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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色情业在中国大陆复燃了多久,扫黄就存在了多久。真可谓,扫黄年年有。

央视关于东莞地下色情业的报道,在一个喜乐祥和的时候,把一个存在了很久的难言之隐赤裸裸地端上了桌面。于是,随之而来的扫黄,显得颇有些不同寻常。

东莞作为“性都”存在了多长时间?考证起来可能不容易,不过,这显然不是央视“曝光”之前一两个月或是一两年才有的事情。

一种于法不容的营生竟然能堂而皇之地存在这么长时间,这里的奥妙,没人说,稍有常识的人也能猜出几分。

“复活”30年有余的色情业之所以屡扫不尽,与一些地方、部门的当权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心态不无关系。当然,有人的眼睛半睁半闭,美其名曰是出于地方经济吸引力的考虑,而有人也许则是这种不可告人营生的暗中“股东”。

幕后“保护伞”的问题,在这次扫黄中受到了极大关注,但扫黄不是查办个派出所长、公安局长就能扫干净的事情,更不是把“小姐”“妈咪”关起来就能解决的问题。

上世纪50年代关闭妓院,靠的是高层的决绝与执行过程中的重拳。

如今,如果对色情业的打击还只停留在“战役性”扫黄,那这注定是一场“警察与小姐”之间没完没了的“战争”。

与地方当权者对色情业默许甚至是暗中纵容相比,更大的挑战可能是整个社会在经过了30余年的嬗变之后对待这一地下产业及其从业者的态度。这次东莞扫黄在网上引起的舆论反弹就证明了这一点。而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公众对色情业持什么态度,显然不是重拳横扫能见效的。

不过,这也是一种提醒,对于色情业,地方政府的态度已经不能再暧昧。扫,就要扫净。至少,要展现出决心与意志。

央视等媒体曝光东莞色情业泛滥,可谓扫污浊、扬正气,从大处说可利国利民,往小处说也可重塑一地的良好秩序,舆论场本该喜大普奔,但在微博上有少数人嗤之以鼻,甚至故意唱反调,诸如“东莞挺住、东莞加油”“央视无情、人间有情”的杂音不绝于耳,甚至有人不坏好意地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真是可叹更可笑,可悲复可鄙。

这些人并非不懂法。在我国,卖淫嫖娼、开设涉黄场所、包庇涉黄场所,都于法不容,对此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何况,近年来我国一直扫黄打非、清理黄赌毒,那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唱反调网友,敏感得很,不可能不知道卖淫嫖娼违法。

这些人也不是真对性工作者有感情,更不是真正尊重性工作者这个职业。如果他们的女性家属“不幸”沦为性工作者,他们一定不是自豪,更不会广而告之,以之为荣。退而求其次,如果让他们娶性工作者为妻,他们一定不乐意,而会表现出暴跳如雷 、歇斯底里的愤怒。这些人故意唱反调,表面上是挺东莞,实际上是挺东莞的涉黄场所;表面上是支持性工作者,实际上是通过支持来宣泄内心的粗鄙情结以及释放对央视的不满。

一个正常的社会,允许多种价值观存在,但一定有一种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而不能妍媸不分;一个拥有正常心智的人,有权利表达不同观点,但不能将糟粕的价值观奉为圭臬,甚至将主流价值观斥为妖孽。众所周知,去年8月10日国新办在中央电视台新址举行了“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与会人士达成了“七条底线”这一共识,何谓“七条底线”: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叫嚷东莞挺住,显然违反了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和道德风尚底线等等。这样的网络大V缺乏基本的操守,并不具备正常的是非观,他们的“粉丝”越多,负面影响越大。

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少数人,他们反对主流价值观,为了炒作知名度活着寻找存在感,而一再哗众取宠,仿佛越与主流格格不入,就越能凸显自己不落俗套,显得有个性,这显然是可笑的。一个不尊重公序良俗的人,也许短时间内能获得掌声,但长久下去势必透支自己的形象。价值观多元的时代,每个人都可发布自己的观点,开放的社会也允许不同声音存在,但为了反体制而反体制,为了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甚至丧失起码的道义和责任,又能为这个社会留下什么有益的东西?

值得欣慰的是,叫嚷“东莞挺住”的人毕竟不多,这个社会绝大多数人都有基本的是非观,都充满正义,也都疾恶如仇。那些唱反调者在获得短暂而虚幻的掌声之后,正在陷入声誉破损或破产的尴尬境地,这也许是唱反调者所始料未及的吧?可以预料,经此事件,会有更多的人深切明白,凝聚社会共识该是多么必要。

秦风(江苏 职员)

猖獗的东莞色情业被曝光后,各大媒体迅速跟进,扫黄报道如潮涌而至。然而,在铺天盖地的报道中,某些香艳的画面和富有挑逗性的语言是否会让报道走偏呢?

