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召开了关于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处置情况的第三次发布会,“12.12”事故中沙河店村3人、茌里庄12人共有15名学生遇难,另有3名学生尚未脱离危险。这两个村庄的学生本来可以就近到离家只有1公里的村小学就读,但家长希望到师资力量较好的首羡镇中心小学就读。不然的话,哪里会死啊。(据12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原来,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光城市有,农村乡镇也有。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约有1300余人,这意味着每个年级200余人,四五个班,六个年级有20多个班,规模不小。不用说,作为镇里唯一的名校,坐校车的学生多为择校生,他们能为到“师资力量较好的首羡镇中心小学就读”而自豪。至于择校费是多少,这所名校赚了多少钱,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择校了,起点高了,希望大了,日子更有盼头了。

就近入学多好啊,步行二三里地就到学校了,不用坐“校车”,最安全。而且,在丰县,按照每一万人设立一所定点小学的标准,全县共有110所定点小学,能够满足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虽然这个标准可能是对“半径2.5公里”撤点并校标准的变通,但不管怎样,沙河店村和茌里庄村的孩子毕竟可以步行二里地就能上学。

试问:如果没有择校,丰县110所定点小学能不能满足“2.5”公里内的学生就近入学呢?如果能,那么这次校车事故的根源就是择校,一择校“择”出了距离,“择”出了校车,“择”出了交通事故;如果不能,那么校车事故的根源就是当地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撤点并校,即使110所定点小学,也仍然让“校车”应运而生,交通事故自然在所难免。

如今看来,有着1300名学生的首羡镇小学难除“择校”之嫌,因为它的师资资源太丰富了,慕名而来的学生太多了,不能不“校车”侍候。可是,吊诡的是,出事的校车司机要负全责,一是他的驾照不够格;二是他是众家长私自包租的,“很黑”。只不过,目前车主(也是临时司机)已被刑拘,虽然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因暂时无赔偿能力,丰县政府根据侵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只好先替车主代为赔偿。——就是这么不可思议,政府因为无责,其所作所为分明在“学雷锋”做好事呢。

基本可以下结论了,“12.12”江苏丰县校车事故里难逃择校的“魅影”。因为择校,就近入学变得徒有虚名,名不副实。责任就在当地政府,尤其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这样的恶性事故必须追责,也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不会导致“通知救国”的怪相,不会“通知”之下比着走过场比着搞形式,不会让校车惨剧接二连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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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发生校车侧翻事故之后,江苏丰县有关部门决定停驶全县所有校车,进行清理整顿。于是在首羡镇街头,就出现了许多学生家长开着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到学校接送子女的“热闹”场景。(12月14日新华社)

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发生之后,当地采取了暂停整顿的情况;如今首羡校车事故,依然沿用了这样一种方式。看看冷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的孩子吧,看看那些不得不放下地里的农活开着三轮车、摩托车长途跋涉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吧。人们不禁想问,这难道就是解决问题唯一而必须的方式吗?

与超载、简陋、质量不过关的校车相比,家长们的摩托、三轮显然更不安全。据有关数据显示,摩托车一旦发生追尾,死亡率一般会达到80%。暂停校车,固然可能避免群死群伤,但是无法避免个别家长、孩子在同样不安全的摩托三轮上出事。

这样的办法,一来太过武断、粗暴,充满因噎废食的荒谬感。哪能因为有人噎死就不吃饭了,有人空难坠机全世界的人出门都不再坐飞机。二来,大有推卸责任之感。校车停顿检查,孩子们再出事就与教育主管部门无关,无论怎样责任都在家长,学校、当地教育部门都可以认为与之无关。

可到底有无关联,大家都是心中有数。其实,校车暂停检查本无可厚非,但在校车暂停期间,当地政府难道就不能从客运系统紧急调拨几辆安全性能好、结实先进的客车、面包车接送孩子吗?

