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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3日上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李克强总理特别强调,要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可以说,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已经成为新一届政府推动改革的“第一件大事”,改革的对象是政府自身。目前来看,改革的突破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但又绝对不止于此,改革的目的是厘清和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让三者之间各归其位,共同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目前的问题是政府独大,市场和社会活力受限,改革的方向就不仅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更是政府整体向市场和社会放权,让市场和社会充分发育,承担起应有的功能。

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甚至也有观点认为,就是政府主导的结果。但在新的时空条件下,这种模式也导致了诸多弊端,政府过多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制权和资源配置权,过深涉入微观经济领域运行,市场和社会的活力被抑制,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升级受到阻碍,同时也出现权力寻租、腐败滋生、社会公平受损,公共服务供应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政府由发展的推动者变成了发展的阻碍力,不该管的管太多,该管的没管好,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有所折损。

放权并不表示政府没权了,变弱了。现代国家运行,离不开政府职能的发挥,但又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全能指挥,有些事,必须政府来做,有些事,政府做的效果没有市场和社会来做好,反而产生权力越大能力越弱的悖论。放权,就是认识到政府的有限性,放掉不该有的、做不好的,抓住该有的,管好该管的。转变政府职能,因此也有加强和重塑政府能力的意含。直接管理经济社会,甚至介入经营生产的能力要坚决弱化,创造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要强化。也可以说,施政的方向要变了。

李克强说,这场改革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这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各级政府能否清醒认识到职能转变的必要性,果断摆脱政府主导经济社会的传统路径依赖,这是行动层面的勇气。二是政府是不是相信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这是观念层面的勇气。

客观说,在政府官员和社会民间,都存在一个观念上的误区,认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是此消彼长,一方大了,一方就小,一方强了,一方就弱,一方进,一方就要退。在官员方面,产生的后果是把市场要抓在手里,将社会能动性视为稳定的威胁而排斥。社会层面,既有对政府权力的依赖,凡事找市长,也有对政府的疏远,官方说什么都不肯信。理清三者关系,首先要抛弃这种谬见。要看到,政府、市场与社会,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存在着共同强大的巨大前景,而且若要国家稳定健康发展,也必须如此。

市场与社会有了活力,政府可以腾出手来,把该政府管的事管好。市场与社会强了,政府专心致志于分内事的管理,能力也会变强,这也是民众喜闻乐见的。

“行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道出“头号改革”的深远意义

调整机构、转变职能,可说是本届政府的“第一件大事”。近日召开的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彰显改革信心与决心:开弓没有回头箭,坚决打好攻坚战。

两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事项……新一届政府成立一个多月内,改革的重拳可谓势大力沉。这场“自我削权”的改革之所以如此坚决,不仅因为中央高度重视、政府庄重承诺、社会广泛关注,更因为它涉及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行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道出“头号改革”的深远意义。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转变政府职能”承担着政治与经济的双重使命,沿着这个逻辑,放权与限权,必然“不可逆转”。

实际上,这一过程早已开始。从党的十四大以来,政府机构前后七次规模较大的改革,无不围绕放权展开。1982年国务院机构达100个,而现在这一数字是25个,“煤炭工业部”、“外经贸部”等成为历史名词,都生动地表明: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过程,就是政府管得越来越少、权力越来越小的过程。从家庭联产承包到国有企业改革,从推进分税制到培育社会组织,正是不断地向个人放权、向市场放权、向地方放权、向社会放权,激发了市场、地方和社会的创造活力,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坦率地说,我们对政府职能的认识和定位,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对哪些权力该“放下去”、哪些该“管起来”,有一个逐步探索、不断校正的过程。我们有过“一放就活”的成功实践,也有过“一放就乱”的深刻教训。医疗、教育等领域“过度市场化”的倾向,食品、环境等方面“监管不到位”的缺失,提醒我们,政府转变职能必须有放有管,有退有进。放下那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住的事,守住那些应该管、能够管、必须管的事,处理好“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的关系,才能更好地保持平衡,稳健前行。

