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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读博士“图虚名,招实祸。真想建议中组部把这些博士招来考一下。好几个贪官都是博士。我抨击不学无术、注水的博士”。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孟学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一番话引起人们注意。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十八大以来,副厅(局)级以上落马官员超60人。其中,博士学历官员至少12人,约占落马官员的五分之一。

为什么那么多博士官员成了贪官?其实,获得博士学位并不能降低官员贪腐的几率,官员贪腐不是靠提高其觉悟和学识就能遏制的。针对这种官员读博现象,有人提出要禁止官员攻读博士,这显然是“以毒攻毒”——读书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官员读博的权利不能剥夺,治理官员读博乱象,关键在约束权力,以及在大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目前部分官员获得博士学位的过程是通过权学交易,这就涉及腐败,而且是官场和教育的双重腐败。严格说来,官员动用手中的权力,调配政府资源给学校、导师,就是违规的。而学校、导师降低录取和培养标准,也背离教育和学术操守。但现在的资源配置,以行政为主导,给了官员调配资源的空间,学校和教授为了获得资源,要“跑部钱进”,现在有官员有读博的需求,由此可建立起和官员的沟通管道,学校、教授何乐而不为?而目前大学的治理模式,也给学校、教授拿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去与官员交换,创造了便利条件。有意思的是,往往这种十分明显的利益输送,还被渲染为学校爱才、官员勤奋加以宣传。

改革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的配置方式和学校内部的治理模式,十分紧迫。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应该建立国家或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拨款预算,监督政府部门拨款,而不是把拨款权全部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在科研经费配置方面,应打破现行的行政主导方式,实行学术管理和评价,把课题经费给最有能力做出研究的学者,而不是和领导关系紧密、有资源可以交换的“学者”;在学校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管理中,要推进政学分开,不能用行政干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要对所有受教育者实行一视同仁的教育标准和学术标准。

对于上述改革,我国社会已经形成共识,相关改革已写进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但如何启动改革,目前似乎一筹莫展。在笔者看来,任何一起官员博士的利益输送案件,都可以作为启动改革的契机,近年来,针对贪腐官员的读博经历,媒体多有报道,个中的利益输送细节也很清楚,但遗憾的是,就是被曝光,也没有人去追查这背后的利益输送,哪怕官员事发,也鲜有学校、教授被追责。进一步说,从官员和学校搞利益输送读博时,官员和相关学校就事发了,但这非但没有事发,而是官员进一步发迹,用博士学位装点门面,学校也因搞定各方关系,而获得“快速发展”,以至于现在出现一种对高官低学历点赞的民间情绪,其“潜台词”是,高官动用权力搞一顶博士帽太容易了。这是对官场和学术何等的讽刺。

冰启(上海 学者)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本身必须被监督,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先做到。如此,才能树立制度的权威、传导执纪的刚性。

一边开着会建言献策,一边传出一些省部级官员接受调查的消息,今年两会的反腐议题既有热度,更有力度。

日前,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表示,中央纪委已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简言之就是监督“监督者”,给反腐者扎紧防腐篱笆。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第一线,其廉洁程度、自身素质为公众所关注。“公生明,廉生威”,只有自己首先做到清廉从政、两袖清风,才能赢得人们的信任,才有底气去监督别人、惩治贪腐。

十八大以来,不管是打老虎还是拍苍蝇,反腐实绩有目共睹,实实在在地打出了纪检系统的声威和气势。最近,有网站推出名为“中国公务员的一天”的专题图片,其中展示了北京一位纪检监察干部一天的工作。从网友跟帖可以明显看出,纪检干部的受支持度和美誉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的公职人员。

正如王岐山一再强调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本身必须被监督,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先做到。如此,才能树立制度的权威、传导执纪的刚性。从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到对纪检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再到加强审查办案全过程管理,都体现了接受监督的决心和勇气。设立纪检干部监督室,更是在制度层面作出了新探索,既有利于提升纪检干部素质,保证纯洁性;也有利于促进纪检干部严格规范依法办案,从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

