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西岸时评 >> 评论热词 >> 美国式过马路

人民网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发表评论称,纽约人集体闯红灯现象也非常普遍。评论称,“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美国行人我行我素,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热议闯红灯若能够提高国人交通意识,无疑是好事,但没必要什么都与素质联系在一起。

“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没想到的是,“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这似乎表明“中国式过马路”还不是最烂的,这种比烂的心态其实很可怕。

“闯红灯”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都是不对的,应该自觉抵制,不能因为美国人闯红路,我们就可以沾沾自喜,觉得比美国人好得多,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么。

如果一定要研究“美国式过马路”,在我看来,倒是可以从一些原因上进行研究,比如美国人闯红灯,在交警的眼皮底下发生的。警察司空见惯,从不过问。这说明交警管理不严,也会造成闯红灯严重;纽约行人闯红灯,与纽约的交通规则不合理有关。纽约市内,很少有立交桥和行人过街天桥。这就要吸取教训。其实,这些原因在国内也是存在的。

一言蔽之,乱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都要坚决抵制,别拿“美国式过马路”为自己闯红灯开脱。

近日,人民网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发表评论称,纽约人集体闯红灯现象也非常普遍。这篇名为《“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的文章指出,美国行人我行我素,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

过马路闯红灯本身就不是光彩的事情,而在这件事上再进行比较,试图分辨出中外的高下之分,那就不仅仅只是可笑了。

而且,作者仅通过在纽约一地的感受,再结合维基百科和此前部分新闻报道的内容,便给纽约当地人爱抢路扣上了“‘美国’式过马路”的帽子。且不说这有片面之嫌,关键问题是,批评“美国式过马路”没有任何意义,即使“美国式过马路”不如中国是事实,也不能证明乱闯红灯就是对的,更不能证明“中国式过马路”就很光彩。放大别人的缺点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只能徒添笑柄。

即便在纽约这样一个“行人我行我素”的城市里,年均交通事故中却只有7%由行人负主要责任。不要说文章中说的那种“趁没有车时闯红灯”,就算行人故意闯了红灯,机动车也不敢争道抢行。在美国,斑马线上的行人是仅次于校车等特种车辆外路权最高者,正是由于美国交通法规和社会习俗中对行人路权的高度保护,才会导致行人敢于“乱穿马路”。

正如有论者言,“在一个行人至上的国家,红灯的意义是为了保证最低限度的车辆通行权,而不是绝对的对行人‘禁行’。”在纽约市政府网站上,“行人环境改善计划”赫然在列,平均每年都要有几项重大改进,不是提高步行安全性,就是缩短过马路距离,总之要为行人提供更多便利。一个细节是,纽约市的交通规则绝对禁止红灯方向的车辆右转弯,这一交通规则正是根据过街行人众多这一特点设立的。

由此可见,纽约人是在“特权光环”照耀下我行我素,怎么能与忍受着远超90秒等待极限、避让着右转机动车而不得不“爆发”的中国行人相比呢?即便比较,背后折射出的也不是行人素质高下,而是路权分配的优劣。

□新京报评论员 李慧翔

人民网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发表评论称,纽约人集体闯红灯现象也非常普遍。评论称,“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美国行人我行我素,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热议闯红灯若能够提高国人交通意识,无疑是好事。但没必要什么都与素质联系在一起。(12月4日人民网)

中国式过马路经有心人总结后曝光于网络,引起网民吐槽,不少人斥责这是素质不高的表现。专家和媒体也从各个角度进行解读,希望一探其中的缘由。

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的情况,原因或许真的很复杂,红路灯设置的问题有之,行人自身的问题有之。但纵观舆论的反应,多数还很“内省”,对行人的交通法规意识、道德素质多有批评,认为这是最大的原因所在。

当然也有媒体和网民把视角转向国外,看看人家是怎么做的,希望从国外取取经,学习别人好榜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自己做的不好,主动去研究和学习人家好的做法,这是自省,能促人进步。如果能找到国外如果引导行人文明过马路,并探究原因,从中找出经验,反哺国内,相信对有关部门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上会有所帮助,对公众也是个教育和警醒。

但人民网的角度有些特别,它找的好像不是好榜样,而是坏典型。报道称“‘美国式过马路’”则还不如中国式,行人我行我素,全然不顾车辆和其他行人,自己直接开步走,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不管报道是不是真的,是不是客观、全面,但即便真的如此,这种“比烂”不“比好”的心理也不可取。

在特定的语境下,无论是中国式过马路还是美国式过马路,都是不遵守交规,随意闯红灯的意思,是贬义词,不是什么好事,都应该受到批评。但在人民网的这篇文章里,把这种不好的事还硬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似乎在文章作者的眼里,美国式过马路不如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过马路比美国式过马路“坏”的程度要轻点,没必要对中国式过马路大加挞伐。

这种逻辑和对比,本身就很可笑。美国人不遵守规则,就意味着中国人不遵守规则就合理了?美国行人素质不高,就证明中国行人素质比他们高?不跟人家比好,而跟人家比不好,甚或是比烂,充其量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除了能够自我安慰一下,对改善自身、提高自我毫无帮助。

多看自己的不足,多学别人的长处,才能进步。如果明知自己的不足,不是积极去改进,而是用“比下有余”的心态找更差的人来对比,只会越比越烂,最终离心目中的坏典型也就不远了。

到底过马路闯红灯是素质造成的,还是规章制度不严、信号灯设置不科学造成的,这都可以深入探讨,但这种行为毕竟很不文明,很不安全,需要认真对待。而前提是要承认自己的不足。如果连中国式过马路这一名称都不敢接受,连闯红灯都要强调自己比别人闯的“好”,那想改善这种情况,可就难上加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