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大学生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宿舍试点“学生自主保洁”在南昌大学全面推广后效果不如预期。开学后“不少宿舍垃圾无人清扫,成堆垃圾铺满一地,恶臭扑鼻”。与此同时,472名学生联名上书校长,反对自主保洁。 对此,南昌大学校长周创兵认为,“学生自主保洁”之所以引起争议,除了部分师生认识不到位,还与学校管理部门与学院班级衔接不到位有关。9月5日,该校再开专题会议部署学生自主保洁工作,要求各部门统一认识,“扎实推进学生自主保洁工作有序开展”。看来,周校长没有找到学生之所以反对“自主保洁”的根本原因,因此接下来该校推进“自主保洁”工作的前景很不乐观。 表面上看,撤掉保洁员,让学生自己“自主保洁”,可以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劳动意识,校长也可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来批评学生不愿意“自主保洁”,可是,这更是学校领导的一厢情愿。校方认为学生自己打扫校园,就会感觉是学校的主人,以此推论,为何校长自己不带头扫地呢?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应该来源于自身在学校办学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 首先,学校的校长,是不是学生选的,或者是不是参与了校长选拔?作为学校的“主人翁”,如果在校长选拔、任命中没有任何权利,是不是十分奇怪?一个由政府部门任命的校长,告诉学生你们是校园的主人,这有说服力吗?如果不解决师生可以参与校长选拔这一根本问题,就不可能给师生当家做主的真切感受。 其次,学生有权参与学校办学监督、管理决策吗?大学生是缴费上学的,有权了解所有学校办学开支信息,那么,南昌大学是否向社会、师生公布所有财务收支信息,包括“三公消费”?具体到撤掉保洁员,由学生“自主保洁”这一问题上,学校事先是否听取过学生的意见?是否向学生出具透明的财务账本?是否明白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和宿舍的关系,说到底是房东和租客的关系,如果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杂费已包括保洁费用,为何让学生自己保洁?就如每个居民已缴纳物业费,却要自己清运垃圾一样,这肯定会遭遇业主的反对。再者,如果学校要求学生住宿舍必须自己保洁,那还应该给学生选择不住学校宿舍的权利,学校不要把教育和服务混为一谈,把本该提供的服务省去,说是为学生提供教育。 再次,学校是否推行学生自治,比如学生会由学生民主选举参加,可以代表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并可针对校长严重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提出不信任案,要求校长辞职、下台? 只有在校长公开选拔、实行学生自治、学生可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价的办学环境中,才能真正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离开了这一办学环境,由行政领导把自认为对学生好的做法,不经民主决策程序,强加到学生身上,只有适得其反。这一过程不是培养公民权利和责任意识的过程。 或许有人会说,学校让学生“自主保洁”的初衷没有错,现在学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应该进行相应的锻炼,可是,这不是学校强制推进这一做法的依据。任何教育活动、学校管理活动,必须以尊重学生的权利为前提。我国学生现今存在的各种问题,包括缺乏责任意识、吃苦精神,都是由于教育者(包括学校、老师和家长)不尊重学生权利,包办代替,为学生做选择、做规划所致。 还有人提到,国外比如日本,大学生参与学校校园保洁就十分正常。可问题是,日本学校采取的是和我国大学不同的管理制度,如果我国也是学生自治、学生完全了解学校的财务情况,从对学校办学出发,学生很可能和学校行政机构一起做出不聘请保洁,由学生自主完成的决策。 如果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对于学生参与保洁,就可能得到与强推完全不同的做法,包括,学校将保洁任务视工作性质,分为外聘保洁员完成的保洁工作,以及可以开放给学生的保洁工作;学校公开所有财务信息,接受学生监督,包括校园保洁的财务预算,开放给学生的保洁工作,以勤工助学方式,招募学生,由学生自愿应聘,在这一过程中,学校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应聘。虽然校方表示,要把省下聘请保洁这笔钱打到劳动学生的银行卡上,并将公开财务明细,可这和勤工助学,让学生自主选择是不同的。而且,这也是在学生反对这一做法之后,学校才提出的修补措施。 不经过民主决策,依靠行政力量强制推进,会把校园治理搞得一团糟。垃圾成堆,只是外在,更重要的是,学校并没有权责清晰的现代学校治理结构,学校领导长官意识盛行,这样的办学思维,本身就要被清理。 熊丙奇(上海 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