从社会关切的角度看,这一制度创新也是对社会上“谁来监督纪委”疑虑的积极回应。反思腐败案例,一些纪委干部也陷入了腐败漩涡中,比如备受瞩目的“大老虎”李崇禧、金道铭等曾长期在纪检系统工作,身居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要职。纪检权力有其特殊性,只有始终与腐败绝缘,才不会异化变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客观地说,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纪委越来越有作为,其权力也在根据现实需要不断强化,这也向纪检部门提出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问题。中纪委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正是着眼于约束和规范纪检权力,也是继机构职能调整、巡视制度改革之后,纪检改革迈出的新步伐。期待这项改革举措能落地生根,打造纪检铁军,激发更多反腐倡廉能量。

在每位法官的心里,都应该系着这样一条蒙眼布:它不分种族、不分阶级、不分贵贱、不分尊卑……所有涉案人都应得到平等的司法保护。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参加湖南团对两高工作报告的审议时说,对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法院要敢于坚持敢于担当。同时他强调公正司法的重要性表示,“不能因为贫困就为所欲为,更不能因为富贵就超越法律给予特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原则。作为审判机关,法院理当通过个案的审理,为公民遵法守法树立榜样。尤其在自媒体环境下,阶层冲突频发,一些有影响力的个案容易因涉案人的特殊身份而被舆论贴上某种标签。比如“清洁工捡金饰或判无期”“亿万富姐非法集资案改判死缓”等等,莫不如是。对涉案人身份的强调,容易导致道德判断和价值判断超越司法判断,从而模糊了庭审的焦点,不利于法制传播。

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评论者基于不同视角的不同评论,又应该被宽容和被尊重。但对于手持司法权柄的法官来说,就不能依涉案人的身份而自动“站队”了。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言:人类社会的进步,到目前为止,就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在正义面前,只有公民,而不区分“官或民”“富或贫”“精英或草根”,系着蒙眼布的司法女神看不到涉案人的身份区别。在每位法官的心里,都应该系着这样一条蒙眼布:它不分种族、不分阶级、不分贵贱、不分尊卑……所有涉案人都应得到平等的司法保护。法官是且只能是法律的守护者,而绝不能成为某一类人的守护者。

重述一遍宪法原则并不难,法官要做到人人平等却不太容易。

法官也是社会人,也有自己的身份归属,也有普通人的情感。尤其在这个特殊的转型时代里,法官一方面要受到来自公权力内部的不当干扰,另一方面又要受到来自公共言论平台上的舆情影响。所以说,蒙眼布对于中国法官来说,更为重要。一条蒙眼布,既要蒙住法官本人因身份自认而带来的感情、形象、物质等感性判断,又要蒙住先入为主的信息差并防止偏听偏信。

法律是最高的理性。贫困者不能为所欲为,富贵者不能超越法律。这是平等权的应有之义。相信所有法官都知晓这一理念。个案判罚是否适当,法官首先要用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法律逻辑来说服民众。以“身份偏向”来回应舆论,恰恰说明法官的“蒙眼布”还没有系紧。

“进一步简政放权,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引发人们对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热议。简政放权,政府要有决心,更要落实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的转型时期,政府职责边界不清晰,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和角色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可谓是当务之急、大势所趋。

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既要有顶层设计的决断,更需要层层落实的执行力。当前,在整个政府体系中,地方政府作用十分重要,90%以上的公务员、85%左右的财政最终支出是在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属于我们通常讲的“最后一公里”。政府机构改革能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职能转变能不能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

然而,不少基层政府仍然“不愿放权”“害怕晒权”,“管家”思想根深蒂固,导致“越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习惯“批字”“盖章”的基层干部甚至出现了“不审批不知道干啥”的不适应症,造成简政放权堵在了“最后一公里”。

想要转变政府职能,必须进行简政放权的“自我革命”,就是要破除旧有的部门和个人利益,进行自我“削权”“限权”。职能转变,基层政府应当先行动起来,不推诿、不等待、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地执行好中央精神,从最基层、最细微的地方改起、做起。真正将“晒权”“清权”落实到基层的各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基层人员,落实到每一个服务窗口,真正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才是真正让群众受益。

摘编自新华社3月12日电文/杨玉华、周畅

以法治的方式反腐败,是消除腐败的最好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反腐工作,就越能持续发挥震慑力

