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的严厉批评下,重庆至今还不公布31名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名单,舆论持续炮轰。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重庆市的态度是坚决的,调查是认真的,未公布考生名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7月8日《中国青年报》)

此言一出,舆论大哗。前两天教育部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招生部门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现在却冒出一个“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发表有为重庆方面及造假者解套之嫌的讲话。

公众要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究竟是谁,他的讲话是否得到教育部授权,代表教育部的态度,还是仅为个人看法?人们有这样的疑问,是源于常识:绝大多数孩子七八岁入学,经过6年小学和6年中学,参加高考时已有19岁,迈进了成年人门槛。如此算来,所谓“不公布造假名单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爱护”从何说起,在逻辑上不显得可笑吗?更重要的还在于,这31名考生的造假行为,根本不属于隐私范畴,早就演变成事关高考公平与公众利益的公共事件,何来“保护”之说?如果非要“保护”,我们只能说:这无异于站在公众利益的对立面。公众持续质疑重庆高考民族成分造假事件,并非和31名考生过不去,其矛头直指那些手握公权的官员家长,质问他们是否以权谋私。

而舆论不断要求重庆公布造假名单,是因为正如新华社评论所说的“只有信息公开,才能保证高考公平”,让广大考生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从长远看,这才是对31名考生的真正爱护。

我不知道“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发表背离教育部通知精神同时挑衅公众道德底线的讲话。

在这个问题上,“有关负责人”和重庆方面一样,有责任自证清白,以撇清和造假者的瓜葛。

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是,明天教育部又站出来辟谣,说“有关负责人”以上论调纯属假新闻,是媒体误报云云。如此,受损的只能是教育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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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生办公室顶住舆论压力,坚持不公开披露31名在民族加分上弄虚作假的学生名单,近日引起了越来越大的社会关注。如此反常的知错不改,激起更多的公众联想——是否有重量级官员卷入,因而招生办只能“舍身挡子弹”。在关注之下,终于,于昨晚18时许,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发布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但同时“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重庆市招办表示,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

不论名单应不应公布,话往回说。加分弄虚作假的严重性绝对不单单在于某几个官员滥用职权,甚至不在于重庆招生办的工作懈怠,而在于中国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基石会不会因此受到不可挽回的毁损?

近年来,中国高考制度因为运作中的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而屡屡处于社会各方批评的风口浪尖,但使这一制度顶住各种批评并继续稳定运行的是其核心功能,即,高考制度是至今为止人们可以设计出来的、最能体现社会公平的机制。

现实生活中,即便由于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乃至同一个城市之中的分布不均衡,即便由于高考名额分配集中于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城市的不平等,即便由于学生家庭状况造成学生在教育起点和中途的巨大差异,高考制度存在多大的实质上的不公平,至少在形式上,每个考生面对同样的考试科目、同样的考卷、同样的答题标准和同样的入学分数线,使之成为最能为不同阶层的考生及其家庭所接受的公平机制。

严格来说,高考首先不是人才筛选机制,而是进入高等教育大门以及随后进入更高社会阶层的机会的分配机制,不是一项工具性的人才培养机制,而是一项属于社会价值本身的公平实现机制。在当前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阶层分化趋于固化的背景下,维护弱势人群对社会机制的公平感具有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个山村哪怕十年里只出了一个大学生,哪怕其真实原因是村里根本没有一个够格的教师,所有上不了大学得不到进机关机会的穷孩子也会认命,因为全村人都会以那个考上大学的孩子为例来教训他们,还让他们心服口服:“谁让你自个儿不争气,考不过线?”这种认命源自于对高考制度的“公平性”的认可,而确保弱势人群的公平感,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基础,因此也成为高考制度的突出功能之一。

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不同社会人群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动用手头资源,以合法或非法的方式,力图在高考公平上开发出私人通道。其手段形形色色:有在体制的名义下,被不同程度地滥用的名目繁多的加分,包括诸如航模之类没有含金量的体育加分、没钱玩不起的艺术加分等;也有明显具有反体制特征的但没钱没势照样不行的高科技作弊或考场抄袭。所有这些做法,都日渐深入地侵蚀着高考制度的公平性基石,实质性地改变了考卷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理想,其首要后果不单是导致弱势人群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受损(其实即使在完全规范的情况下,他们获得的机会也同这个人群的规模不成比例),更导致他们对社会公平的认可受损,进而导致社会稳定的心理基础受损:没有形式上的公平,他们不会认命。当一个无法改变自身处境的人不能怪罪于自己的时候,又会怪罪于什么呢?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人都能想象出来。

所以,全社会对重庆民族加分弄虚作假的考生名单公布与否的追踪和关注,不是同重庆过不去,不是同部分官员过不去,也不是同名单背后潜伏着的人物过不去,而是不能容忍社会公平的最后底线、弱势人群的根本希望和社会稳定的心理基础随随便便地就被被某些人击破了。一个国家的这么重要的社会价值和这么基础性的制度连同其背后的法律支撑,一度被裹挟进了重重迷雾之中,而且除了媒体包括最代表主流声音的媒体抗议之外,竟然没有一个公权力机构出面严肃执法,恐怕没有比这更匪夷所思的了。如果要问,重庆加分事件最终挑战的和损害的到底是什么,答案恐怕只能是人们对高考制度公信力的信仰本身了。

(作者系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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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均要求公开全部重庆高考民族成分造假者,但重庆市招办至今仍未公布31人造假名单。对于“有很多媒体要求公布违规学生名单”的提问,重庆市招办综合处处长李萍如此回答:“别管他们!”