退一万步讲,领导来视察的时候可以警车开道。那么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就在校车暂停的短时间内,请警车开道护送镇上位数不多的几辆接送孩子的车辆,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吧。关键是,地方政府有无真正为孩子们考虑的真心,有无真正为孩子们办事的决心。

暂时的停运并不可怕,怕就怕这种校车停运成为一种常态。一方面,各地因为惧怕校车出事故担责而清理了不安全校车;另一方面,一时半会儿结实耐用的校车又买不回来,最终就只能导致孩子们落入无车可坐的境地。

此外,由于目前我国乡村大面积裁汰撤并办学质量不好、人数少的教学点,导致边远地区的小朋友基本都集中在镇上读书,而让家长送孩子上学无疑也加重了家长们的负担。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文系副教授梁鸿写的纪实文学《中国在梁庄》中,生动记录了农村家长接送孩子的辛苦与无奈。一家之中,不得不专门派出一个人来接送孩子,家长们往往是刚刚从镇上送完孩子,又到了接孩子回家吃饭的点了,只得开上摩托就走。而许多家长又外出打工,孩子只能留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老人们连摩托都骑不动,让孩子们如何自己长途跋涉去读书?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导致更多的孩子失学。

校车事故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悲剧,而暂停校车也绝不是杜绝事故的灵丹妙药。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要加大教育投入,以最快的速度给孩子们换上安全、结实的校车。否则,就会有孩子源源不断地离开校园,这显然是人们更不愿意看到的,另一种不以生命为代价的人生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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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17时40分,徐州丰县首羡镇一辆运送小学生的车辆,因避让人力三轮车侧翻入河沟内。据最新消息,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11人受伤。

距离甘肃正宁县“11.16”特大交通事故不到一个月,潘多拉的盒子再次释放出魔鬼,瞬间夺走了15名如花的生命。

噩耗传来,举国震痛。一大早,电视、广播、报纸、各大网络论坛、早班公交车上,人人都在谈校车安全,都在默念“孩子,对不起!”。然而,悲剧已经上演,再多的声讨,再多声对不起也不能让时光倒流,令夭折的生命复活。现在要做的,唯有反思,深刻的反思!

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发生后,校车安全成为全民关注的话题。不管是各级政府,还是白领蓝领,大江南北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在为校车安全献计献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校车质量,校车数量,校车特权。

谈质量,美国的“大鼻子”校车成为学习榜样;求数量,公车泛滥成反面典型;给特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三项特权”成为讨论热点。

不可否认,这都是些好点子,一些地方也开始迈出实际的步伐。比如,甘肃庆阳正宁县校车事故发生后,庆阳政府就订购了40辆重庆产“大鼻子”校车用于今后接送学生。但是,通过刚刚在徐州丰县首羡镇发生的惨烈,再对比最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校车事故,就会发现,大多数校车事故都发在“镇”里,“乡”里,“村”里。

徐州丰县首羡镇校车事故,甘肃正宁榆林子镇校车惨案,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宝山镇中心小学校车翻车事故,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非法搭载学生三轮车坠河事故,广西梧州市藤县天平镇幼儿园校车事故……这些难道都是巧合吗?

关注校车,不能只盯着校车本身,只有自己开车在狭窄的乡村土路走上一遭,才会发现,我们现在最缺的不是美式“大鼻子”校车,而是一条能供校车安全行驶的路。


按理说,农村的机动车没有城市多,本不应该车祸的重灾区,但是因为路况太差,农村的交通事故正呈现出高发态势。不少农村地区,大多数路段还是颠簸的土路,雨天陷车,雪天打滑,在这些路上开车不但是个技术活,更得胆大。而一些国家拨款,或是村民集资修的乡村水泥路,不是因为没人维护坑坑洼洼,就是因为资金所限修得窄窄巴巴。每次回老家,两辆车相错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一身冷汗,要知道稍不小心,路边就是河道和深沟啊。这样的路,再先进的“大鼻子”也无用武之地。

加上这几年进出农村的车辆多了,镇道、村道愈发不堪重负,导致校车事故,农用车事故接连不断。

城市现在天天在修路,地面、空中、地下、海底皆有路可走,采用的皆是最新技术,纳米材料。而农村,多少地方到现在依旧陷在“行路难”的沼泽里?校车病了,不能仅看见它的面黄肌瘦,更应从源头查起,找出病根,如若不然,就是贴再多膏药,吃再多补品,也是治标不治本,费了银子,难见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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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什么就来什么,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后,教育部立即开展了校车安全整顿检查,国务院也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为学生保驾护航。很不幸,江苏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一辆校车,在停运复出的第一天发生侧翻事故,已致15人死亡。(中国新闻网12月13日)