前段时间,一位家长带着十岁的儿子在餐馆吃饭,正好餐馆电视在播放曝光色情服务的新闻,里面一些未经处理的色情交易画面让小男孩看得目不转睛,家长感到极为尴尬和气愤。

而这并不是孤例。一段时间以来,扫黄报道中,一些暗访视频中卖淫女画面不打马赛克,对卖淫现场交易展示过于露骨;一些抓嫖现场照片过于裸露猥琐,堪称艳照;一些文字报道中,“黄段子”迭出,对色情服务项目一一罗列,淫秽不堪。此类报道甚至被一些网站置于显著位置,招徕眼球。

部分媒体为追求收视率、点击量、阅读量以及所谓影响力,将当事者的隐私抛在一边,不顾及新闻传播的公共性,违背新闻伦理,迎合部分受众畸形的猎奇和娱乐心态。某些赤裸裸的“涉黄报道”,在某种程度上更像是在刺激受众的荷尔蒙,指导如何做色情交易,不仅起不到打击卖淫嫖娼行为的目的,甚至还起到了传播色情业的功效。

因此,扫黄报道在揭露社会丑陋一面的时候,要把握好分寸,杜绝“毁三观”的语言和画面,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接受程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注意社会影响,避免误导受众、造成“次生伤害”。唯有如此,媒体才能担起社会责任,弘扬文明,抵制低俗,提升自身形象。新闻报道才能在鞭挞假恶丑的同时,传递真善美,释放正能量。

(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日前,央视暗访东莞色情业,连续报道东莞色情行业泛滥的情况,当地政府立即出击,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黄行动。此后,香港、江苏、黑龙江、湖南等多地也展开扫黄行动,一场全国范围内的严打扫黄行动正在进行之中。出人意料的是,对于这样一个之前曾经进行多次的媒体监督行为和政府管理行为,部分微博上的大V不仅没有支持,反而直呼“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东莞人”,引发网络热议,给原本再正常不过的扫黄行动增添了一道波澜。

对于色情行业,从古至今,自东而西,各大文明各大宗教均持否定态度,这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常识。中国文化传统更是讲求“存天理,灭人欲”,把“淫”作为万恶之首。综观这些“挺”黄的微博大V,学历、见识、声望并不算低,有些还颇有学问,放在古代,亦可跻身“士大夫”行列,但居然发出如此违背常识常理的言论,不禁令人想起顾炎武所说的“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无怪乎许多朴素的网民看到自己信赖的大V们精心编撰或支持那些“挺黄”的段子时,都纷纷惊叹“节操哪儿去了”。

当然,这些精心编撰的段子或者理由,并非没有煽动性和迷惑性,是这些言论能够流传开来的重要原因,诸如“央视无情,人间有爱”之类,诸如“你情我愿”“性自由”等等。乍一看,是那么回事,但细细一想,嫖娼盛行,那能叫“有爱”吗?“黄赌毒”哪个不是“你情我愿”,难道就合理吗?所谓的“自由”又岂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说起来,这些所谓的“爱”“自由”等都是幌子,“挺黄”言论背后所体现的,正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纵欲主义等错误价值观。如果说,随着网民判断是非和辨识虚假能力的提升,以及网络理性的日趋形成,破除“东莞挺住”这些违背常识、逻辑荒谬的言论尚不大难的话,真正值得我们警惕的,正是隐匿在这些“挺黄”言论背后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纵欲主义等错误价值观。

当前,我们正在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而要树立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做坚决的斗争。只有自始至终秉承道德的观念、平等的观念、人性的观念,才能真正团结国民凝聚人心向着美好的未来前行。

东莞扫黄行动的论争,就是各类价值观碰撞的一块试金石,就是对各色思想观念的一次“照镜子”。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高举文明、和谐、平等、正义、法治等核心价值观的大旗,对这些“挺”黄言论背后的错误价值观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切实加强思想教化和价值引导,切实加大对“黄赌毒”等错误价值观的附着物的打击,为建立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而奋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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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刘道伟

这次央视等媒体曝光东莞色情业泛滥,矛头并非只是指向卖淫女、各大星级酒店,矛头更指向了那些通过组织、容留妇女卖淫赚得盆满钵满的“大佬”,以及当地官场中为“大佬”提供庇护的头面人物。

在舆论为警方扫黄鼓掌叫好之时,网络上、个别媒体上出现了一些奇怪的论调,说什么“卖淫嫖娼没有受害者”、“卖淫是弱者的权利,打击卖淫就是断绝弱者的生路”,个别网络大V高喊“东莞不哭”、“东莞挺住”、“我们都是东莞人”……如此舆论杂音让人莫名其妙,也让人万分警醒。