“不把腐败这颗毒瘤切掉,改革就难以进行下去。”这两天审议、讨论两高工作报告时,很多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谈到反腐问题。改革大潮正在起势、起跑,旗帜鲜明地反腐,本身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最能凝聚人心、树立形象、打开突破口的一条路。

从个案反腐到系统反腐,从严查大案要案到健全举报、查处机制,两高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中国反腐倡廉交出了一份不俗的成绩单。根据报告,2013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人民法院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其中包括了薄熙来案、刘志军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雷霆之势,赢得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也“倒逼”着权力配置需要科学合理、权力运行必须于法有据,进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反腐不仅能为改革扫除障碍,更能为改革赢得机遇。也因此,公众对反腐有了“不能停留在‘割韭菜’阶段”的深层期盼:从持续时间看,如何确保反腐败斗争以常态化的方式进行下去?从制度空间看,如何铲除腐败的土壤,净化当下的政治生态?

答案就在“法治反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通过法治反腐,加强改革限权,强化监督制约,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彻底压缩腐败滋生空间。某种意义上说,法治反腐也意味着制度反腐,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程序和方式,在公正、透明的运行机制中,使公权力执掌者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达到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落实这一要求,有赖于法治反腐的推进。这是因为,相比其他反腐形式,法治反腐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加强顶层设计,更加强调一切皆断于法,权力法定,程序法定,更加注重发挥反腐的司法手段和司法威力,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对于公权力的引导、规范和制约作用。这一方式,也符合“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制度安排:通过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产生威慑效应,及时打消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和社会公众对反腐“一阵风”的担心;通过巡视监督、干部约谈、报告抽查等密集“组合拳”,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激发公众反腐热情,建构社会反腐信心。

当然,“打虎者”同样也应受到监督。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中央纪委已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严查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修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等措施,不断提高反腐的法治化水平,并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反腐这场艰巨战中,如果“打虎者”自身不硬气,缺乏法治思维,不可能取得反腐决定性胜利,也无法为改革保驾护航。

实践证明,以法治的方式反腐败,是消除腐败的最好方式。反腐越坚决,改革推进就越顺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反腐工作,就越能持续发挥震慑力,保护改革成果、优化改革举措、促进改革发展。

热烈祝贺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主题,聚焦国计民生热点难点,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如期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胜利闭幕。我们对大会的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这是一次团结民主的大会,也是一次务实简朴的大会。会议期间,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看望了出席会议的委员,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大家共商国是。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履职,听取审议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9天的会期中,政协委员珍视民主权利、珍惜发言机会,敢抓真问题、善提好建议,展示出高度负责的履职态度和良好的履职能力。

民主才有活力,包容才更自信。这次盛会贯彻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要求,以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切实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委员们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用真知灼见激发共鸣、凝聚共识,不断唱响两会好声音。社会各界普遍反映,本次政协会议既民主开放、团结和谐,又求真务实、清新节俭,振奋了全社会的精气神,更加坚定了人们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促改革的信心。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政协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动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人民政协加快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拓展协商民主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依托人民政协所独有的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最大限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运用好政协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人民政协必定能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今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经济爬坡过坎,改革攻坚闯关,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矛盾、风险、挑战与机遇并存。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人民政协承担着助力改革发展的光荣使命,肩负着党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行职能,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协商实践,提高议政建言质量、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人民政协就一定会为深化改革集聚更丰厚的智力资源,迸发出更蓬勃的创新活力。

即将迎来65周年华诞的人民政协,书写了光荣的历史,肩负着开启新程的重任。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我们相信,进一步发扬民主优势,激活改革动力,人民政协必将团结起更多的人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更大贡献。

咬定改革不放松 2014-03-13 07:48

备受关注的全国两会落下帷幕。如舆论此前所期,此次两会以鲜明的改革基调和开放透明的姿态,完成了自己共商国是的使命。

在代表委员的注目下,李克强总理走上讲台,交出他的首份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抓拍到了总理健步上台的生动瞬间,媒体刊发照片时,使用了“背水一战”这个别具深意的标题。