突然的灾难,突然的意外,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教育部门乃至社会各方,都会懵然,承受不起这样的悲剧与打击。通常,整顿之后,总会有个相对的安全期,至少,不管有没有消除隐患,总是敲了一次警钟,总会加强一些责任意识。也许,最安全的时候又是最危险的时候,是不是整顿之后反过来会产生一定的麻痹大意或过于紧张而失常,不得而知。从现有的报道来看,这次并没有超载,也看不出校车有质量问题,就是避让引起的侧翻。虽然河水不深也不宽,但因侧翻后车厢进水,导致发生溺水、窒息,引起这么多的伤亡,让人痛心疾首。

在事故原因不明之前,追问整顿的效果也无处着力。当然,也可以探讨一些车子落水后的逃生技巧,这也只是事后的无病呻吟,猝然之中,哪能一一按设想的套路出牌。有些事故,就是换成捍马也未必能避免。全球每年有120万人死于汽车交通事故,中国差不多占了十分之一,有超过10万人之多。既然是交通事故,可以发生在各类车辆上,无论是公车、校车、私家车、客车、货车,都可能遭遇意外。除了呼唤现代汽车文明与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治理酒驾、醉驾、超速等各类违章,以尽可能的减少事故外,并不能杜绝车祸。既如此,审视校车安全不妨跳出校车本身,因为校车也是车,只要是车,就难免不会发生车祸。

在一个追求效率的时代,放弃汽车当然是可笑的,但对年幼的学生来说,能不能就近上学,不用挤到校车里面?这并非一个愚不可及的设想。每一次校车惨剧触目惊心的原因在于,校车是学生专用,一车全是学生,一出事就是众多学生伤亡。把鸡蛋都放到一个篮子里,倾覆之下就难有完卵,如果化整为零,可能就不会有这么集中的风险。

校车事故,其实又多发于县乡村一级,大城市里并不多见,主要是城里基本上是就近上学,家长接送的也多,交通状况也不一样。乡村一级因生源的减少及乡镇合并造成的撤校并校,学生已难以就近入学,道路状况又不好,校车安全问题因此突出。解决此问题,目光不能仅盯在车上,能让学生就近步行上学当然最好,如果实在不能将撤并的学校“倒回去”,也可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改善交通条件,避免艰困路段造成意外,该修桥的要修桥,该拓宽的要拓宽;其二,学校创造寄宿的条件,配置生活老师,避免学生每天集中来回跑;其三,发放交通补贴,学生可由家人护送到校或自行到校,不必都挤在一个车里。

保障校车的高质量配置与优先路权以及合规驾驶,当然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但也不必因校车的悲剧而遮住我们全部的眼光,就像其他一些问题总跳不出“事故——整顿——事故”的怪圈一样,须知,就事论事就车论车只是解决问题的一方面,唯有放宽视野,抓住其他安全环节的牛鼻子才可以将安全系数放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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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校车事故暴露了校车个体化运营的弊端:零散化、原子式的个体校车,存在违规运营普遍、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有关部门应考虑如何修补这一监管短板。

昨日上午,江苏丰县政府就校车事故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悉,事故车主洪旭以每月120元的口头协议价格,跟家长签订接送学生协议,车辆专门用来接送学生。事发时,因原校车司机家中有事,车主洪旭在未拿到公安许可证的情况下,当天临时充当校车司机。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有关方面应把江苏校车事故当作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方案。

显然,从目前获得的信息看,江苏校车事故带来的一个问题是:校车社会化究竟应该怎么搞,才能更好地提高校车运营的安全系数,同时又能降低安全监管成本?