“东莞不哭”、“东莞挺住”之类论调,如果只是一般的调侃、戏说,似乎无伤大雅,但这些论调很快从网络大V的个人言论,发展成一股揶揄央视和警方、力挺东莞色情产业的舆论声浪,就不能不加以辨析和澄清了。

卖淫是一种古老的职业,1949年后,中国进行了空前严厉的打击,但卖淫未能完全绝迹。时至今日,中国法律没有也不可能承认卖淫的合法性,刑法对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事制裁措施(顶格刑为死刑),在大多数普通人的观念里,卖淫始终都是很不光彩的行为。有些人虽然为卖淫辩护时说得头头是道,但他们几乎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真要让她本人或他/她的亲人去卖淫,他们一定也会痛感颜面尽失、羞愧难当,而断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理直气壮。

“卖淫嫖娼没有受害者”之说,从根本上讲是不成立的。卖淫嫖娼严重损害了女性尊严,破坏了婚姻忠诚和家庭稳定,侵蚀了传统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序良俗,从卖淫嫖娼当事人到他们的家人,再到整个社会,都是实际的受害者。所谓“打击卖淫就是断绝弱者的生路”,同样也禁不起推敲。大量调查研究已经证明,除极少数女性卖淫确有迫于生计的因素,大多数卖淫的女性都是因为人生观、价值观迷失,都有好逸恶劳、靠“山”吃“山”的动因,特别是那些在高档娱乐场所或通过特殊方式进行“高级”卖淫活动的人,更是把卖淫当成了一本万利、快速致富的手段。卖淫者很少有人认为自己是弱者,他们中不少人对自己的生财之道颇为得意,反而瞧不起那些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正当收入的人,觉得后者才是真正的“弱者”。很显然,那些从“同情弱者”的角度为卖淫者说话,主张维护弱者“卖淫权”的人,实在是会错了意、表错了情。


那些高喊“东莞不哭”、“东莞挺住”的人,把曝光东莞色情业的央视等媒体视为权力的工具,甚至视为权力本身。他们认为,媒体曝光色情业是权力对社会自由的干涉和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因此,需要从维护社会自由和公民权利的角度力挺东莞。这种观点看似深刻,实则大谬。中国的媒体不是权力机关,不能行使和发挥权力的作用,但媒体具有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职能,舆论监督的对象可以是权力机关的行为,也可以是公民和社会的权利行为。并非只有曝光、批评权力机关的新闻报道才是舆论监督,矛头指向公民、企业和其他权利主体的新闻报道,同样可以成为被公众认同的舆论监督案例。

更何况,这次央视等媒体曝光东莞色情业泛滥,矛头并非只是指向作为“弱者”的卖淫女、作为经营主体的各大星级酒店,矛头更指向了那些通过组织、容留妇女卖淫赚得盆满钵满的“大佬”,以及当地官场中为“大佬”提供庇护的头面人物。这些“大佬”、头面人物无疑并非弱者,他们与权力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有的自己就在权力机关担任要职,所以,媒体曝光东莞色情业猖獗的秘密,就是典型的针对权力机关的舆论监督。这个时候,叫喊“东莞不哭”、“东莞挺住”,无异于在为“大佬”、头面人物摇旗呐喊,为权力机关庇护色情业加油助威,其荒唐可笑之处不言而喻。

广东东莞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并派出督导组赶赴广东指导督办案件查处、问题整治和责任追究工作。同时,建议广东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东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民警的责任。

东莞卖淫嫖娼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有关方面的确雷厉风行地进行处置,一方面,加大了对酒店等卖淫嫖娼场所和涉案人的查处;另一方面,对相关官员进行了问责。

然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责任,不仅仅包括行政、纪律责任,也包括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如果公职人员的行为触犯了刑法,那他就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能仅仅因为承担了行政责任而免除刑事责任。事实上,如果真的认真深究,恐怕有相当一部分官员和公职人员难逃刑事责任。

首先是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东莞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问题由来已久,部分地方已经是公开化了,东莞市公安局和一些镇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分管治安的领导以及相关地方的派出所所长和民警,对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坐视不管,致使卖淫嫖娼活动泛滥成灾,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玩忽职守罪。

其次,还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东莞公安机关有关官员和民警明知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卖淫嫖娼,仍然为这些场所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帮助他们逃避公权力的打击,那他们就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如果他们在充当“保护伞”的同时还收受了贿赂,那就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两个罪名,要数罪并罚。

再次,有些官员或者民警甚至可能是自己暗中经营或者参股经营酒店等卖淫嫖娼的场所,那么,他们可能还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罪,与其他经营色情场所的老板一样要受到追究。

所以,广东省及东莞市的纪检、检察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不仅要追究相关官员和公职人员的行政、纪律责任,也要深究法律责任,不仅要追究目前已经免职的人员的责任,也要深挖躲在幕后的更隐蔽、更高层次官员的责任。