“两只手命题”,是中国30多年改革历程中的核心命题。协调好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既是改善公共治理、打造现代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做到取信于民的有效保障。李克强总理在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的同时,也强调“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放,绝不是大撒把,比如食品安全、比如能源发展,都需要政府这只手更多着力。正如十八大报告强调的,政府职能转变,目标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回首过去,改革的推进,经济基础的发展,一次次对上层建筑提出新的要求,实践中不断深化的认识,推动着我们党转变政府职能的步伐。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历程,正是逐步划定政府与市场边界、逐步厘定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过程。以经济改革为核心,调整不适应的上层建筑;以解放生产力为轴心,改造不协调的生产关系,我们才摒弃了“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念,推动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历史性结合,造就了中国道路的不断完善。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协同推进”,已经成为中国改革的重要特征,体现着改革者的敏锐洞察和深刻自觉。

从这个角度看,在发展的关键时刻、改革的重要关头,大刀阔斧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确为充满“智慧和勇气”的务实之举。这不仅是政府职能的再次调整,更是包括政治、经济等领域改革“顶层设计”的重要棋子。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这一改革“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以改革促进转变、以转变推动改革,进而找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最佳衔接点,为权力划出一个明确的边界,这何尝不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招?

放权,是新一届政府留给公众的最深印象。尽管政府的职能转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这两个字,却可以看成是对这一转变的简要概括。5月1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投资项目和资质资格等的许可、审批。

在过去一个多月里,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努力兑现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承诺。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人们已经明确认识到,政府不是越大越好,权力必须限定边界。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政府,也就意味着权力的不受约束,以及由此产生的腐败和低效。对权力边界的认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而日渐明晰,政府管得过多、权力过大的弊端,也在这一过程中凸显。

审批一个项目,需要盖200多个公章,显示着审批程序的繁琐;“落马”官员卸任前突击审批项目,暗示着审批中的权力腐败。当一个项目,在几十个政府部门、无数的文件和上百个公章间“流转”时,当权力寻租总与各类审批相关时,其间的黑洞有多大,可想而知。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的放权,正是要改变约束市场活力的管理方式,尽可能减少权力腐败。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呼应民众对廉洁高效政府的期待。放权的关键,是限制权力,管好四处乱伸的有形之手,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社会和个人的创造力,“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对于习惯了政府包揽一切的社会而言,对于习惯于权力无所不能的官员而言,“把该放的权力放掉”,并不容易。也因此,李克强才会在电话会议上说,开弓没有回头箭,下一步还要继续推进,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他同时指出,改革不仅要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管住管好该管的事。放和管两者齐头并进。

如果说“放”,体现了政府自身改革的勇气,那么,“管”则是政府对自身责任的担当。我们在强调政府放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并非万能,缺乏监管的市场,会出现种种“病态”;社会组织也并非力量无限,在社会和个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需要政府“大包大揽”。有了政府的放手,市场、社会组织、个人才能够不受束缚,充分发挥主动性;有了政府的有效监管,才能培育好市场经济,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有了政府的托底,社会和个人才能没有后顾之忧,轻身前行。

管好的关键,是法治。如同李克强所强调的,“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同时也要依法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突破法律框架的“管”,有可能变成另一种权力的扩张,导致下放权力的改革无功而返。政府依法管理,才能在有效约束权力的同时,为市场和社会提供良好的行为规范。

有些官员把行政审批等手段当作“管”的手段,以为抓住审批才能管好市场和社会。这种传统的计划思维,往往导致该放的不肯放,该管的也管不好。

近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李克强总理在讲话时指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这一通俗表达,再次印证新一届政府力推职能转变的决心。而能否正确理解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落实到位,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理解“放”和“管”的关系,要舍得放权,管该管的事。

有些部门和官员舍不得放权,一方面是出于利益算计,紧抓着行政审批等权力不放,想从中寻得中饱私囊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个认识误区,有些官员把行政审批等手段当作“管”的手段,以为抓住审批才能管好市场和社会。这种传统的计划思维,往往导致该放的不肯放,该管的也管不好。

