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大年初五,福建游客24岁小伙陈致在四姑娘山三峰顶峰附近跌下山崖,据和他在一起的当地村民杨某推测,他可能是被风吹下山崖。四姑娘山景区先后派出45人参与搜救,最终在28日下午3点多,海拔4700米处发现遗体。 >>>详细

  目前,遇难者的遗体被葬在了四姑娘山脚下。人们在反思中再次回忆起去年10月轰动一时的14名驴友违规穿越四姑娘山事故中,人们对于完善法律保障登山安全的呼吁。

媒体呼吁完善法律规范
违规登山遇险事件频发 我国户外运动法律需完善
   出于安全考虑,我国出台了《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管理办法》(试行)、《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等文件,对户外运动俱乐部、登山者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国内已开始对规范登山活动进行探索,相继出台了相应规定,但还缺乏有力的贯彻执行力度。 >>>详细
法律空白的确存在
   现在一些登山的领队资格证书的颁发主要是由中国登山协会发放的高山领队证书,即便如此,拿到证书的领队水平也参差不齐。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还没有一个关于领队资格的统一和权威的认证,这才导致很多没有资格的人可以随意在网上发帖组织户外运动,即便出了事故也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四川拟修法提高违规登山处罚标准
   在发生14名驴友违规穿越四姑娘山,失去联系长达13天的事故以后,四川省体育局透露,省体育局已向省政府法制办致函,请求将修改现行登山管理办法列入2012年的立法计划,重新规范登山概念、处罚标准和高山救援机制等内容。 >>>详细
  相关新闻:云南应出台登山探险管理办法
  评论:用完善的体制和法律为登山活动保驾护航
完善法律就能减少户外运动风险?
户外运动立法的边界不明确
   中国登山协会秘书长张志坚认为,目前我国并不具备出台相关法律文件的条件,甚至从国际上来看目前也没有专门立法。首先,户外运动不是一个单独的体育项目,而是以大自然为场地的一系列体育运动的集合,包括登山、徒步、溯溪等。法律应该是严密的,户外运动的内涵和外延难以界定,这就直接导致了立法的边界不明确。
  另外,目前我国出台的与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多的是以倡导、推广某项运动项目为出发点的。就体育运动的执法权而言,我们目前只有在体育场馆、设施内才是明确的,而一旦离开特定场所便难以实现。 >>>详细
登山者需自行负责安全
   美国国家公园入口处有这样一句话:“入山者需自行负责自己的安全,国家公园不能保证能及时救援成功。”大凡参加过爬山、溯溪、穿越等自助旅游活动的“驴友”们对这句话均耳熟能详。 
  在1993年发表著名报告文学《夏令营中的较量》的学者孙云晓曾经就日本教师组织中小学生攀登黑姬山对日本老师提出了两个问题:1、组织中小学生去攀登黑姬山探险是有危险的活动,日本的父母是否普遍支持?日本的教师是否普遍敢于组织?2、一旦发生了意外事故,学生父母会不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意外事故如何处理?孙云晓的提问竟让一屋子的日本教师莫名其妙。沉思了一会儿,来自东京、北海道、名古屋、九州等地的教师们才开始回答。她们不认为登黑姬山是危险活动,在她们看来,登山是登上人生旅途的意思,日本的父母普遍支持,教师普遍敢组织,对中国父母常把学校、老师告上法庭的做法,她们感到难以理解。她们说,一旦发生了意外事故,日本人会认为是自己给集体添了麻烦,应当个人负责,严重伤害靠保险解决,一般不会追究组织者责任。 >>>详细
户外运动发展迅速 非规范组织大量存在
   目前,上海地区有户外运动俱乐部百余家,但是在上海市登山运动协会登记注册的俱乐部只有24%左右,在工商局注册具有法人实体的有二十多家,由于户外经营项目在工商局认定项目中并不存在,所以大部分户外俱乐部都不是以户外公司的名义核准注册的,多是以“体育用品公司”或“咨询公司”名义注册,这就意味着如果其经营户外活动,实质上属于超范围经营。粗略估计约有3%的俱乐部有7-8名领队持有初级户外指导员证书,20%的俱乐部有1-2名持证领队,而大部分俱乐部领队资质问题仍然是不容乐观的。他们大多是只拥有几次户外经验的“半熟驴友”,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发生危险时,可能连自身都无法应付,更不要说照顾队友。 >>>详细
户外活动风险固存
   探险活动、极限运动的一大魅力就在于它是人类对自我极限的挑战。既为极限,就必然存在风险,且风险并不会因为任何法律的出台而有所降低;从另一层面说,风险的一旦减少或消失,户外运动就丧失了其魅力和本义。
  而面对风险,即便有了完善的法律或者诸多安全保障,经验丰富的老手仍有可能随时丧命。就在2012年1月18日上午,49岁的意大利登山家Mario Merelli,这位曾征服过10座8000米山峰的老手,却在其家乡贝加莫附近攀爬一座海拔3038米的山峰Pizzo Redorta时发生意外身亡。
增强生命意识 拒绝冒险
“无知者无畏”的心态是最大安全隐患
   资深驴友张兢经营一家一家户外店,经常会遇到一些毫无经验的驴友们叫嚣着“我们要征服大自然”,然后摩拳擦掌地向那些连专业人员都不敢去的地方进军。张兢说,很多人就是抱着“无知者无畏”的心态去“玩儿”户外运动,他们不知道大自然的脾气,纯粹是为了显摆自己,故意去那些一般人都不敢去的地方,这才导致了事故。 >>>详细
登山运动 拒绝感性冲动
   除了制度上需要逐步完善外,作为一项小众化的、危险性高的特殊运动,登山中更多的要靠驴友们的自律,与大自然相比,人永远是渺小,茫茫山川中,制度更多只能是形成一种事后的制裁,所以登山爱好者必须对自己负责。 >>>详细
户外运动的发展要注重风险的宣传
   户外爱好者素质参差不齐,对旅游、户外的混为一谈,是目前户外运动行业特别明显的现状。应注重户外团队拓展培训,注重团队精神塑造,切忌推崇冒险主义,杜绝个人英雄主义和个人自由主义,引导行业自律,避免将户外运动旅游化娱乐化,提高整个行业水准,避免行业秩序混乱、不健康发展。
相关资讯
四姑娘山近年山难回顾
• 2008年9月,网站户外频道高级编辑鲜文敏和当地高山向导罗忠荣在骆驼峰遇难。
• 2009年6月,中国职业登山向导、攀冰教练李红学进入四姑娘山长坪沟后失踪。
• 2009年7月,一支11人的登山队在攀登骆驼峰时遭遇山体落石,一名高山协作遇难。
• 2009年10月,4名俄罗斯游客在四姑娘山遭遇雪崩,2人被埋。
• 2010年8月,一日本游客在四姑娘山双桥沟野人峰攀岩时被落石击中。
• 2011年10月,14名驴友在穿越四姑娘山时失去联系长达13天。