杨涛(江西检察官)

根据2月14日东莞市委对扫黄工作不力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决定,虎门镇党委书记叶孔新、厚街镇党委书记钱超、黄江镇党委书记杨礼权、凤岗镇党委书记朱国和等4人在全市范围公开道歉。道歉信见诸媒体之后,引起舆论热评,不少网友认为道歉信存在格式化现象,缺乏应有的诚意;四位镇党委书记的道歉,不过是东莞抚慰舆论的一种公关做法,不能接受。甚至有不少人认为,让他们引咎辞职还不够,还要继续深挖猛批。

这又走极端了。央视曝光东莞黄毒之后的舆论表现,不能不让人感觉到,当下的中国舆论生态“丰富”到让人瞠目结舌。央视的暗访既是媒体履行舆论职责的正常做法,也是净化社会环境的有力举措。奇怪的是,一些微博大V近乎恶作剧的“东莞挺住”,误导了舆论,产生了恶劣的影响。随后一批主流媒体,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条分缕析、正本清源,廓清了舆论迷雾,扭转了舆论走向。广东有关方面在大举扫黄之后,又迅速查处了一批责任人,并且责令四位对辖下扫黄不力的镇党委书记公开道歉。对这种闻过而改的做法,一些网民的言论又情绪化地走向另一个极端,可见当下中国舆论场上,缺乏“同理心”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

这四位书记的道歉,总体上还算诚恳。道歉是一种态度,虽然他们的道歉还处于上级领导责令的被动状态,但从文本上来看,他们能够认识扫黄不力的原因和危害,明白自己应该要负的责任,并且决心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亲自挂帅、打好扫黄持久战,这种态度值得肯定,我们尽可以“听其言而观其行”。

当然,道歉不能只是一种姿态,不能是搪塞批评和问责的一种权宜之计。目前,有关方面还在深入调查“扫黄不力”的问题所在。如果没有证据指向上述领导充当了“黄赌毒”保护伞,那么我们就不必嚷嚷着逼他们下台。毕竟,“莞式标准”虽然让东莞蒙羞,但东莞人民,包括大批外来务工者,所取得的改革成就依然令人瞩目。我们在看问题时,应该本着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态度,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也不应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这既不客观也不公平。

四位镇党委书记的道歉,或许并不尽如人意,但这是枝节。什么样的道歉叫有诚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并且能够切实改进,才是真正的诚意。现在,最为关键的是看他们以后怎么做,是不是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旗帜鲜明地扫黄,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对此,我们不妨让他们负荆前行,以行为来一雪前耻,以东莞健康繁荣的经济生态和改革成绩来回应国人监督的灼灼目光。

(作者是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教授)

根据2月14日东莞市委对扫黄工作不力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决定,虎门等4镇委书记在全市范围公开道歉。(2月16日《东莞日报》)

无论从格式、内容、措辞,这些道歉信都看不出太大差别,宛如出自一人之手。简而言之,都是“三段论”:开头说道歉,中间论原因,最后表决心。

本来,四镇情况不同,涉黄原因、程度各有区别,在道歉信的内容中应有不同的反映;四位镇党委书记因为各自不同的领导风格、个人特点,文风、思维均有差异,在道歉信的风格上应有相应的体现。比如,剖析扫黄不力的原因,究竟是因为忌惮某些势力投鼠忌器,还是因为舍不得放弃黄色产业带来的GDP,总得有个真实的说法,而不是一概笼统的官话套话。然而,如果遮住落款,相信绝大部分人看不出这四封道歉信分别出自哪个镇党委书记。

试想,如果道歉本身缺乏诚意,怎能指望兑现承诺呢?

□段思平(自由撰稿人)

对于此次东莞扫黄,主流舆论予以肯定,但也有不少人在网络上“调侃、吐槽”。虽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无论如何,都应该遵守起码的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和公民底线,以及是非标准和社会共识。

本期“经济日报 中央电视台联席评论”关注话题——依法扫黄不应被无端调侃。

近日,中央电视台对东莞色情业的调查报道,以及东莞警方随后开展的清查整治行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虽然主流舆论对媒体监督和警方处置总体持肯定态度,但网络上也有不少人对此进行无休止的“调侃、吐槽”:微博微信中,“不哭”、“挺住”等特定状态下的用语被滥用转载,并衍生出一个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段子”;更有商家借机造势,策划出让人错愕的营销广告。一次严肃的舆论监督和警方的依法扫黄,却被这些“极富娱乐精神”的网络段子歪曲解构,演变为一场少数人网络及手机上的“调侃、吐槽”,令人诧异莫名。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卖淫嫖娼行为被明令禁止。东莞当地色情业泛滥,不仅严重侵蚀社会风气,影响社会治安,而且极易滋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利益寻租,其背后或已存在一条非法产业链条。因此,对东莞几乎半公开的色情产业进行舆论监督和依法打击,是彰法治、扬正气、合民利之举,是非标准十分清楚,理应不存在半点争议。