无疑,江苏校车事故直接暴露了当下校车个体化运营的弊端:零散化、原子式的个体校车,虽然方便,地方政府投入少,却存在违规运营普遍、难以有效监管等致命的问题。

如这次发生事故的校车,刚刚停业整顿结束,可是,车主就在没有公安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车了,结果酿成惨祸。尽管这并不是在为当地有关部门开脱责任,可不能不承认的是,现有的执法力量很难对此做到有效监管。

另外,在乡村熟人社会,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因学校方面和个体车主利益勾兑,而让应有的日常管理监督落空。

个体校车最大的问题,就是监管成本太高,将来即便财政出钱,个体化的校车运营模式仍然存在极高的安全风险。校车不同于其他客运车辆,作为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就应该将安全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为此,校车的社会化运营必须正视这一弊端。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允许校车社会化运营,但并未排除个体运营模式。

如草案规定,除了学校可以配备校车外,“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企业,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这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不准个人从事校车运营,其实不然。现在,最低3万元即可注册一家企业,拥有一辆客车就可办下县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现在,《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将更多的日常监管责任给了学校,然而,如果学校方面不能尽到监管职责,公安等执法部门又难以有效监管校车的日常运营,那又该怎么办?所以,有关方面应通过更好的制度设计,解决这种脱节。比如,建立严格的校车驾驶人员电子签到制度,避免出现临时司机代驾校车;校车必须加装GPS定位系统,以监控校车是否超速;校车应配备联网的摄像设备,方便公安部门随时查看校车内的情况。另外,也可以考虑成立类似校车协会之类的自治组织,加强车主们的自律和自我管理。

当然,这样的方法或许有很多,关键还是要想办法提高执法和监管的效率,避免出现监管的空白。

□龙树(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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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各地及相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现在的法律规章管好校车,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恶性事故的发生。

据新华社报道,昨日18时许,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截至晚上10点30分,已有12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据了解,该校车属于张后屯村中心小学,校车是为了避让一辆电动车发生侧翻。

就在两天前,《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就在不久前,各地进行了新一轮校车安全大检查。11月18日,江苏省教育厅曾紧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

当下,从中央到地方对校车安全不可谓不重视,不幸的是,这起校车事故还是发生了。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固然需要立法提速,需有明确的制度安排,但也不能指望立法一揽子解决问题,也不能坐等条例出台。

事故发生,总是有原因的,这不禁令人质疑当地是否真正做到了有效的校车监管。

从徐州有关部门提供的消息看,首羡小学学生所坐的这辆车乃是租用的社会公交车辆。那么,这就有很多环节可以追问。

当地有关部门对校车出租方有无进行资格审查,对校车司机有没有进行资格审核?这位司机有无丰富的驾驶经验,以及不良记录?这些信息都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回答。

另外,从有关信息看,校车发生侧翻,是因为避让一辆电动车。实际上,按照标准的操作规范,遇到路面紧急情况,校车只要速度不高,往往能够刹车,侧翻多发生于高速运行下的紧急转向。不久前滨保高速天津段发生大巴侧翻事故,致30多人死亡,即与此有关。当时校车是否存在超速行驶,也需要有关方面进行调查。


报道显示,事发校车曾经停业整顿,前几天才恢复运营。那么,公众也希望知道,这辆校车究竟整顿了什么,有关部门又是依据什么准许其恢复运营的。

当地政府应尽快向公众说明此次事故的原因,不但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更要吸取教训,找到维护校车安全的真正薄弱环节。多起校车事故的发生,直接原因有很多,但不容忽视的是,地方政府、部门执法监管的不到位。面包车超载、有隐患车辆运学生,这些违法违规现象如果早就得到制止,恐怕也不会有悲剧发生。

一再发生的恶性校车事故,让人们焦灼不安。这也越来越多地暴露了一些社会治理的痼疾。甘肃校车事故发生后,在中央层面校车立法提速,可在地方层面,校车监管却仍然漏洞百出。这种脱节在一定程度上会抵消制度进步的努力。

校车安全有赖于制度的完善,也急需地方政府、部门真正依法履行职责。只要各地及相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现在的法律规章管好校车,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恶性事故的发生。否则,再好的条例规章也难以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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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校车享有三项优先权。其一,交警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其二,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其三,校车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12月11日《人民日报》)

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发生两个月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一意见稿的推出,迅速而急迫,充分表明了国家对校车安全的关切;对于那些担心孩子们上下学安全的家长们来说,无疑也是一件好事。

但是,纵观《人民日报》对此事的报道不难发现,意见稿中的规定,可能并不能从根本上排除校车事故的“地雷”。频发的事故表明,绝大多数校车事故还是发生在农村老少边穷等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首先要解决的并不是校车上路的“路权优先”问题,而是拥有校车的问题。

按照意见稿中的规定,对难以保障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的农村地区学生,国家会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服务。