改变这种现状,先要从“放权”开始。最近一个多月内,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在中央层面,“放”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到了具体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会不会出于利益等各种考量,而在执行上打折扣,是公众比较担心的地方。

所以,要让“放”真正落到实处,除了要确保把权力真正放给市场和社会,而不是“下放”给下一级政府之外,还需要同步调整相关部门的重心,让其把“该放的权力”放掉后,就要监督他们“把该管的事务管好”。

政府放权不是为放而放,而是为了实现行政职能的科学、合理、规范运行。比如,政府不再参与具体的经济决策,但能否负责好信息提供、维护秩序乃至监管环境?这样的“放”,一点也不比以往的“管”轻松。

再如,在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上,如何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国产奶粉迟迟在信任低谷徘徊,和政府监管上的职能缺位不无关系。当下对食品安全的焦虑背后,很大程度正是出于对安全监管的担忧。无论是标准的制订,市场的监管乃至法律的执行,政府往往并不是管得太多了,而是管得太少了。

所以,随着“放权”和“管事”的逐步推进,在对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考核上,有必要根据“管事”的不同,进行相应的调整。

政府接受民众的赋权,料理众人之事,既不能无限制地扩大权力,固化利益,从而对市场主体和一般民众形成挤压,也不能无所作为,放弃公共责任。无论是“放权”还是“管事”,其出发点和归宿,都应该是民众的利益。惟其如此,才能适应现代政府治理的内在要求,也才能真正提升公信力和权威性,实现政府角色的回归。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七次大的行政体制改革,本轮改革方案给人们最突出的印象,就是淡化机构的合并,突出职能转变。从形式上看,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减少了两个,不像人们原先想象的那样大撤大并,但如果冷静观察,就会发现这个改革方案是有很深刻内涵的,其显著特征有四:

一是突出了问题导向。针对国务院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作为改革的优先选项和切入点,这也许是本轮行政体制改革留给人们印象最深刻的。如食品药品安全、自身健康,以及大众出行等民生问题,就成为本次改革的重点。

二是突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本次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制定了一系列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包括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以及政府向企业、公民个人放权等。

三是突出了构建政府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构建政府管理的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职责体系,是政府履行好自身职能的重要前提。以往的行政体制改革,虽然在这方面也作出过一些努力,但由于政府部门设置不合理,机构多,管理分散,因此,有些重要制度一直没有建立起来。本次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在这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四是突出了整合。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改革阻力,达到构建一个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很显然,本次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通过政府各个不同部门职能的整合,解决职能交叉、职能重叠、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政府管理痼疾。

本轮行政体制改革如果从理论上给予概括,就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以大部制为外在形式、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本质内涵的政府公共治理变革”。这中间实际上就提出了两个关键性的理论问题:一是实行大部制治理结构,究竟一个部门大小的边界在哪里?二是实行大部制组织结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就大部制的边界来看,笔者认为我们必须破除两个认识上的误区,即大部制决不是部门越大越好,更不是政府机构设置越少越好。一个国家的政府架构及其数量,从根本上说,是由一个国家政府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发挥的功能决定的。

一般来说,在政府功能相对比较强大的国家,政府机构数量要多一些,反之则会少一些。世界各国都在追求“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但绝不是说政府机构设置越少就越好,而是政府规模要与其承担的管理服务事务相适应。至于一个大部门的边界,从目前世界一些大国实行的大部门制的情况看,其原则是,将职能相近、业务雷同的事项,尽量归到一个个部门管理,避免出现职能交叉重叠等弊端,然后通过决策、执行、监督的相对分离,实行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但是即使如此,在大部制的部门设置中,也决不是部门越大越好。对现代政府治理来说,政府部门间有效的协作,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是科学管理的基础,也是公共治理必须遵循的准则。难以想象,一个不设具体部门的政府,其管理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混乱状态。

就中国的实际状况来看,我们是一个后发国家,也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大国,政府部门的设置要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但绝不是机构越少越好、部门越大越好。从国际社会的经验看,一个国家的政府规模与其承担的公共事务职责相适应,并能够实现公共治理的高效、民众满意,就是一个好政府;一味地追求政府规模小,或者认为政府部门设置越少越好,既不现实,也不科学。