然而,在那些充满揶揄调侃的段子里,是非标准被模糊、道德底线被跨越、法律底线被忽视,其结果则是原本违法犯罪的卖淫嫖娼者倒成了“弱势群体”,涉嫌权钱交易的执法部门成了“尊重时代”的“创新者”,而揭露和支持扫黄行动的群体则“无情无义又无知无味”,颠倒是非,公理何在。

诚然,或许也有人会说,在网络上借机吐个槽、编写或转发一个段子,只是娱乐一下、博个轻松,“幽莞一默、无伤大雅”。但这种看似“轻松愉快”、实则是非颠倒的网络段子,一经大肆转载,其对于社会舆论的影响,则往往会在不经意间彻底走向负面,甚至站在了丑恶一边。

事实上,不只是此次东莞扫黄。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都存在一种并不正常的现象:针对许多社会事件,部分网民和网络“大V”热衷于所谓的“挑战权威、解构正统”,并将严肃的事情娱乐化、游戏化。在戏谑的语言体系下,“与主流和官方唱反调”成为时尚,而许多事件的事实真相却被忽视甚至掩盖,从而导致一些清晰的是非标准被模糊、基本的社会共识被稀释。

当然,在一个利益和价值多元的社会里,对于一件事情的评判不应也无法做到“异口同声、整齐划一”。每个人都有权利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无论如何,都应该遵守起码的道德底线、法律底线和公民底线,以及是非标准和社会共识。如果不在这一基础上进行交流,只会习惯性“吐槽”、只有一味的情绪发泄,就没有真正的观点碰撞,更谈不上有益于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理性、建设性。

增强主流社会舆论、弘扬核心价值观,不应只存在于现实世界,也应彰显于虚拟社会。兹事体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

——“东莞扫黄风波”的思考之二

这几天来,东莞扫黄引发的舆论波澜,与扫黄本身一样令人关注。其中,有一些论调令人惊诧莫名:认为卖淫活动是“市场需要”,论证色情产业“有益无害”,甚至主张中国搞合法红灯区。这种声音,不管是闭门造车想出来的,还是为了在公开场合博取眼球,抑或是纯粹的网络逗闷子,都值得深思。

且不说挑战法律,对那些为扫黄鸣冤叫屈的人,我们想套用一句网络流行问句:你这么同情卖淫嫖娼,你如此支持色情产业,你家里人知道吗?究竟有几个人,愿意让自己的亲人去涉足这一行业?即便是生活困难,又有多少人希望将这一行业作为谋生手段?而那些从事色情行业的人,又有多少真正穷困潦倒、衣食无着?

的确,色情业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然而,黄赌毒哪一个市场需求不大?难道仅仅因为“愿打愿挨”,就可以合法化、产业化吗?果真如此,毒品交易岂不更暴利、更“快活”?如果不顾世界主流对黄赌毒的态度,不顾卖淫嫖娼在大部分西方国家违法的事实,一厢情愿、哗众取宠地为色情业辩解,不仅是选择性失明,也是对文明底线的亵渎。

至于以“自由”之名为色情业张目,则是忘记了自由也是有底线的。事实上,色情业早已超出了个人自由选择的道德范畴,“公权力介入”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因为色情业肯定会跟社会腐败、人口贩卖、黑社会组织等联系起来。难怪有外国媒体评价,“用帮助所谓弱势群体说话的姿态为嫖娼公开站台。鼓吹嫖娼自由者本质上和贩奴者一样,却以自由主义者的面目示人。”

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中国,伴随着思想的解放、利益的多元,不同社会群体自然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国家活力的源泉。然而,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在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的同时,也必须有一些起码的底线、基本的共识、普遍的价值。思想解放,不等于胡思乱想,更不等于行为放纵;价值多元,不是价值扭曲,更不是价值沦落。

如今,有些人在网上讨论问题,往往不问对错、只看立场,让站队思维左右价值判断。凡是你赞成的,我就必须反对;凡是你反对的,我就一定赞成。似乎不发出点“杂音”就不足以证明自己会“独立思考”,不嘲讽主流、不解构崇高就没法展示自己的聪明机智,在这种思维模式下,谈何承担责任、坚守底线?又如何明辨是非、区分善恶?从这个意义上,在新媒体时代,对价值尺度的把握、对社会底线的捍卫,尤其需要一种文明理性的议事规则。