“改革”以77次的高频率,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实在,鲜活,接地气,有担当,是舆论对报告的一致评价,这正好回应了报告起草小组成员的一句话:总理自始至终参加起草,要求“做不到的不要写”。一位人大代表会后评论说,讲问题很客观,说成绩有分寸,谈未来有底气。未来的底气是什么?或者说,高居报告关键词之首的“发展”的底气是什么?毫无疑问,是深化改革。

在陈述改革决心时,李克强庄严承诺:“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

代表委员对一府两院报告进行审议讨论,对财政预算加以审核,对改革方案的落实出谋划策,对各种矛盾问题进行充分探讨与交流之后,共识已经达成,路径已经明晰,接下来,就要以勇气和决心、以实干和担当,齐心协力推动改革。

达成共识不易,将思想上的认同付诸行动,更难。很少有人态度鲜明地拒绝改革,但真正地推动改革,既要向既得利益者开刀,动“自己的奶酪”,又要摆脱制度惯性、路径依赖,这就变得异常艰难。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媒体注意到这样的细节:当总理念到“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时,旁听的国家发改委官员脱口而出:“这做得到吗?”专项转移支付背后,是巨大的部门利益,“你要拿人家一个事权,人家不跟你拼命吗?”更重要的是,专项转移支付是跑部钱进的重要来源,一有困难就伸手,一有压力就放粮,计划经济的“阑尾”在这里时不时就“发炎”,一旦割掉,难免让许多人不习惯。

这只是观念束缚和利益藩篱的一个缩影。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从易到难,普惠改革基本完成,留下的“硬骨头”越来越难啃。两会上,一些观点鲜明的意见表达,比如叫苦行政审批过多、费用过高,要求住建部放权;国企要补贴,民企喊松绑;部门法规打架,企业遭殃挨罚之类,其实都指向关键词:观念革命和利益调整。

简政放权,涉及政府权力的收缩;财税改革,关乎事权的调整;财政预算公开,限制了跑部钱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打破了垄断的坐享其成……所有这些改革都将产生激烈冲突,改革过程中也难免遭遇巨大障碍和阻力,但我们应当坚定这样的信念,无论有多大的困难和压力,都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停滞,不回潮,逆水行舟,屏息奋力,将改革蹄疾而步稳地推进下去。

两会上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共商国是的代表委员们,在会后,将是政府部门的领导、企业的老总、社会各界的精英,你们有责任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创新试点的先行者,打破利益固化的先锋。敢涉险,不退缩;敢担当,不观望;敢实干,不懈怠,方能变蓝图为实践,变梦想为现实,方能让顶层设计、改革共识变成切实可行的举措,携手共进的行动。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中国梦”,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分享人生出彩的机会。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年而言,你或许不关心改革,但改革却会影响你。教育资源均衡,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行政审批减少,创业门槛降低,养老制度改革……所有这一切,都关乎每个人的生活和未来。

在改革的浪潮中,谁都无法置身事外,改革的成败,将由每一个人分担。变旁观为参与,变抱怨为付出,让我们一起努力,为共同的美好未来贡献力量。

两会接近尾声,盘点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和言论建议,如往年一样,说得最多的还是“立法”和“收税”。在一些代表委员眼里,出现一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就是立一个法,或设一个税。

立法的建议应该是最多了,一个代表建议立法加大力度处罚高空抛物,几名代表批评如今信息泄露肆无忌惮,应该对信息保护进行立法,并设专门的数据保护机构。减刑现象非常泛滥,有人大代表建议:立法堵住减刑假释领域漏洞。还有建议制定员工持股法律或法规,建议制定《医疗纠纷处置法》,建议立法鼓励电子商务发展。

“立法”实际上是很繁琐和复杂的事情。一个法从调查、草案、讨论、审议到最终实施,需要冗长的程序和谨慎的调研,所以一般最难实现的议案就是立法议案了,可最难的事在一些代表眼里却像闹着玩儿似的,好像人人都是立法专家,张口闭口就是“要立一个法”。

堪与“立一个法”建议类似的是“设一种税”。要解决一个问题,一些人条件反射般的想法就是,新增一个税种。城市拥堵了,就说要收拥堵费;污染严重了,就要收环境税;资源紧张了,要收资源税。

