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茅台价格一路看涨,其遭致各方的质疑声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前不久入选“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以来,更是备受公众讥讽。人所共知,2000多元一瓶的茅台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市场,盖因其背后有着巨大的公款消费市场;换句话说,茅台的一路疯涨对应着公款消费现象的日趋严重,同时预示一点:腐败现象正在日益加剧。说句不好听的话,茅台酒已成了当下腐败的风向标。故此,代表建议公款消费禁喝茅台无疑会赢来掌声一片。
但也仅此而已,该建议不可能收获更多成效。道理很简单,禁喝茅台,喝五粮液可否?如果该建议真被人大采纳当做禁令执行了,接下来会发生怎样的一幕呢?“公款消费”的餐桌上消失了茅台后,五粮液等名酒就会取而代之,随之而来的是,此类“后起之秀”的价格就会跟着疯涨,“五粮液腐败”就会取代“茅台腐败”,此之谓“按下葫芦浮起瓢”,附着在公款消费上面的腐败现象,一样得不到抑制和根除。如果说该建议给了茅台狠狠一击,那无疑给五粮液等国内名酒送上了一份新年大礼。说不定他们此刻正在窃笑,巴不得建议尽早实行呢。
“买茅台的不喝,喝茅台的不买”,人人都明白此类畸形的消费现象背后隐藏着什么,无福消受茅台的绝大多数人对此深表痛恨,作为民意代表,将人民群众的不满反映到两会上不能说有错,问题是,代表之为代表,他们理应比群众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才行,更能深刻认识到“茅台问题”其实并不只是“酒”的问题,而是事关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大问题,因而在联名提建议或者上呈议案时,应事先做好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选民、专家意见,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再形成建议和议案,力求做到客观理性,而不能图一时之快,提一些情绪化的建议。
再回到上述新闻,我认为,代表们不必纠缠于公款消费该不该禁喝茅台这点上,而是应该着眼于如何遏制“三公消费”的制度建设。不妨这样建议:1,强化人大对政府预决算的审议、监督的法定职责;2,通过人大督促各政府部门财务公开、政务公开,保障代表委员和公众的知情权;3,从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考虑,建议取消茅台酒等奢侈品的特供制度,让市场来决定其价格走向,也就是说,禁茅台首先得铲除腐败得以产生的特权制度。
">近年来,茅台酒的价格不断飙升,离普通民众的需求越来越远,跻身全球“奢侈品”行列已成不争的事实。在喝一瓶茅台酒等于普通百姓一月生活费的语境下,上海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体现了人大代表的“代言人”角色,如果能禁止公款喝茅台酒,无疑会大大降低公款经费支出。然而,在“三公”消费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当下,单方面呼吁禁止公款喝茅台,显然有“隔靴搔痒”的意味。
“禁止公款喝茅台酒”,严格意义上说,这样的建议并非上海首创,早几年的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提出不准公款喝茅台、不准公款住星级酒店等等建议。事实上,类似的建议大多是一阵风,风刮过去既未闻雷声也未见下雨。据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栏目的惊人披露:我国一年的行政开支,仅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开支的“三公”消费高达9000亿元。去年,中央各部门带头晒“三公经费”帐单,据媒体的跟踪报道,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大多数部门只公布大概数目,没有具体经费清单,或者对经费的使用去向、明细以“机密”为由拒绝公开,由此,公开“三公经费”帐单几乎成了一笔“糊涂帐”。连帐本都晒不明白的前提下,如何对“三公”消费进行监督、治理,俨然成了一道难题,让人无从下手。
很显然,倘若“三公”消费得不到遏制,抛开主体谈其他,都游离在问题的本质之外,比如禁止公款喝茅台,即便如上海市人大代表的建议能够令行禁止,那么公款能否喝人头马、XO或者更贵的洋酒?所以,最关键的不在于公款喝的是啥,即便公款消费普通白酒也是花纳税人的血汗钱,必须认识到的是,公款消费不论价格高低,都应该纳入禁止行列。反过来说,如果“三公”消费能够得到有效遏制,公款喝茅台不过是其中一项,人大代表建议与否,相关部门立法与否都应不成问题,这个治标与治本的关系,相信人人都懂。
遏制“三公”消费不仅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从审计、监督、问责等方面多管齐下,还需要出台严厉的惩戒机制,比如有必要将治理“三公”消费上升到《刑法》的高度,参照“浪费罪”、“腐败罪”等量刑标准,用重刑惩处相关责任人,才能形成对“三公”消费的敬畏,“三公”消费前须三思而后行,惟有如此,遏制“三公”消费才能不仅仅是建议,而转化为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看了这个报道,让我们透视到一个不曾了解的真实,原来如今公款消费喝茅台酒已经相当普遍,不然为何会有多位人大代表提“禁喝茅台”建议呢?但令人纳闷的是,“禁喝茅台”能抑制公款消费吗?非也!