也就在这几天,在“舆论狂欢”的浪潮中,一度被戏谑言论、偏激观点裹挟的网上舆论,出现了某种“反转”性的变化,越来越多人指出色情业是害国害民的“有毒产业”,越来越多网友发出了“捍卫社会公序良俗”的声音,潜藏在人民群众心底的朴素认知,虽然不那么“醒目”、不那么“刺激”,却如同宽广的大江大海,缓慢而坚定、沉着而有力。这正是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也是推动文明进步的强劲动力源。

从央视暗访“莞式服务”到网民对“小姐”心生恻隐之心,从公众抗议媒体“强权”到猜测“扫黄”行动另有隐情,从网站借此大肆炒作到不断创新的“色情骗局”……连日来,由东莞色情产业引发的话题在网络、在民间、在大街小巷、在茶余饭后不断扩散、发酵。

媒体对社会阴暗角落进行调查,警方对违法行为给予打击,这些原本司空见惯、理所应当的事情,却引发了全民的讨论。各种“段子”层出不穷,各种观点纷繁复杂,各路“神圣”大显神通。如今,围绕东莞的是是非非似乎已经超越了新闻事件和刑事案件本身,逐渐演变为一场全民共享的“盛宴”,在这背后,我们却看到了参与者各不相同的心态和动机。

“此次媒体暗访和警方行动纯属偶然还是处心积虑?”“卖淫嫖娼横行,警方不闻不问说明腐败问题已经无法根治。”别有用心者以此放大发展中的问题,抨击政府的不作为。“我在东莞被抓,请速汇款到我账户。”不法分子则根据事态发展到处招摇撞骗。“亲历者忆东莞性服务,全球涉黄地图……”不少媒体通过消费东莞事件为自己赚足了眼球。“东莞挺住!东莞加油!”网民们在娱乐身心的同时也在进行着情绪的宣泄。

违法行为就要坚决给予打击,做错的事情就要及时进行改正。这一道理没有多么高深,但东莞事件却为何变得如此沸沸扬扬?为名还是为利?是单纯娱乐还是另有企图?恐怕所有跟风炒作和借题发挥者都应扪心自问和深刻自省。

如今,广东省正在重拳治理淫秽色情行业的泛滥,东莞也在努力摆脱世人赋予的那个并不光彩的别名。不要因为对过去纵容的产业突然“开刀”而大惊小怪,也别再纠结为什么媒体曝光后才采取重磅行动。观点声音越混乱越容易给借机搅局者可趁之机,舆论环境越复杂越不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

前进中经常会遇到障碍,发展中也总会出现矛盾。无论是蓄势待发,还是“亡羊补牢”,对于科学合理的做法,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的行为,公众有义务共同努力,舆论更应鼎力支持。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更加风清气正。(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是非界限岂能模糊 2014-02-13 08:40

最近,中央电视台曝光了东莞多个娱乐场所的卖淫嫖娼现象,当地政府部门迅速采取整治行动。对这次扫黄风暴,绝大多数主张弘扬社会正气的老百姓是赞成的,但也出现了令人诧异的杂音怪论。一些人以娱乐心态看待东莞扫黄,甚至对“莞式服务”叫好,为色情业张目,嚷嚷“东莞挺住”。在他们眼里,这类社会丑恶现象不仅不该报道,更不能打击。如此荒唐的观点,引起了人们的反思。

扫黄打非,本是正义之举;揭丑黜恶,也是媒体职责所在。为什么却受到质疑甚至嘲弄?而那些声色犬马之地、醉生梦死之徒,为何又受到一些人的追捧乃至力挺?这一事件的娱乐化、恶搞化倾向,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态?如此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美丑不明,又折射出怎样的社会问题?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有法必行、违法必究,都是不可逾越的社会底线,这一点没有任何商量和动摇的余地。无论是卖淫行为还是嫖娼行为,都是法律明文禁止、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对象,这早已世人皆知。从社会和谐、家庭幸福的层面看,卖淫嫖娼与社会公序良俗格格不入,向来为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不容。放眼世界,即便在欧美各国,对色情业的打击也越来越严。

法律的天平、道德的准绳、社会的呼唤,无不要求我们敢于向这些丑陋现象说不,果断剔除社会肌体上的毒瘤。然而,一些人却无视法治常识,模糊了道德界限,唱起了“卖淫有理、色情无罪”之类的反调。东莞扫黄,这样一个是非明确的事件,竟在网上掀起不小波澜、引发复杂舆情,的确发人深思。在价值多元、观念多变的转型期中国,固然不能在所有问题上都求得一致,但在一些基本价值上,必须有起码的共识。守住法律底线,保持价值判断力,具备道德责任感,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行为取向,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只会导致价值错乱、逻辑谬误,最终行为失当、社会失序。

当一些微博大V娱乐化地调侃“人间有爱”,可曾以一份同情之心,想想那些被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叫卖的失足妇女?当一些人狂欢式地呼喊“今晚我们都是嫖客”,可曾以一份体谅之心,听听广大东莞市民热望“扫黄就要扫彻底”的心声?当一些所谓意见领袖陶醉于“群起挺黄”的幻觉时,可曾以一份责任之心,审视一下无节操之论对网络生态的扭曲,对世道人心的污染?