近年部分驴友遇险遇难事件
• 2008年8月1日,23名“驴友”在南宁大明山遇山洪,其中8人被洪水冲走。5名“驴友”获救,3人遇难。
• 2009年3月21日,河北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景区内,100多名网友进入未开放区域,经过一处溜索区域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3人死亡 ,5人受伤;
• 2009年7月11日,重庆万州区潭獐峡流域,山洪暴发,35名驴友中19人死亡,被称为史上最严重的驴友伤亡事件;
• 2009年8月15日,18名上海驴友在穿越浙江景宁炉西峡时发生意外,3名驴友被山洪冲走丧生;
• 2010年8月17日,山西省陵川县古郊乡马武寨村“老荒”地段,一驴友不慎坠崖死亡;而家属事后状告同行驴友,成为驴友遇难第一案;
• 2010年12月10日,上海驴友探险黄山被困,为救援,24岁民警牺牲;
• 2011年7月18日,新疆和静县发生泥石流,37名驴友遇险,最终3人遇难;
• 2011年8月20日, 7名“驴友”在瑞昌市横港镇一溶洞探险遇困,6人安全获救,1人遇难。
• 2011年8月21日,江西九江市7名驴友自发组织到瑞昌市横港镇一溶洞探险遇困。6人安全获救,1人因伤势过重遇难。

近年国际登山遇难事件
• 2012年1月18日,意登山家家乡附近登山身亡 曾登顶10座8000米
• 2012年1月15日,美国知名登山运动员意外坠落18米深山谷身亡
• 2012年1月11日,两名俄罗斯登山者在欧洲最高峰勃朗峰不幸遇难
• 2011年5月13日 日本登山者攀登珠峰不幸丧生 至今已200人牺牲
• 2011年11月 两名法国登山者在欧洲勃朗山脉大乔拉斯峰攀登途中被困身亡
• 2011年11月11日 两名韩国登山者洛子峰下撤途中遭遇雪崩身亡
• 2011年10月 韩国登山家、14座完登者朴勇熙(Park Young-seok)与两名搭档Kang Ki-seok 和Shin Dong-min在18日安纳普尔纳攀登过程中 失踪
   法律如何完善都不能为任何户外运动,包括事故频发的登山运动,保驾护航。但是,并不因此说明法律就无可作为,例如发展成熟的救援体系,强制户外运动保险等,由此可以将风险变成事故时造成的损失降为最小。生命在于运动,也在于自己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