李萍处长这话颇有深意,与郑州逯局长的“替谁说话”有得一比。在我看来,两者都有着这样的意味——藐视舆论,不理睬监督。综合分析一下,我觉得“别管他们”的实质便是“不要你管”,拒绝公众的监督。

在重庆高考造假这件事上,国内舆情汹涌,受到的却是这般冷静与冷漠,有关官员“不管你”和“不要你管”的心态昭然若揭。不过,不要百姓管只是反感人民老是监督和要求自己,而并不意味着这些官员在领工资时也不要百姓管。事实上,在加工资、发奖金等方面,他们恨不得人民管得宽一些,缴纳的税和费更多一些。这当然与宪政不符,接受百姓的任命和薪水,怎么能逃避百姓的监管呢?

当然,诚如我们所知,不是所有的官员或所有的公共事项都不接受监管,多数情况下,只有品行不端者在面对监管时会感到心虚。假若有官员执意顶住汹涌的民意而拒不让步,那么基本可确定此事背后涉及的问题不简单。就像漏洞百出的华南虎事件,为何能挺一年之久?盖因背后涉及官员较多。

我琢磨重庆考生民族成分造假事件,也有些类似于华南虎事件。一个何川洋被曝光,弄得其父母丢官去职,如果另外31人被曝光,说不定会引发当地什么官场地震之类的事情。一个作弊的考生背后,通常都有一个有来头的家长,譬如巫山县招办主任的儿子何川洋、湖南某县公安局政委的女儿“罗彩霞”。而一个作弊考生家长的背后,通常又有一群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譬如民族成分造假,远不是一个有权力的家长可以完成的,其中必须涉及公安、民委、教育等非常多的部门与单位。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发不发布造假名单的决定权想必在更高的层级,一个招生办的官员基本可以说没有多少权限。也就是说,“不管他们”与“不要他们管”的,应当不只是一个招生办。

在权力不受制约的语境下,搬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造假信息,似乎显得有些苍白。天下谁人不知,政府拒绝发布公共信息,不尊重公众知情权,是违法的?但现实中,又有几个官员因为这种事而受到追究?归根到底,还是有些官员没有接受人民监管的习惯,对公众的要求无论合法与否,都不情愿理睬。如此看来,我们的一些官员还是太缺乏“管”了,他们越拒绝管,公众更应当加强去管。反正公众有的是办法,譬如,通过网络互动等形式,那些不接受监管的事情最终还是藏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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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出所料,在“为谁说话”事件尘埃落定之后,“别管他们”将会迅即蹦上网络流行语的潮头浪尖。事起重庆考生民族成分造假事件,既然何川洋相继被名校拒录,其父母也丢官去职,公众自然想看看还有没有东郭先生混迹加分行列,这既是知情与监督的需要,也是对何川洋一家公平公正的考量。诡

异的是,尽管人民日报刊发评论 《高考公正需要信息公开》,新华社评论也称“如何处理造假考生,想绕是绕不过去的”,民意更是强烈质疑——— 然而,当事部门却是岿然不动。7月7日《成都商报》消息说,面对“有很多媒体要求公布违规学生名单”的质疑,重庆市招办综合处处长李萍回答:“别管他们!”

李处长这句话回答得干脆利落,也很实诚:一是从语气上看,用的不是“你”,而是“他们”,显然比“你是替谁说话”更知根知底,颇有点掏心窝子的感觉;二是针对31名“假民族考生”事件,重庆市联合调查组对考生名单一直捂得很紧,任凭公众千呼万唤,都当做不用搭理的“他们”。

面对全社会关注的公共事件,普及信息公开或危机处理的常识显然多余,职能部门当然不是吃白饭的,何况还有更得力的“联合调查组”在。按照正常逻辑,舆情喧嚣到此地步,起码当事部门会出来表个态,然后再与民意博弈或权衡。然而,在31名“假民族考生”名单上,我们越发感受到一种显然的挫败感,汹涌的民意遭遇了“不管不问”的化骨绵掌。某种意义上说,这倒不是最可怕的,我们可以宽容某些部门在与民沟通的技术与艺术上一直缺课,甚至可以理解权力内部出现个别寻租与渎职情形——— 吊诡的是,面对是非明确的问题,长期放任当事部门与民意肉搏,权力监管者在哪里?对此事件该担负“领导责任”的职能部门在哪里?