有学者曾忧心忡忡地指出,我们的生活中存在一种怪现象——比坏。一些人,一事当前,不是分清好坏曲直,也不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好,而是争着比着看谁比谁更坏。一说扫黄,就立即转移视线、偷换概念,说腐败之害甚于色情,贪官比嫖客小姐更坏,弯弯绕绕、兜兜转转,甚至由此推导出卖淫嫖娼不算个事的错误结论。这正是“比坏心态”的一个典型例证。如果没有是非标准,没有言行底线,那么迷失方向的狂奔,就会成为法律和道德双重失重的沉沦,最终只能滑向绝望的深渊。

身处大发展、大变革的中国,我们既有着鲜花与掌声的荣耀,也面临种种阵痛与迷惘。扫黄,需扫去那些藏污纳垢的场所,也需扫去心灵世界的黑暗与浊流。多一点精神的亮光,多一些前行的正能量,我们会创造更光明的世界,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针对近日香港媒体有关“香港警察在广东东莞嫖娼被内地公安拘捕”的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处长曾伟雄今天下午表示,香港警方一向尊重警务人员操守,对于相关媒体的报道,香港警方已经向东莞有关部门查证,被拘捕的人士中,没有香港警务人员。(2月12日人民网)

看罢这则消息,不由得让人对香港警务人员心生敬意。经受住了考验和检验的港警,其道德操守确实无可挑剔。然而,与他们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距香港仅百余公里远的广东东莞,一些警务人员却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东莞色情业泛滥猖獗,涉黄场所和人员不怕警察却怕记者,这真是社会怪象!

东莞地区令人触目惊心的“黄流”背后,一些警务人员与涉黄人员沆瀣一气,充当了色情的“保护伞”。于是乎,东莞市中堂镇公安分局局长、涉黄酒店所在地的派出所所长被停职调查。“黄流”屡禁不绝,本地警察已让人不能放心。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为防止出现“内鬼”,广东方面明确表示,此次“扫黄”将动用外地警力。

然而,打击过后,如何防止内地警察再度腐化?香港警察给了我们启示。

香港警察素来以良好的社会声誉、极高的办事效率著称,屡次被国际权威机构评为亚洲最佳警队。他们廉洁奉公的操守、服务市民的意识及终身学习的制度,也使香港成为亚洲罪案率最低的地区。反观内地警察的形象,真实令人失望。2009年,中青报曾做过调查,全国12575名被调查者认为,中国“最没操守”的10个职业中,医生(74、2%)、警察(57、8%)、教师(51、5%)、法律工作者(48、4%)、公务员(47、8%)牢牢占据前五。产生这样的调查结果,内地警察是不是该感到羞愧呢?

香港警察与内地警察的职责相同,他们都肩负着社会执法、打击罪犯、保护百姓的使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的警察队伍,会成为社会正义与公平的象征。但是,如果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操守差得没了谱,如何让民众对社会正义报有信心?如何让公民社会公平产生认同?

恩格斯说,“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警察的职业道德操守不仅关乎其形象问题,更是社会良知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塑造社会形象和坚守道德操守方面,香港警察何尝不是内地警察学习的榜样呢!

据央视报道,记者日前在广东东莞的多个乡镇进行了暗访,发现多个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一些被称作“城市名片”的四星级、五星级酒店中也存在招嫖卖淫活动,记者举报后未发现警察前来调查,警方也无任何反馈。节目曝光后,9日下午,东莞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全市查处行动。12家涉黄娱乐场所已被查封,中堂镇公安分局局长和涉黄酒店所在地的派出所所长停职调查。东莞市从9日下午起,共出动6525名警力,对东莞全市所有桑拿场所、沐足、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行动,并针对节目曝光的多处涉黄场所进行清查抓捕。截至昨晚10时,一共抓捕67人。(2月10日《新京报》)

“十万小姐赴岭南,百万嫖客下东莞”,这则网络流传甚广的段子反映了东莞20年来色情业繁荣昌盛的一面。实际上东莞色情业猖獗状况,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东莞地方政府也很清楚,要不然也不会有2009年开展的大规模扫黄行动。只不过,五年时间过去,东莞色情业一切照旧,所不同的是,色情场所变得更高级、更豪华、消费标准更高。