从未来发展的视角看,大部制改革需要确立三个“前提”:

一是顶层权力结构的合理配置。这实际上是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种权力结构如何科学配置的问题,特别是执政党、政府、人大之间的权力关系问题。如果这三者之间的权力边界不合理,导致顶层权力格局有缺陷,光靠政府的大部门制管理模式是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的,即使频繁地进行机构调整、裁减、合并、重组,也很难理顺大的权力关系格局。很显然,在这方面,我们是有很大改革空间的。

二是政府对市场、社会的不必要干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起来了,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常常受到过多的行政干预,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的设置、经营等方面尤为突出;同时,社会组织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过度强化政府权力的结果,就是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因此,如果不削减政府的权力,不简政放权,大部制改革几乎没有多少实质性意义。

三是对政府过大权力的实质性削减和下放。大部制改革,必须以转变职能、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为前提,这与上面所说的政府权力的边界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突出位置,理顺部门内部的权责关系,大刀阔斧地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从根本上约束政府过多、过大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才有基础,实行大部制改革才有意义。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后,连日来,“两会”内外对合并后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构名称议论多多。很多人希望可以简短一点。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昨日对外宣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拟对此作出修改,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3月13日新华社)

这样改名,确实改短了、简化了,读起来顺畅了。

这个新机构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每部电影的片头就会有它的批准放映文号。如果机构名称过长,人们看得累,念起来也累,所以很多人希望名称短一些。现在决定简化,有关部门从善如流,值得肯定。

事实上,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本来就是提交给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后到底叫什么名称,还处在审议过程中,也就是可以讨论修改的。如果大家都觉得可以起个更好的名称,何乐而不从之?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实在是全国人大的权力所在。

政府新机构叫什么,带有一定的“技术”与“审美”色彩,出现多种方案很正常。这就像孩子出生,父母、爷爷奶奶都有腹案,体现了各自的趣味、愿望等。政府新机构拟叫“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好处是“准确完整”地表达新机构的职责,给人一目了然的印象。公众在网上拟了好多个名字,都各有各的理由,总的一条,是希望名称简短一点。此前,人们就常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为“广电总局”,现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名称,显然是吸收了民意的合理之处。

这次改名体现了当代中国政治的开放性。全国人大是民意代表行使民主权力的场所,人大代表提议案,提意见,反映民意,属于宪法赋予的权力。听取民意改订政府新机构名称看起来是一桩“小事”,但说它是一种进步,并不为过。

□杨于泽(媒体人)

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撤消7个正部级单位,新增3个正部级单位,其中就涉及到新闻系统的合并。方案中明确提出,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时,不再保留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新华网 3月12日)

稍显过长的称谓,却清晰无误的展示了新组建的这个正部级单位的职能职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而国务院这次事关新闻方面的机构合并,更是在释放至为明显的信号,即:文化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统一的文化市场监管体制正在逐渐形成。

长期以来,构建统一的文化市场监管体制都是群众关注的改革热点。从2004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在北京、上海、浙江等9个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开始试点到现在,时间的年轮已经跨越了九个年景。特别是当很多省市区实行机构整合,对文化执法领域的综合执法机制也进行了合并,对2个正部级单位的合并无疑是水到渠成。

的确,在两个正部级单位未合并前,无论是职能分工还是职责监管上都存在交叉的情况。而这种交叉至少在两个方面有一定的影响,譬如针对某一项具体的管理事务,谁都有权利过问和处理,于是就有了抛绣球的诱因。再者,针对需要完成的某一项具体的工作,在配合和协调上往往也会因单位与单位的衔接而产生隔阂或延误。通过合并,两股绳拧成一股绳,更能理清“杂音”,统一思想,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文化改革的需要呼唤整合,而整合后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也更能推动文化改革的进程。毫无疑问,通过合并,更能形成统一的思想,形成合力,发挥“1+1>2”的作用。通过合并,当能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文化传播能力。从而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做大做强,进而提高我国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是2个正部级单位撤消重组的根本目的。要实现和达成却需要一步步脚踏实地。当前最重要的是理清职能分工,更好的统筹和利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同时切合实际出台新的文化市场体制改革方案,使改革能稳步深入推进,见到实效。如此才能把新官上任的这把火烧旺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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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组建受到各方格外关注。从社会各方的反馈信息来看,大家感兴趣的已然不只是机构大小、职能撤并,而更期待着这次机构改革,催生新传媒时代的来临。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行业,既有个性特色,又具有紧密的关联性,随着经济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虽然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专业,但业务重叠、监管交叉、相互制约等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版署、广电的合并,无疑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局面,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显然契合了机构改革的宗旨。