但是究竟国家补贴与地方财政拨款各占校车投入的多少?对地方税收采取何种优惠政策?意见稿中未有详细说明。倘若条例规定的界限如此模糊、投入的比例如此含糊,最终很有可能演变为,校车的购买全部依靠社会捐助,把原本属于政府的责任再次推向社会,那么此项条例出台的意义也就不大,类似于一纸空文。

让广大中小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孩子人人都能坐上安全的校车上下学,看起来很难,因为一来学生们可能分布广、居住分散,二来很多地方认为财政困难,买不起校车。可据教育部的统计,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投入3000亿的预算,加上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一共4500亿。这个单乍听起来很大,但相对于年底的财政突击花费3.5亿元来说,这显然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要不要,想不想的问题。

一辆大鼻子校车的价格大约在50万元左右,与普通公车费用差不多。遗憾的是,但见公车满马路疾驰而过,却鲜见鲜黄色的校车穿城而过。而这些移动的黄色校车,无疑更加应该成为城市中美丽的风景线。

关于校车的投入部分,不能过多依赖民间力量,民间的力量只能是有益的补充,占主导力量的绝对应该是政府相关部门。美国、日本都属于当今世界上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但校车业也是这些国家少数几个由政府严格规范和介入的行业,政府在其中涉入之深,远远超过其他行业。

比起发达国家完善的校车制度,比起美国用500多部法律为一部小小的校车保驾护航来说,目前推出《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还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在建立校车制度上,必须先让孩子们拥有校车,才能奢谈校车安全,否则一切恐怕还是不免坠入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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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认识到,让校车享有优先权,饱含着成人对孩子的特护。在教会校车司机安全行使不滥用特权的同时,从现在开始,我们每个人就在心理和行动上接纳校车特权,这才是我们对校车安全的最现实关怀。

一个月之内拿出一项法规,这也许可称得上立法史上最快的速度之一,似乎逾越了立法不能着急的常规,却又有其合理的内在逻辑。

校车安全条例,就创下了这样的速度,11日草案征求意见稿即全文公布。它的合理在于,这个立法领域,几无前瞻性的需要实践探讨的课题,许多问题都是一种几可约定俗成的共识,只需要进行具体明确并上升到法规的高度而已。因而,这种快速立法的背后,更多的乃是一种弥补历史欠账的歉意,是国家对未成年人努力提供特殊保护的殷切之情。

条例草案明确赋予校车以特权,即是这种“特护”意识的集中体现。比如,草案对校车赋予了三项优先权:校车运载学生时交警应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享有一些公交优先的权利,校车需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后车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

条例对校车资金承担、安全监管、责任保障、质量标准、驾驶资格等方面都提出了一些明确的“特护”要求,不过涉及的都只是特定的对象和群体。与此相比,直接赋予的校车特权,涉及的对象和群体乃是非特定的。在国家层面获得价值认可之后,还需要在社会公众层面获得集体共识,才能变成一种社会准则和集体行动。

显然,校车享有特权,还有一个社会公众心理接纳的过程,更有一个在社会运行中去具体实践和细化的过程。条例只是规定了三项具体特权,但在社会运行中,校车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安全,需要享有的具体特权或许会有更多。特别是在一些危难关头、关键时刻,人们心中有没有校车优先意识、让孩子先走意识,校车安全的效果大不一样。而在平常时候,如果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意识,在与校车打交道的过程中都尽可能地严律自己而宽待校车,校车安全的诸多隐患就可能被消于无形。

在从制度上赋予校车特权之后,公众需要从价值理念上达成共识。我们应当认识到,让校车享有优先权,饱含着成人对孩子的特护,饱含着家长对儿女的呵护,饱含着社会对弱小的保护。这是一种文明的体现,是我们对下一代、对未来的生命尊重与安全承诺。达成这样的共识,即意味着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更多的需要耐心,需要容忍,需要平和心境,还需要一份真心的付出。若一见校车当道,自己事急不已,便要超它、并它甚至别它,校车的运行就会仍处于危境。

在教会校车司机安全行使不滥用特权的同时,从现在开始,我们每个人就在心理和行动上接纳校车特权,这才是我们对校车安全的最现实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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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拿出政府财政兜底的硬指标,各地方财政苦乐不均,各学校冷暖不匀,所能提供的校车服务恐怕也只能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出台,这份草案对校车定义、校车安全标准、校车运营准入资质评估等事关校车安全的方方面面,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