为了一个问题,就立一个法和设一个税,如果能解决问题,倒也罢了,可是很多时候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而是在旧体制的环境下形成一条恶性循环链。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却制造了更多新的问题。为解决问题,又要叠床架屋地立法,累积新矛盾新问题。

饱受争议的房产大佬任志强的这句话倒是引起很多人的共鸣,他批评说:中国一些部门的毛病就在于,发现一个问题,加一个税,对房企的加税就是剥夺消费者。经济学家周其仁告诫同行说:我在北京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多年来有一个经验,就是不要轻易去提加税的建议。因为这建议很容易被政府采纳,政府最容易听的意见就是加税的意见。

立法和加税建议之所以经常被提起,一方面是源于很容易想到,迎合懒人,便于懒政,另一方面是源于对政府有利。比如立法就是如此,提个建议很简单,条件反射,张嘴就来,不要动什么脑子,不要作什么深入调研,觉得什么是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然后就在后面加个“法”。一“法”就灵,加个“法”后缀就可以成为一个提案议案,多么简单。最重要的是,这么一建议,问题的皮球就踢到立法部门。

一些人的“管制”思维根深蒂固,出了问题就呼吁权力出手,怎么出手?立个法让他们去执法,好像就没问题了。还有一些人认识不到“政府管得太多”恰恰就是最大的问题。热衷于“加一个税”则源于这种方案对政府最有利,政府能获利,无论能不能解决问题,但起码能给地方增加税收;部门能获利,部门利益通过新税得到了固化。

“立法”最容易喊,可中国最不缺的就是法,而是执行,我们有世界上最严密的“法网”,可执行却最为松垮。提立法建议之前,应该先问问是不是已有法律、有没有其他办法。“设税”之前也必要先问问,纳税人能不能承受、是不是重复征税、有没有其他解决方案。

无法团聚的同学聚会 2014-03-13 07:18

这两天,有几个在地方媒体工作的朋友来北京采访大会,工作间隙希望我召集一些在中央部委工作的同学小聚。但是,我们聚了两次,在这几个部委从事新闻宣传和代表建议办理的同学都未能参加。

他们未能参加的原因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每天都在加班收集各媒体刊登的有关本系统各单位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并且对其进行汇总梳理,在第一时间报本单位领导参阅。

“部长有专门的要求,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收集各媒体刊登的涉及我们部的批评性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理汇总,连同代表议案和建议,一起作为今后改进工作的基础”,一个在部委工作的朋友打电话对我说,“这两年,部里非常重视办理代表建议和议案,今年,领导又特别强调,有些代表在参加审议和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发言,也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要一并进行关注。”

最近几年,每年在两会新闻中心正式注册的记者都超过3000人,他们积极地传递代表声音,报道会议情况,对会议的顺利召开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正是媒体和记者在两会中的特殊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曾强调,这些年来,报道会议的记者已成为代表委员、会议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种力量”。

会议期间,许多媒体派出专门人员,设立专门版面,发布代表声音,传递民众意见,反映社情民意,成为意见交流与沟通的纽带与平台。中央国家机关对会议期间媒体报道的特别关注,不仅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顺利地传递到决策部门,也使决策部门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到来自基层的“好声音”和真实情况。

因此,期待更多的中央国家机关,今后在会议期间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收集媒体刊登的代表“声音”,这对推动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甚至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朱恒顺(全国人大内司委内务室)

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闭幕。

今年来北京开两会,一个最大的感触,就是会风的变化。变化体现在很多方面,各项标准从简,比如说我晚上去吃饭,稍微晚一点,刷卡号码就已经到四百多号了,大家基本上都在这里吃饭。要在以前,晚上时能有一半人就算不错了,不少委员在会议之后,有很多的聚会和应酬,很少在驻地吃饭。