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各种传媒形式推陈出新,多种传媒优势各有千秋,让公众对全媒体消费寄予了更多期待。合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播电视总局,无疑有利于统筹安排、协调发展,顺应公众欣赏品位、消费习惯、传播规律的形势要求,与时俱进,扬长避短,创新实践,最大限度地优化传媒资源配置,满足国民全方位、多样化的需求,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全媒体文化模式。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显然不仅表现为经济领域的全球化,同时也表现为文化繁荣、新闻传播的世界性,如何增强传媒竞争力,提升文化影响力,是新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新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组建,无疑有利于整合国内的传媒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做大传媒产业,做强文化品牌,在国际竞争中奠定优势地位,进而彰显国家文化实力。

近日,国务院拟新组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成为此轮大部制改革中广受关注和热议的一个话题。这一改革,将推动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驱动国有文化资产与产业化力量的全面接轨,加速文化传媒产业的有机整合,从而带动整个中国文化和传媒事业迈向一个新的春天。

大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文化传媒当有大作为。推进机构改革,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是新的历史时期经济文化发展的必需,更是十八大后在党中央领导下的重大战略举措。随着以数字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各种传播媒介自身已经不是单一的个体,而是一个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综合体,这就需要一种力量或一个机构来统筹整合;各种传播媒介的自我发展与壮大,较好较快地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协调、齐头并进,而不是各自为政、相互阻隔;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传播媒介的各类资源,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繁荣发展,也需要大的动作。因此,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组建,是历史发展阶段的必然和经济社会形势的需要。

简政放权与“松绑”,将极大地促进传播媒介的迅速发展。这次改革的深层次价值在于政府职能的根本性变革,彻底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这条改革路径已经越发清晰。新组建主管传媒的部门,将进一步推进新闻传播政企、政事、政社的分开,在体制机制上着重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资质认定以及社会组织管理等入手,最大限度的给各类新闻传播媒介“松绑”、发挥市场经济规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通过对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行业市场准入的调整,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在活力与秩序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互动良性关系。这将促成传播媒介市场更活跃,政府监管更有力。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一个民族,只有文化体现出比物质和资本更强大的力量,才能造就更大的文明进步;一个国家,只有经济发展体现出文化的品格,才能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毫无疑问,对于当前的改革而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组建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前哨,更将对新闻传播市场本身和人们传统思想观念产生深刻的影响。

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但社会上也有一些声音认为,本轮机构改革力度较小,似乎“不太过瘾”。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一方面对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体制机制建设,而且有广泛共识、条件比较成熟的,坚定推进改革。另一方面,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务院机构的总体相对稳定。改革的重点放在那些严重制约发展、产生较多问题的领域上,才能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其实,改革力度大不大,不能光看机构数目的变化。细看相关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在民众呼声最强烈的领域均有重大突破:无论是铁路政企分开、加强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还是统一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方案和民众期盼基本保持一致。可以说,方案既回应了民意关切,又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整合这些部门,也释放出将在这些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信号。

相对于更“吸引眼球”的部委机构增减,本轮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掷地有声,落到了实处。比如,减少和下放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改革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探索行业协会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直指过去政府“管得太死”的症结,鼓励公开透明竞争。转变政府职能十个大项的改革措施,充分体现了对市场和社会“放开搞活”,对政府自身“规范收紧”。