涉事部门可以潇洒地来一句 “别管他们”,可是,事关教育公平与公民权利,总该有人来管管。既然规则的实践者被民意质疑并诟病,那么规则制定者与监管者就当及时发声,不能让招考环节真的成了“我的地盘我做主”。旷日持久的对峙,讳莫如深的名单,发酵联想的民意——— 结果不仅损毁了高招的公信,更可能累及无辜的加分者。

回头看看此事,真让人感慨万千,联想起不少“胜利”的先例,你会发现,舆论监督的得力与否,其实并不在于民意反弹的程度,而恰恰取决于“上面”知悉后的反应,“领导重视”了,事情自然好办,真相也就不再遥远。而“领导”恰好后知后觉,或者知而不觉,涉事部门往往很少会主动买民意的账。“他们”,不过是嚷嚷而已——— 这是权力外部监督困境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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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加分弊案有了新的进展,31名伪造民族成分的考生被取消当年高校录取资格,对部分涉案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但本着“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和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的原则,对社会关注的考生名单及其家庭等相关信息仍旧不予公布。此前有媒体搜集到24名可能造假的考生名单,向重庆招生办核实时,无人理睬,却听到招办人士说:别管他们(媒体)。教育部日前要求高考招生有案必查,对违规招生的高校,将处罚直接责任人及高校领导。

教育部没有专门对重庆弊案发言,只是重申防范高校招生舞弊的立场,将甄别身份造假的责任放置到高校环节,希望借力打力。在过去的几天里,重庆决定不公开造假者,甚至一度从网上撤下所有民族加分的公示名单,以此回避媒体的比对和查证。教育部的表态或有一定敦促作用,重庆有关方面现今的表现虽有了进步,但有选择地处置少数造假者,能否彻底清除弊案产生的权势基础仍然存疑。

伪造考生民族成分,骗取加分优惠,操作涉及改动户籍和学籍,若无权势参与不可能成功。一些公安民警被处理,恰恰证实了这点。重庆弊案始有造假行为在前,继有敷衍塞责在后。即便惩罚了部分人员,造假名单背后的关系图谱仍被奉为隐私,在事实上产生了遮蔽效用。如今有处分但不解释,试图切断滥权者与造假考生家庭的联系。感觉就像是权力的误操作,不能满足对普遍公义的诉求。

此前在众声喊打的同时,也有论者秉承重庆的官方意见,认为造假未成事实,大可既往不咎,区别对待造假考生及其家长。更有论者以受教育权为凭据,替何川洋等确知受罚的舞弊者辩护,甚至认为不公布造假名单也不是问题。在这些观点中,是非曲直的界限不见了,将制度改良悬置于流沙之上,缘木求鱼,以一种貌似中允的态度混淆了宽恕和惩罚,是以假人道摒弃真公平。

逻辑很清楚:只有公布造假考生名单,揭示其后的关系网络,进而对权力作乱予以充分的惩处,才能让以民族或特长为名义的加分政策正本清源,回击利用权势交易的窃取行为,匡扶高考的公正性。重庆弊案至此,名单仍受到保护,始作俑者身份成谜,很难对舞弊造成足够阻吓,很有可能等待机会卷土重来。面对近似于不作为的作为,奢谈宽容有帮闲的嫌疑,淡化焦点,回避了真问题。

只有借助公开了的造假考生名单,才能将造假与权力的失察一一对应。也只有建立完整的、不漏一人的权势勾连,才能证明调查组不是走过场,也才能彻底撇清嫌疑。所有的目的不是要打击卷入造假丑闻的考生,而是厘清其后面的权力门路,让重庆真正杜绝加分政策被窃取的不堪局面,也为其他地区防止类似的高考舞弊提供启示,从而断绝利用权势勒索利益的做法。

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数十起弊案没有得逞,也不能当一切没有发生过。舆论的郁结并未解除,公众在意的是弊案之所以面世的机理。无论是行政警示,还是舆论侧击,其重点都包含此意,亦即要在制度上拨乱反正。而其前提就是毫无保留地明示涉假者资料,借此彻查腐败。采用丢卒保车的手法,对造假者选择性公开,以有所为掩护有所不为,有关部门的不负责任仍然是不证自明的。

重庆加分弊案进行到这一地步,已经逼近权力部门能够妥协的极限了。抛出零散的受罚当事人,是因为不想发生何川洋案例那样,暴露权力参与造假的完整链条。没有证据表明,离开官方的帮助,媒体就无法获知具体的造假考生名单。但考生只是线索,谁驱使他们以假冒的身份占据不平等竞争的优势,才是关键。即使这一次又要止步于遗憾之处,可持续的抵进仍然合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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