众所周知,两千多元一瓶的茅台酒老百姓喝不起,能喝得起的富翁和大老板也是少数,也就是说茅台酒绝大部分是被公款消费了。也许茅台酒老板正是看到这条广阔顺流的消费渠道,才一二再再而三的不断涨价的。对于抑制公款消费多年来党和国家三令五申都难奏效,“禁喝茅台”的建议更像是挠痒痒,治标不治本。公款消费不让喝茅台,那就转而喝马爹利、拉斐等外国世界名酒,还要花更多纳税人的血汗钱。所以“禁喝茅台”建议出发点虽好,但不能抑制公款消费。
高价位的茅台酒肯定会超过国家相关的公款消费标准费用,但现实公款消费的费用报销却畅通无阻,其原因国人心知肚明,监管不严、惩处乏力;也许监管的官员也经常公款消费喝茅台酒呢,他们还能去监管他人吗?
我们国家抑制公款消费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已经不少了,关键是落实监管和惩处。试想,如果我们也能像国外那样,已经发现超标准公款消费,不仅媒体及时曝光、勒令辞职,还要其支付分摊超标费用,杀一儆百,哪还用得着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吗?
">在日前胡润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茅台、五粮液位列“2012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的奢侈品牌排名”。面对这一飞来“美誉”,茅台和五粮液并不感冒,茅台方面表示,这个评选跟茅台没任何关系;而五粮液则称,从来没有定位自己是奢侈品。(《羊城晚报》1月13日)
其实,茅台早就被视为“身份”、“品味”的象征,视为当然的奢侈品。胡润在这个时候将其“入奢”,不过是一次迟到的确认罢了。
那么,茅台和五粮液又为什么纷纷“举手反对”?个中原由,一方面,可能与茅台、五粮液的产品定位确有关系,即只想着“闷头发大财”,并不愿意顶上一个什么“奢侈品”的华冠华而不实;另一方面,也与国务院法制办去年年底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之相关规定有些关联,该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分。
尽管目前尚无准确数据表明,在每年的“三公”支出中购买茅台所占的数量和比例,但在很多人的心里,公款招待是茅台、五粮液的重要市场。一旦真的被确认“入奢”,很有可能影响到茅台、五粮液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销售业绩必将受到影响。
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不得采购奢侈品”的相关规定如何落实。
首先,《条例》中的“奢侈品”应该确定一个细化的认定标准。到底什么样的“货物和服务”才算得上奢侈品,什么样的才是经济适用,需要设定一个标准,不可过于模糊、含混。
比如茅台,其在胡润榜单上高踞第四,而茅台方面则矢口否认,那么,茅台算不算禁止采购的“货物”?这需要一个相对明确的说法。在这个过程中,不妨多听听民意,多参照一下公众的意见。
其次,“奢侈品”的标准还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随时纳入新的产品,也随时退出那些“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旧时名品,才有可能形成一池活水,才有可能真正践行厉行节约、反对奢华、杜绝浪费的政府运行原则。
如果说,一瓶市价2300多元的茅台酒还不算奢侈品的话,那显然无法说服民众。不过,茅台的拒不“入奢”也暴露出时下法规的粗疏之处,让违规违纪者总有文字游戏可玩,有漏洞可钻。公款吃喝是这样,其他的公车消费、公务出国也是这样。巨大的公务消费不仅挤占了宝贵的公共财政,也造成了像茅台这样“奢侈品”的畸形繁荣。
公众并不反感奢侈品,反感的是那些用公共财政满足个别人群欲望的滥权行为,反感的是以公务运行之名而行个人私欲的饕餮之举。从这个意义上讲,胡润的榜单不过是一次提醒,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政府采购要有明确的标准,如此,方能令行禁止,真正杜绝国币公帑的靡费。
□胡印斌(记者)
">据报道,1月11日发布的胡润《2012中国千万富翁品牌倾向报告》中,首次揭晓了“2012胡润十大最受富豪青睐的送礼品牌”和“2012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的奢侈品牌”,其中茅台以120亿美元的品牌价值跻身“富豪青睐送礼品牌”榜世界第四,五粮液位居第六。茅台的排名仅次于路易威登、卡地亚和爱马仕,不仅超过轩尼诗、人头马,甚至比红极一时的苹果、奔驰、香奈儿品牌价值更高。
茅台也好,五粮液也罢,这些高档高度酒由小而大,由大众而富豪,由俭而奢,并不断推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极品”,个中奥妙,大多数中国人心知肚明:公款消费和送礼需求。而这最近也得到“权威印证”——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说,“没有公款消费,茅台不会那么贵”。