这些变化,媒体都有不少报道,相对会风的变化,我更关注“如何开会”的变化,就是说如何才能更好地提高议政质量,毕竟这才是召开两会的目的所在。

这些年,每到两会时间,总有媒体称呼我“葛大炮”,对于这个称呼,最开始时觉得新鲜,但是细想一下,这也折射出了民众对政协委员的一些误解。

客观地说,政协委员中敢于说话,勇于提议的委员不在少数。原因也很简单,一方面,是因为政协这个议政平台提供了足够的话语空间,另一方面,也由于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有着根本的不同,政协委员发言或提建议时不用考虑代表谁,相对敢说话一些。

当然,敢发言、愿发言,可以把更多的意见表达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负责任地乱发言。

这几天,在一些小组讨论会上,有一部分委员的发言是照着稿子读,没有什么含金量,大家就不爱听,有人干脆走出会场,宁愿在走廊里喝茶、聊天。以至于会场空位较多,工作人员不得不督促委员们回到会场。

开会是为了解决问题,政协会议是一个非常重要、庄重的会议,所有内容都是经过媒体报道才为民众所知的,政协委员在会上要大胆发言,但是这种“大胆”,必须建立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这样才能减少雷话雷提案的产生,这样也才能提高会议的效率,推动问题的解决,让会议真正发挥作用。

委员们发言时本身的议题是重要的,但不是唯一重要的,作为一场被广泛关注的会议,委员们发言时若引用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或短语,反之,如果委员在发言时不慎重,引用一些类似“宁可招武大郎,不招穆桂英”之类的例子,在众声喧嚣的信息时代,很可能被舆论误读,反而降低了政协会议的质量,消解了议题本身的探讨价值。

葛剑雄(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

吸取之前“粗放立法、部门定细则、执行口径看官员”的教训,税法必须精细化,将企业、公民在纳税时的具体情形,精确落实到法律中。

“税收法定”是今年两会上的热点话题。“重复征税”的问题也引起了媒体关注。石家庄一家物流公司的负责人称:“把一批货从石家庄发往新疆,因为有多家公司中转,结果中转公司都要为这批货物缴税。”“利润不过12元,缴税额是39元。”

运输企业抱怨被“重复征税”的背后,是2012年中央在各地逐步实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

物流等企业原本是缴纳营业税的,但营业税并不能抵扣;商品在进入下一个流通环节之后,政府会继续征税,形成了“重复征税”。而增值税是可抵扣的,因此“营改增”改革可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但现实却是,“营改增”改革以来,在大部分企业欢呼税收减负的同时,物流企业却表示实质税负增加了。

具体到物流公司遭遇的“重复征税”问题,之前征营业税时,按2003年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缴纳营业税是要扣除支付给之后承运人的运费的;“营改增”之后却没有这个“补丁”,造成了“重复征税”。

那么,这一看似“技术”的问题与落实“税收法定”又是什么关系呢?

改革初期中国税种、税法严重缺乏,1985年全国人大专门授权国务院“在体制改革期间可以通过税收条例的形式,推进税制的改革”。因此,中国目前绝大部分税种都是由国务院制订的,18个税种只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通过的。这一粗放的税收立法授权机制,在运行了近30年之后也积弊丛生。

首先,国务院的税收行政立法,大都基于“暂行条例”的思维,法条笼统。比如,营业税的依据是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一“暂行”就是21年;而整部条例只有17个法条。

因为税收条例太笼统,当企业、公民遭遇复杂的纳税情况时,就要由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实施细则》、《通知》来“打补丁”。企业、公民不是“依法纳税”,而是“按通知纳税”。比如,前述的运输企业缴纳营业税时,要扣除承运人运费的规定,就是靠《通知》解决的。

这样一来,严肃的征税权等于被“二次授权”了,给了税收部门巨大的操作空间,使得一些行政部门能通过解释税法,任意干预市场,甚至滋生腐败问题。之前的2007年财政部“半夜鸡叫”调印花税干预股市;2010年沉睡多年的房产税突然枯木逢春;以及这次物流企业抱怨“重复收税”,都是税收严重行政化、随意化的体现。

当务之急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税收法定原则”,税法应由全国人大制订,吸取之前“粗放立法、部门定细则、执行口径看官员”的教训。税法必须精细化,将企业、公民在纳税时的具体情形,精确落实到法律中,才能避免“重复征税”等怪相,也能避免行政部门通过释法揽权。税收的精确立法,也意味着政府的自我减权,这需要巨大的改革勇气。