改革的效力不仅要注目宏观设计,更应体现在每一个具体而微的环节。对社会民众而言,本轮改革方案落实后,办企业、开商店再不用跑断腿盖公章,办协会组织再不用挤破头找挂靠单位,到政府部门办事再不用四处托关系、找门子,改革就有了实在的效果。这些制约发展的“门槛”卸掉了,社会的活力就能进一步激发出来。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关键在于适应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机构改革既不能“温吞水”,也不能患上“急躁病”。那种寄望一步到位、狂飙突进式改革的想法,不仅不符合现实,更是有害的。中国改革就像行驶在高速路上的汽车,动力十足,但需要把握好方向、控制好速度。单就机构改革而言,“小步快跑”更能推动改革走向深入。“小步”意味着不脱离实际、不止于毕其功于一役;“快跑”则意味着改革不停步、抓改一项就落实一项。改革是一场“接力赛”,认真跑好“手中的这一棒”,就是最务实理性的态度。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10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此次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

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七次政府机构改革,正如公众所期待的那样,这是一次“做减法”的改革。铁道部、卫生部等部门进行了分拆和重组,一些职能交叉的部门也进行了整合。改革有助于简化流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但必须强调的是,精简机构只是机构改革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改革举措在于转变政府职能。

谈及行政体制改革,很多人最容易想到的是机构撤并。在现行体制下,确实有一些政府部门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这些弊端需要通过“做减法”和“合并同类项”来解决。将铁道部分拆为三部分并把部分职能划归交通部管理,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合并,就是典型的例子。

不过,机构撤并只是行政机构改革的“物理反应”,转变政府职能才是“化学反应”。改革不能止于“物理反应”。如果政府职能不转变,只有机构内部整合,机构改革注定会重蹈以往的覆辙,陷入循环往复的怪圈。

要想产生改革的“化学反应”,简政之外更需放权,也就是将“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具体来说,要通过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能交叉和分散等方式,向社会和市场放权,逐步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最终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

机构改革的最终目的,是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部门之间的权限,使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各行其职,建立起“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因此,检验大部制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在于是否实现了政府职能的服务性转型。这样一个改革的过程,涉及复杂的权责关系调整与利益博弈,注定面临不小的阻力,但改革的大趋势不能变。

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大幕,将在“做减法”中拉开,我们希望这一轮改革能够吸取以往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在转变政府职能、向社会放权方面有更多的举措。

既要“瘦身”,更要“健身”

——从国务院机构改革看政府职能转变之二

每一次改革都应该是下一次改革的铺路石。上层建筑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但这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哪些该做减法,哪些又要做加法?何处该“隐身”,何处又要“现身”?啥时可放手,啥时又要插手?看似对立的选项,却要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机构改革之难,也正说明,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这一改革至关重要。

政府机构改革,我们已经进行了多次、持续了多年。为什么?一个重要原因是,情况在变化,认识在深化。看看过去的改革,每次都是针对当时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矛盾。比如,1982年国务院机构达到100个,改臃肿机构是重点;1998年,政企不分阻碍市场经济脚步,电力工业部等专业经济部门成为历史。可见,情况在变,问题也跟着变,改革的节奏也必然要适当调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是基本的方法论。从根本上说,机构改革是为了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大或者越来越少。

从改变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到减少各种审批、许可、收费,此次改革,职能怎么转,决定了机构怎么调。许多问题通过职能转变来解决,比单纯的机构调整更有意义。但要看到,职能转变不是按个钮就能换频道,而是涉及职能转移、下放、整合和加强的系统工程。这也决定了,机构改革不是画个圈写个“拆”字那么简单,不转变职能,减下去的机构还会再生。十八大报告要求,政府职能要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政府机构改革也应该以此为目标,既要“瘦身”,更要“健身”。

对于当前行政管理中的种种问题,民间多有揶揄,如“十几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如“上面政策是太阳,照到下边碰到墙”,如“服务就是喝醉,管理就是收费”,等等。虽属夸张描画,但所揭示的矛盾也启示改革者,机构改革同样是调和鼎鼐的功夫,需要处理好大和小、收和放、政府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关系,要做到政府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该管的要抓到位,该放的要让到位。