从理论上讲,“做小姐”是一种走投无路的选择,没有女人天生就愿意“做小姐”,所以“小姐”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值得同情。但是,这一次央视曝光的东莞“小姐”,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廉价的站街女,而是在豪华的四星级、五星级大酒店里从事色情服务工作的“小姐”,其中很多“小姐”拥有高学历,艺术能力也很强,他们的收入很高,并不能简单的将他们定性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有的“小姐”甚至与权贵阶层有着诸多关系,属于社会的强势群体。而且,这批被曝光的东莞“小姐”完全可以自食其力,养活自己,不必从事色情服务,他们之所以从事色情服务,不是走投无路,没有一技之长,只不过是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赚更多的钱而已。从这个角度说,一些网络大V和意见领袖以天然的同情“小姐”的理念去质疑和反对央视扫黄,笔者以为这种质疑方向有很大错误,会给社会道德秩序造成负面误导,会让很多人认为“做小姐”不可耻。

事实上从央视曝光和东莞扫黄的实际行动来看,东莞色情业繁荣的根源是腐败,央视扫黄的标靶也是腐败。一方面,东莞色情业20年不倒,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背后有公安等职能部门充当保护伞,多名公安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涉案,记者拨打110没有警察理会,以及提供色情服务的酒店经营者公开说不怕警察等现象就很能说明一切。

另一方面,这次央视曝光和东莞扫黄的主要对象是四星级、五星级豪华酒店的色情服务业,这类场所意味着高消费,而纯粹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的广大农民工显然没有经济能力来这种地方消费,前来豪华酒店享受色情服务的人群非富即贵,不是公款消费,就是宴请官员消费,东莞色情服务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性贿赂工具。比如记者跟踪的一位“客人”,发现他坐着牌号为赣GA4389的公车离开、最后驶入了中铁大桥局集团港珠澳大桥项目部。换言之,是腐败消费支撑起了东莞色情业,央视曝光东莞“小姐”实质上是曝光腐败。从这个角度说,反对东莞扫黄和质疑央视扫黄的心态和观点是有大问题的,是另一种形式为色情业冲动保护伞。

由此可见,东莞扫黄的关键是反腐,斩断东莞色情业背后的腐败利益链条和土壤。反腐不到位,扫黄没指望,最多是明目张胆的色情业地下化,明娼转为暗娼,或者转移到其他城市继续经营。

东莞,东莞!

马年春节后,引爆国内新闻与社交媒体的重磅话题是有所谓中国“性都”之称的这座南方城市。

东莞的这个标签由来已久,且中外皆知。

几年前,一部风行网络的小说《在东莞》曾让当地警方为了“捍卫”这座城市的形象大动干戈;而这个城市的英文名也早已登上了西方主流媒体,不是因为它是中国的制造业重镇,而是因为那个别名。

因此,周末央视关于东莞色情业的报道实在不能算是真正的曝光,但这还是引起了躁动。

不知是否恶搞,在矛头指向媒体“重口味”报道声色场所的同时,网络和社交媒体上“东莞挺住”的呼声不绝于耳,由此引来网友戏谑:“东莞地震了?”

这是怎么了?

愤怒的理由之一是媒体的曝光侵犯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小姐”。

卷入查处行动中的那些女子听了这些打抱不平的话想必会感激涕零,但对“小姐”的同情不能遮蔽了对“老鸨”的憎恨,如果有人憎恨的话。

中国历史与文学中不乏文人骚客与青楼女子的“粉红色回忆”,但书生般怜香惜玉的心态甚至用银子为红颜知己赎身的义气,想必解决不了这个群体的问题。

与愤怒之声同时出现的,是卖淫合法化这种已经见怪不怪的言论。按照这一实用主义派别的逻辑,合法化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一些法律与现实间存在的某些尴尬的冲突,但是,能不能让那些女子摆脱弱势群体的命运,是个问题。

即使卖淫可以合法化,似乎也很难“阳光化”。虽然被称为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但卖淫很难说是什么光彩的职业,而“笑贫不笑娼”只不过是某种说辞而已。退一步讲,即使有合法化那一天,估计那些主张合法化的人也不愿意敲锣打鼓地让自己的女性亲眷去从事这种合法营生;而纵使是在卖淫合法化的过去,骆驼祥子们肯定是宁愿小福子没有走进白房子的。

还有一种说辞,认为“存在即合理”。即便如此,也让我们不要对这种“必要之恶”心安理得好么?

坊间早有传言,说声色场所对东莞的经济贡献率如何如何,解决了多少多少人就业,等等。如此这般,东莞“娼盛”一时的背后,的确值得深挖。至少,在全国推行经济向绿色转型的时候,东莞去“黄”已势在必行。

一位自称在鞋厂老板卷资跑路后,被迫堕入风尘的叫“娟”的女子去年接受英国《每日电讯报》采访时说,“我宁愿在鞋厂工作。至少在那里我可以靠双手过活,而在这里,我得靠自己的身体。”

而对于一座城市,靠弱女子的身体,体面与否姑且不论,终归是挺不了多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