11月27日,温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表示,要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宿舍”,并承诺“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不到半个月,《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便已出台,体现了政府对校车安全之重视。

草案文本吸纳了社会和专家的很多意见,并借鉴了国外一些先进经验,亮点不少。但对政府财政如何投入的问题,还需做进一步明确。

关于财政投入,条例草案提到,“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这就要求,各级财政具体如何分担校车所需费用,还需更详细的方案。否则,条例中的很多规定,就很难落实。

比如,草案规定,校车“可以由学校或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配置、运营”,并规定了详细的运营准入标准和安全责任,却并未明确指出这些校车购置、运营和维护的费用如何产生和分配。

从既往发生的一系列事故不难看出,校车安全问题最突出的是城市郊区和偏远农村的学校,经济条件较差,这些学校中的绝大多数,并非成心要使用不合格、不安全校车,而是要么买不起,要么养不起合格、安全的校车。财政支持力度,是决定这些地方校车问题真正解决的关键因素。

对这些地方来说,一方面,校车的购置和运营的成本很高,长途接送学生又使校车的利用率低,另一方面,学校和家长的经济能力有限,一些校车企业因为盈利困难,提供服务的积极性不高。由此,可能会有一部分学生没有校车可坐,或者校车出现超载现象。面对这样的校车空白,需要强调的一个原则是:财政资金要对校车购置和运行“兜底”,保证每个需要的孩子都能坐上安全的校车。

换言之,提供安全、稳定、规范的校车服务,首先是政府部门的责任,而其中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政府的投入。我国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学生家庭之间经济条件差距较大,可以想见,如果不拿出政府财政兜底的硬指标,各地方财政贫富不均,各学校冷暖不匀,所能提供的校车服务自然也只能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

所以,对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学校,政府财政投入多少、怎么投入,都要有具体的方案。比如,草案明确企业可以提供校车服务,那么对企业运作的校车,有没有财政补贴、补贴多少,都需要明确,这将直接影响社会资金是否愿意进入;再如,发生校车事故的甘肃正宁幼儿园,是一家民办幼儿园,对这些民办教育机构的校车,也理应按人头平等享有政府的财政补贴。

公众希望看到,各级政府将提供怎样的财力保障和扶助,如果做不到,应如何问责;希望通过征求意见,最终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是一份责、权、利更加明晰,能充分保障学校、学生利益和安全的校车运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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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民众对于我国外交部捐赠马其顿校车一事十分关注,有些网友不太理解。对此,资深外交家吴建民说,这反映了弱国心态,“将欲取之,固必予之”,你一毛不拔就想从人家那里得到好处,是短视的、自私的观念。那样做人都不会有很多朋友,何况是一个国家。(12月5日《京华时报》)

出门靠朋友,普通人需要朋友,国家也需要朋友。朋友在关键时刻不是“明哲保身”、“落井下石”,而是给予谅解、劝勉与帮助。国家也一样,物质帮扶很重要,但仅靠物质援助的朋友,是靠不住的。

什么是弱国心态?吴建民先生曾经说得很好,弱国心态的本质是缺乏信心,表现之一是喜欢夸大自己的成就和优点,之二是不喜欢提及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三是很介意人家的批评,不能冷静进行反思。

但是,争议捐赠马其顿校车,按照吴建民先生自己对弱国心态的界定,是缺乏信心吗?是夸大了自己的成就和优点?是不喜欢提及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是介意了人家的批评?

国人并不是反对捐助,而是对国内校车的现状不满。国内公款吃喝有钱,公费旅游有钱,建楼堂会所有钱,乱发奖金福利有钱,可在“再穷不能穷教育”的问题上,校车问题迟迟不能进入民生的视域,坐视一次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国人当然不满。马其顿人均收入比我们高,我们还要去“锦上添花”,国人有牢骚,是可以理解的。

所谓“将欲取之,固必予之”,“予之”和“取之”,难道只有物质利益这么简单?有一些国家,外交比较成功,究竟物质援助占了多大的比重呢,倒不如说是“价值观外交”,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一毛不拔就想从人家那里得到好处”,怎么听怎么都透露着只见利益而忽视价值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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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中国援助马其顿23辆校车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表示不解。资深外交家吴建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长期的弱国状态形成了一种弱国心态,长期的闭关锁国形成了一种封闭的心态,不能简单类比,我们的校车不行,就不能援助人家校车。