铁路要经营和监管分开,能源要加强资源整合,处理好大和小的关系,才能明确权责,避免“有事踢皮球”,也防止因权力集中滋生腐败。从宏观调控、节能减排曾遇到的阻力到地方抱怨“权力上收、责任下放”,处理好收和放的关系,才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地方积极主动。北京一个胡同停车自治,原来的83个车位“消化”200多辆车,这说明,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就不会“管不过来”,社会也不会“管不下去”。修路建公园很重要,但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高企房价的抑制等等也是政府职责,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才能全面发挥政府职能。

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政府机构改革,形成了顺德模式、随州模式、深圳模式、成都模式等。但无论选择什么路径,都是为了凝聚改革发展的合力。正因此,更需要调动各方积极性,简单的裁撤或重组,反而可能欲速则不达。低垂的果子已经摘完,依靠一个部门、一个机构就能推进改革的时代已经过去。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部门都有改革任务。机构改革的目的,不是要把多数部门当做改革对象,而要激发出各个部门的改革动力。这是判断改革是否有决心有勇气、举措是否有实效有长效的根本依据。

每一次改革都应该是下一次改革的铺路石。上层建筑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但这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言,改革没有完成时,还需奋力,还需探索,还需时间,还需进一步积累共识和经验,条件成熟时再作推进。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抓主要矛盾、看主要方面,这不仅适用于政府机构改革,更大范围内的改革,又何尝不是如此?

公众能否真切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能否看到一些反响大、久治不愈的弊端走向终结,是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后,舆论多有好评。许多代表委员不仅对方案充分肯定,同时,也希望改革方案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让方案尽快变成民众看得见的实效(据新华社报道)。

事实上,代表委员的观点和民众的想法不谋而合。改革的方案再好,只有真正在现实中落地,才能实现方案的初衷,赢得社会认可。公众能否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能否看到一些反响大、久治不愈的弊端走向终结,是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

卫生部计生委合并后,准生证问题再次引起热议,有专家表示,今后办一个准生证盖40多个章,街道、卫生、计生等多部门来回“踢皮球”的情况将得到改观。部门合并,准生证办理难能不能由此终结,计划生育服务能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无疑是公众最为关注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后,在一些焦点食品安全问题上能否有所突破?有专家建议,食药监总局今后应该专设一个办公室,专管婴儿奶粉。何止是婴儿奶粉,地沟油、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瘦肉精等,无一不是民众的关注点,这些问题,能不能加以攻破?

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企业期盼已久,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抱怨,“一瓶娃哈哈饮料审批要两三个月”,从中可看出一些行政审批效率之拖沓。行政审批程序简化,简化到什么程度,审批过程中的吃拿卡要,能否杜绝?被削减的审批项目,如何保证不会改个名目卷土重来,或是转移至下属行业协会?这些都是需要排除的“地雷”。

放开社会组织登记,是这次改革的又一亮点。不难预见,一场社会组织登记的热潮将很快由此爆发。对此,民政部门准备好了吗?对于属于放开登记领域的社会组织成立申请,各地民政部门如何简化办理手续,如何防止为社会组织登记变相设置障碍,这些问题,要未雨绸缪。

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一场不小的“革命”,“简政放权”,说起来简单,但由于牵涉到利益调整,做起来并非易事。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信厅厅长杨盛道就透露,其所在的工信部门在上次机构改革时,很多涉及的部门只愿交人不愿交权,导致改革方案很长一段时间只停留在纸面上,影响了新部门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清除一些在行政机关根深蒂固的陋规,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习惯,恐怕也会遇到不小阻力。

相关方面已认识到此问题,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将对改革实施作出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要“转变工作作风,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习气,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这些都让人看到了中央将改革推进到底的决心。在强化内部落实的同时,相关部门不妨也盯紧民意这一风向标,虚心听取公众意见,以民众需不需要、满不满意、受不受益作为改革成功与否的评判标准,从而打破改革的阻力,避免改革的“异化”。

简政,是解决职能要么越位要么缺位,避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的重要一步。此次部委调整和职能归并,主动“向自身权力开刀”,体现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10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第七轮政府机构改革,简政与放权并进的改革思路鲜明凸现。