尽管有关方面三令五申,对公款吃喝约束再三,但令不行、禁不止的现象比比皆是。一些部门、地方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稍有“题目”便寻机宴饮,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白酒往往不可或缺;至于送礼,当然既有公款也有私款,但相当一部分或是“公需”——某些公家人的需求,或是“需公”——礼下于人必有所求,需要收礼的公家人利用手中权力给自己一点方便。
正如一些媒体所披露的,不但“土奢侈”如此,轩尼诗、人头马等舶来奢侈品牌的“上榜”,在一定程度上也要仰赖中国“公需”和“需公”消费的拉抬,只是人家属于“客场作战”,只有购销这一条路,而一些“土奢侈”则占据主场优势,多管齐下,“特供”、“定牌生产”、“限量指定”,各种“加分因素”层出不穷。
不论排名在茅台之前的卡地亚、爱马仕,还是排名在它之后的奔驰、香奈儿,它们产品的品质、服务等方面都是全球有口皆碑,这些“入奢品牌”冲出国门,走向世界,靠的才是愿打愿挨的硬功夫、真口碑。
至于茅台,刨去“公需”和“需公”,即便在中国本土,其真实消费量又能有多少?至于“走向世界”,不妨随便到一个非东亚国家的一个超市或酒类专卖店,看看茅台的“走量”如何,然后再奢谈其他。
说到底,中国的所谓“入奢”上榜,很大程度是公款消费下的“虚胖”,这样的“奢侈锦标”不要也罢。相信国人宁可听到反腐倡廉取得实效的新闻,也不会对天价茅台春节销售“价量双飞”自豪莫名。
□陶短房(学者)
">这个消息有很大的知识含量。惯常而言,人们使用奢侈品这个概念,都是见钱发牌,什么东西卖得最贵,贵到让普通人心疼肉紧,就是奢侈品。而经过茅台与世界奢侈品协会接触,我们就知道奢侈品也是不好随便叫的,要经过申报、认证。因此,在中国,到底是奢侈品协会认证茅台,还是茅台为奢侈品协会做了广告,说不清楚。
网上查知,世界奢侈品协会“由美国政府国务院前国务卿2003年签署成立”,“拥有世界各国700多个奢侈品企业会员”,“国际组织授权”,“服务于世界各国奢侈品牌的创建和保护”,2005年进入中国,开展的活动不少,其中不乏地方政府联办协办,可见奢侈品在当下中国有着何等的影响力。
奢侈品自来有两种属性,一种是作为纯粹消费类产品的属性,另一种是作为社会符号表征的属性。
作为纯粹的消费品,奢侈品服务于感觉而非服务于真实的需要,可以说充分显示“精神无价”的意义,有人愿意为自己某种最精粹的感觉掏钱,而不计钱的多少,这是客观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有企业进入奢侈品行列,还可以算是“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
作为社会符号的表征,奢侈品属于消费主义的极致表现,它区分人群,标记身份,使一个个昂贵消费的小群体得以聚合,又使这些小群体产生共同的顶端归属感,同时使人产生关于九天九地的联想。不管是从消费主义批判,还是从社会批判角度,向来不乏文章。
由此,奢侈品总是拥有两种相反的形象,其一,它可以用作社会财富的增长、消费升级、经济上升的证明,就连一个城市发展不发展,人们现在都会拿奢侈品销售额和拥有多少奢侈品牌专卖场举证;其二,又是社会喊打的对象,人们用它证明贫富鸿沟是如何深,而富人又是如何不足为训。中国奢侈品市场高速成长,奢侈品形象的二重性就处处体现出来。去年,中国奢侈品市场举世第二,引起不少评论,着墨处多是奢侈品消费后面的贫富问题、权力消费问题,以及崇奢的社会风尚问题。
接下来再看茅台。在中国,这个酒完全具备奢侈品的所有特征。它是无人不知的品牌。它拥有从巴拿马赢得金奖以来的系列故事,其中演绎与真实各有几许,已无人感兴趣。它又拥有高昂的价格,非普通人可以喝得起,甚至颇具特色的,即便有钱,也并非就可以保证喝得到真品。实打实地说,茅台不是奢侈品,中国还哪有什么土产的奢侈品呢?
然而,在“国际认证”面前,它又确实不是奢侈品。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认证是一种巨大的权力。世界奢侈品协会,具有垄断奢侈品称号的地位。而茅台需要去申请认证,这就是所谓“向国际接轨”,你拗不过700多个奢侈品的联盟,也拗不过奢侈品认证的标准,比如“国际市场占有率”或“国际公认度”,哪怕你差不多一个世纪以前就在巴拿马博览会拿了金奖,一直以“国酒”自命,同时被一个世界第二大奢侈品市场的消费者所追逐。
而吊诡的是,茅台又因为对奢侈品称号采取了难作迎拒的态度,想要又不好意思要。这是商业经济与商业政治的缠夹。它既想要拿到奢侈品称号,更好地昂抬身价;又担心奢侈品标签坏掉了“民族特产”的口碑。它甚至许诺过“让老百姓喝得起茅台酒”,尽管其实普通人甚至连用回收的茅台酒瓶装的假茅台酒都未必喝得起。它需要一个“百姓酒”的名义,同时需要一个奢侈品的价值。
我想,这是一种没有必要的迟疑。几十年来,茅台从来没有作为百姓酒,一直就是事实上的奢侈酒,奢侈茅台只差一个认证,你就大大方方地申请了吧。茅台就做定了奢侈品,于平民真是一点没有损伤。唯一的问题是,民众将为茅台做定奢侈品而掏出更多的钱来,为无节制的宴席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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