昨天上午,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表示,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借口,他呼吁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 (3月11日《京华时报》)

医院不同于飞机场,也不同于火车站,它是治病救人的地方,来往众人应该温情脉脉,心平气和。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范围,未免太过草木皆兵。

在现实中,的确存在不法分子,的确发生过医闹现象。我们应该加强治理和管理,这无可非议。严厉制裁医闹不仅是在保护医疗秩序,也是在保护患者的利益。不过,制裁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方法。这剂良药的药引,是医生,是患者,是我们的管理者的引导智慧。

对于医生,我们真心希望他们能通过提高自身素质,让自己的形象美起来,暖起来。17岁少年因胃痛到入院诊治,接诊大夫判断其病情严重,初步处理后将其转院,还替他支付了2万多元医药费,购买了生活用品和营养品。面对这样的医生,医闹怎闹的起来?医生不能是冷漠的人。正如中原网所评,医生有了“仁慈”心,患者才会有“体谅”心。

对于患者,我们乐见其提升素质,展现宽容意识。人人都该学会理解别人,患者也该走出狭隘的怪圈。对于良善人家,我们期望他们能通过逐渐完善的医患沟通渠道,达成最优的诊治协议。同时,我们也承认,个别患者私欲膨胀,不懂法,或者懂法的也要钻一钻法律的空子,妄想靠医闹发财。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必须坚决给予打击。

当然,最重要工作还是落在了我们的管理者和引导者的身上。在管理方面,加大医院工作的透明机制建设,是让医生明白,患者也明白的渠道。阳光多了,阴影就少了;润滑剂多了,摩擦就少了。在引导方面,设计人员应大力宣传优秀医生、善良患者的故事,多传递正能量,打造医院的阳光氛围。同时,对于医闹现象,加强新闻报道的尺度把握,防止示范医闹的发生。

与此同时,逐渐完善的法制建设,将为相应的问题兜底。缓解医患矛盾,杜绝医闹行为,必须从根本上加紧诊疗。而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范围,显然无助于现实矛盾的缓解,以及僵化的医患关系的改善。然而落了“草木皆兵”的口实。笔者以为,建设医疗文明秩序,不需要这样的“枕戈待旦”,而需要真情实感的疏导,与秩序建设的规范。

昨天上午,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表示,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借口,他呼吁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3月11日《京华时报》)

人大代表建议,让医院像机场、火车站一样,纳入治安管理范围。可见,代表们对伤医害医行为,已忍无可忍。医闹已经成了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任何时候,出现伤医害医的行为,都是我们不愿见到的。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的理由。因此,笔者认为,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范围未尝不可。

但是,这么做就能成功解决医患纠纷了吗?我看未必。真正引发医患纠纷的矛盾解决不了,再多的外部改变也触及不到矛盾的核心问题。因此,治安管理的介入或并不会对伤医害医行为的根除有多大帮助。最多就是管理人员以更快速的速度,达现场控制事态而已。

要真正解决医患矛盾,还是需要各方充分协商,制定联动机制。该由哪负责的由哪负责,该怎么调解的由专业机构进行。当然,我们还是要坚决打击医闹的不法行为,以强硬的态度打压不法者的嚣张气焰。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整顿,清除医疗系统内的害群之马。

从更高级的制度设计改革来说,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因此,加强对医疗费用的公开也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将患者所用的药物进价与出价都进行公开比对。从细致入微处,解答患者的疑惑,解开患者的心结。我们不反对医院赚钱,但希望医院赚得清清白白,也要让社会看得明明白白。

其实,不管我们最终是否会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范围,都不能改变医院救死扶伤的公益性。只要医院能从人道主义出发,从以人为本出发,从尊重生命的角度出发,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医院用了心,必能赢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当然,不排除个别胡搅蛮缠之辈的存在。可只要医院站在理上,对待他们又有何惧?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王小康在发言中指出环境执法存在过宽过软的问题。比如,河北赫赫有名的“红豆汤事件”,70家企业都有问题,总计罚款平均下来,每家不到8万。而某省对超生家庭罚款达80万。两相对比,环保之棒“高举轻放”的问题颇为触目。