正如吴先生所说的,援助别人不一定必须比别人有钱,国与国之间平等互利的关系“无关穷和富”,不能简单地用这种价值观来衡量外交政策。何况对外援助是一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不能没有对外捐助。而且仅就向马其顿捐赠校车而言,马其顿虽然人均GDP比我们高,但是国与国发展关系的过程中,我们援助其校车,也未尝不可。倘若没有国内校车事件的舆论关注,民众并不会认为有多大的不妥。

再若深究,向其他国家援助校车关涉的是外交事宜,它所承担的责任不是像民政部门一样嘘寒问暖,而是为国家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以这样的视野来理解,也许会释然很多。

但如果硬要把网民热议理解为国民的“弱国心态”,似乎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也许在吴先生眼中,所谓弱国心态就是心眼比较小,同时喜欢显摆,喜欢吹,怕人家瞧不起,本质是因为缺乏自信心。国民要摆脱这种弱国心态,应当具有一种全球的胸怀。联系其以前在一些公开场合的表述,这种全球胸怀大概可以理解为“开放、包容、自信、平等”。实际上,中国老百姓从来不缺乏爱心和同情心,也没有以狭隘的民族主义心理来反对国家的对外援助行动。相反,在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上,我们的国民表现得可谓相当自信、开放,比如在日本大地震后,中国民间救助力量行动迅速,得到了日本民众的认可。

而且,热议向马其顿援助校车事件,根本原因也不是我们心眼小、缺乏自信,而是民众对国内校车缺乏安全的反思。援助马其顿校车没有错,舆论也不是在故意找外交的“茬”,但校车事故刚刚过去不久,人们还未从阴影中摆脱出来,就传来援助校车的新闻,这种“巧合”让民众情绪上难以接受。尽管从数量上说,即使把援助马其顿的校车省下来,也不可能解决我们全国农村孩子的校车问题。这种舆论情绪不是国民“是非不分”,而是对“巧合”的不解。如果援助能考虑一下民众的感受,避开这个时间段,相信也不会引来多大的质疑。

所以两个不同“校车”背后的误解,不是民众对外交行为的质疑,也无关“弱国心态”,更多的是对国内校车制度的不满。在这个问题上,给民众扣上“弱国心态”的“帽子”,不是盲目自信,就是无视民意。我们还没有强大到盲目自信的地步,在很多问题上也都应该虚心听取民意。“就像一个家里也不富裕的妈妈,看到人家比自己还困难便慷慨解囊,这个妈妈的行动是崇高的”,大道理虽然都懂,但没必要刻意强求老百姓全部接受,更不能以“富国心态”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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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贵州省贵阳市金阳实验三小的5辆美式校车行驶在街道上。郭新 摄

11月27日,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说,“近来,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

温家宝强调,要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要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

为给制定《校车安全条例》的人员提供借鉴和参考,且来看看北美是如何保障校车安全的。

防撞性源于制度保障

在校车诞生之初,车毁人亡的悲剧同样不时发生,以至于在美国一些州,家长不敢让学生乘坐校车。

校车最早并不诞生于北美,甚至一开始也并不是汽车,而是诞生于1837年的英国,是一种用邮政马车改装、能乘坐26名学生的大型马车,其颜色也沿用了邮政马车流行的大红色。

现代校车的几个关键特点:有醒目的涂装标志;停车时有警告其他车辆停驶避让的信号;每人一个座位,没有站席,以确保乘车者安全;在车的后部有应急出口,方便遭遇事故、车门被堵死后学生迅速撤离等,在那个时代就已基本具备。

但,校车的确是在北美完善的,如今人们津津乐道的“安全校车”,主要指北美风格的校车。1908年,美国汽车大亨福特发明了福特T型车,其中的大型车,很快成为校车的首选。如今,虽然校车已更新换代了不知多少,但“骨架”却仍是从T型车一脉相承。