此前六轮改革,解决了政府组织的模型问题,建立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较为匹配的架构体系。但是,行政效能较低和制约监督体系不到位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该管的事管不了,想管的事管不好,不作为、乱作为、人浮于事、贪污腐化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既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形成制约,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不能停止。简政,是解决职能要么越位要么缺位,避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的重要一步。此次部委调整和职能归并,主动“向自身权力开刀”,体现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政府机构改革,更复杂、更关键的环节是放权。向地方放权,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是本轮改革已经确立的方向,也是攻坚所在。

向地方放权,不仅意味着地方主动权的增强,也意味着地方行政责任主体角色的强化。过去,时常出现“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情况,在一些领域,地方与中央政策打“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下放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对于地方根据不同情况发挥就近管理优势、改善财政结构、减少“跑部前进”有积极作用。同时,权限的增大也意味责任的增强。地方能否优化单一发展模式,避免因发展导致债务风险上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能否建立起来并有效运转是前提。

向市场放权,需要实现真正的“松绑”。这次改革提出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改进评定体系,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激发市场活力意义重大。让政策达到预期效果,离不开两个前提:其一,市场是能够实现充分竞争的市场而不是伪市场;其二,彻底丢弃松绑的“绳子”,而不是以其他名目继续存在。没有法治体系的健全、市场支配资源的基础地位,就仍然可能无法动摇行政支配的惯性,特别是在支柱性领域。

向社会放权,需要解决社会组织既培育发展不足,又规范管理不够的矛盾。作为这次改革的一个亮点,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这对社会微观管理层面实现由政府管理到政府与公民共管,具有历史性意义。社会组织的发育可以自行完成,而规范管理如何推进?有多大容错空间?还有待实践提供答案。

可以说,放权是更深刻的“向自身权力开刀”。没有对行政权力概念和范围的重新诠释,没有对推进节奏的把握和及时评估,就难有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关系的优化平衡。从这个角度说,政府机构改革只是新起点,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到终点。

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改革的重点是,紧紧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从方案看,足以看出中央有决心啃下硬骨头,改革对象皆是公众最关心、最焦虑的机构,比如食品安全、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以及铁道部政企分开等等。机构改革被称为“自我革命”,难点多、阻力大,牵扯到的利益错综复杂,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但不能因为有难度有止步不前,更不因为有阻力就望而却步。

对改革方案,不少网友表达了诚恳而朴实的厚望,“希望春运时能有一张火车票,饭桌上不再有地沟油,孩子能有一罐放心的奶粉……”这种期望并不过分,以食品安全为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现,与无良企业丧失法律敬畏有关,也与监管不力有关,还与制度缺失有关。著名院士钟南山说过,“多头管理、多龙治水”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虽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食品安全牵涉到农业、卫生、工商、质检、交通运输等十多个部门,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而这次机构改革就是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打破九龙治水的弊端,统一监管,也就更容易监管。

当然,应清醒地意识到,机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很难一步到位。不能天真地认为机构一整合,所有的问题就荡然无存,所有的障碍就土崩瓦解,所有的难点就自动消失。为使机构改革发挥最大效应,还应该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机构整合后,权责应该更明确。机构整合在一起,部门变得庞大了,人员也多了,有人担心“星多月不明,官多不太平”,减少这种担心的关键就是确保结构优化、廉洁高效。有多大的权力承担多大的职责,机构大了、人多了,但每个人都守土有责,管好该管的,做好该做的,不越权,更不失职,也才能更有效率。

二是,既要简政,也要放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社会力量能做好的就不要再染指,努力向“小政府,大社会”过度;革除备受诟病的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定化的弊病,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否则,权力乱伸手,民众必紧张;权力热衷于变现,就会滋生腐败,还会搞乱市场。

何以检验机构改革的成效?就看能不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有学者称,公众关注政府机构的多寡与人员数量,更关心政府所提供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以及服务水平的高低。实际上,中央已经明确强调,“行政体制改革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经过改革,公共服务更健全、更有质量了,这是公众最愿意看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