调机构”设置过多、过滥,除了与上级部门工作对接的需要以外实际上是有的领导干部长官意志作祟,将权力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仅仅从数量上减少“协调机构”,只是政府规范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能的基础工程。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权大于法,实现实体正义。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除了管好五花八门的“协调机构”本身以外,关键要改变落后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权力监督约束机制,把权力关进细密的法律制度之笼,并锁好笼门。 在这方面,公共行政管理专家丁煌教授的建议值得听取:“改变单纯向上负责的行政工作模式,引入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估主体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对地方政府不只由上级政府评价,主要应由下级政府、本地服务对象、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评价;既要公开评价结果,还要把评价结果作为问责依据。” 如果下级政府、服务对象对上级政府拥有监督权、评价权,且评价意见影响到官员政绩考核,乱伸权力之手的官员受到纪律问责与法律追究,并成为法律制度常态,某些官员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权力利益情结才会逐步淡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才会深入人心,被砍掉的“协调机构”才不会死灰复燃、借尸还魂。简政放权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