记得去年两会上,有环保系统官员感叹环保局是个弱势部门,环保局长属于“弱势群体”。而今年,人们对环境执法存在的乱象有了进一步认识。出了那么大环境事故,每家企业只皮痒肉不痛地罚个七八万,正如王小康委员指出的,“这叫保护性罚款!不仅没有任何处罚的作用,反而是在引导”。更何况,“红豆汤事件”是在舆论压力下才有所处理的,一些地方对违法排污基本不闻不问,只要媒体不曝光、群众不举报,那就什么事情也没有。

虽然治污罚款8万元和超生罚款80万元的对比不多见,但环境违法处罚普遍偏低却是不争的事实,“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十分突出。在不少地方,企业的环保设施之所以成了摆设,原因正在于,停用设备能节省大量费用,而查处后罚款却很低,因此,不少企业宁交罚款去“换取排污权”,也不愿去投入物力财力去防污治污。

企业的“小算盘”,其实是一些地方发展误区的折射。长期以来,一些地方跳不出“GDP至上”的陷阱,为了经济数字好看、财政收入有靠,招商引资捡到篮子里都是菜,不惜出台牺牲资源环境的土政策,让污染企业大行其道,成为备受呵护的“香饽饽”。在这样的治理生态下,环保部门要么无所作为,要么也加进去分一杯羹,滋生出以罚代管、靠罚养人的罚款经济。

在头上雾霾久久不散、生态文明成为普遍呼声的今天,环保再也不能是一种软约束,而应成为硬杠杠。有网友惊呼,如果像罚超生一样罚污染,环境还会这么差吗?就像食品安全领域的重典治乱,重要一招就是依法从严惩处,让违法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如何加大处罚力度、提升环境违法成本,确实是治污的迫切问题。

从更深的层面看,要让环保权力硬起来,还需要更多制度支撑。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提出,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干部考核机制也作出了调整变革,坚决打破“以GDP论英雄”的错误导向。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提出,“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有句话说,用雷霆手段,显菩萨心肠。治理污染,就得靠“通电高压线”般的制度设计、靠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靠动真碰硬的铁腕执行,如此,才能净化我们的呼吸,守护我们的家园。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始终坚守“民之所望”的施政方向

——聚焦百姓关注的两会热点话题之七

“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使每一个孩子有公平的发展机会”、“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让每一个身处困境者都能得到社会关爱和温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充满民生温度的话,句句有所实指,既是对“民之所望”的回应,也是2014年政府工作的“施政所向”。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政府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好日子。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实现了强国富民,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但基于我们的基本国情和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蛋糕”并不是平均分配给每个人,尤其是在教育、医疗、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与人民幸福感息息相关的领域,不同群体的差别仍然很大。所以政府未来的工作要在公平性上着力,让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他所该有的那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红利。

教育资源要通过合理流动实现配置均衡,消除“超级中学”“垃圾中学”这样的人为产物,从根本上杜绝“择校热”;优质医疗资源不能过度集中于少数大医院,可通过政策倾斜等措施发展社区医院、全科医生,平衡城乡差异;加强保障房供给,保证公平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投资性需求;让人们的收入增长跑赢物价上涨,保证基本的购买力,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养老待遇能尽早告别“身份标签”……

所谓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也就是要从群众意见最大的、目前还没有做好的事情上着手。教育、医疗、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领域中的有些问题已经讨论了很多年,迫切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破题”;而一些在发展过程中滋生的新问题,也逐渐成为人们的心腹大患,像食品安全、雾霾治理等。如果人民连喝水、吃饭、甚至呼吸都没有了保障,发展的意义何在?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对存在的问题,政府要先从自身找原因、想办法。”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一定要用实际行动落实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我们期待,铮铮言辞配上铁腕重拳,给人民打造一个美好家园。

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没有不紧急的:一个工作岗位,一间保障住房,可能维系着一个家庭的运转;一笔养老钱,一份救助金,可能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一张户籍卡片,一个升学机会,可能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未来。所以,我们对民生领域的改革发展,要始终坚守“民之所望”的施政方向,也要坚持“只争朝夕”的效率原则,越早越好,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