和欧洲国家不同,北美校车从一开始就不太像普通的大客车,而是尖头、发动机前置,底盘很高,长相酷似驮着大客车车厢的大卡车。这样的造型虽然看上去有些“傻大黑粗”,却可以有效缓解正面冲撞对校车产生的冲击力,并减少侧面碰撞给车体造成的伤害。

事实上,在校车诞生之初,车毁人亡的悲剧同样不时发生,以至于在美国一些州,家长不敢让学生乘坐校车。痛定思痛的美国人开始采用强制立法的方法,不断强化校车的防撞性能。

上世纪30年代起,美国一些州的校车两侧开始加装金属防护轨;60年代起,校车被要求在几个关键脆弱部位加装金属加固件,这是借鉴了装甲车辆的要害防护原理;80年代起,许多州的校车开始在顶层和底层改装双层车体,进一步加强车辆的防撞性。

北美校车普遍采用的卡车型尖头,前置发动机和高底盘的设置,防撞和防撞毁性能较好,尤其是正面和迎头碰撞的防护性能最佳;所有北美校车的尾部,都设有紧急时可以完全打开的大门,以便撞车后学生的紧急疏散,这个设计可追溯到英国的“马车型校车”;而美国几经修改,至今仍在沿用的“联邦校车标准”,就车身长度、车体宽度、车内高度、车内过道宽度等44项安全标准做了量化规定,可追溯到1939年4月,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份有关校车的标准化法定文件。

比美国更严格的是加拿大。如加拿大法律规定,所有校车供学生乘坐的座位必须全部配备安全带,且自2006年4月1日起,每一辆新建校车必须配备2-8个有安全座椅固定扣的座位,以方便体重未满18公斤的学生乘坐校车加装安全座椅。这些规定让加拿大保持了自校车制度诞生以来的“交通事故零死亡率”,加拿大也因此被誉为“全球校车最安全的国家。


避撞比防撞更重要

再结实的汽车也还是汽车,真正提高安全系数的办法,是从制度上确保校车尽可能避开碰撞。

北美校车虽然坚固,但所谓“校车比装甲车还坚固”、“撞毁悍马轻而易举”,则是夸大其辞。就在11月16日,一辆校车在加拿大西部卑诗省内陆山区的阿尔托纳郊区撞上一辆大型卡车,尽管后者已经刹车,校车车头也依然撞成全毁,两车司机和一名女生重伤,另一名女生轻伤。若非当地人烟稀少,校车上学生寥寥无几,后果恐更严重。

正如一位曾开过校车的汽车教练所言,再结实的汽车也还是汽车,真正提高安全系数的办法,是从制度上确保校车尽可能避开碰撞,而非单纯让校车变得如坦克般耐撞。

在这一方面,北美同样是“制度优先”

人们所熟悉的黄底黑色,并非北美校车最初的颜色,在20世纪初的二三十年,北美校车的颜色各州并不相同,有的是墨绿色,有的则是和英国相似的大红色。上世纪30年代末,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弗兰克·克里通过研究得出结论,原先北美校车普遍采用的墨绿色车身不适合北美校车的颜色需要,而应改成黄黑相间,理由是校车活动主要在清晨和黄昏,而在这个时候北美许多地方多雾,能见度不高,黄色车身配以黑色字体,识别度最高,校车也最安全。

这项研究成果被论证证实后,1939年的“联邦校车标准”就将校车颜色正式定为黄地黑字。

由于校车车体过于宽大,经常遮挡来往车辆视线,上下学生时很容易出意外。乘坐校车的许多是低龄学生,面对错综复杂的交通环境,往往会在关键时刻不知所措,从而引发危险。因此,自上世纪40年代起的约30年内,美国各州和加拿大各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校车优先”的交通规则:1946年,弗吉尼亚州在北美率先规定,校车必须配备停车警示灯,该灯位于车厢前后顶端,系醒目的红色和琥珀色相间,共4盏。当校车准备停下时,琥珀色灯亮起,告诫后车,停下后琥珀色灯熄灭,红灯亮起,表示“校车停车上人”,此时倘是单向和双黄线双向车道,校车红灯亮起则双向停驶;倘是有隔离带的双向车道,则逆行可以不停,这是考虑到下车学生可能过街。

上世纪50年代起,北美各州、省相继规定,校车必须配备停车时自动伸出的“STOP”指示牌,该指示牌须为双面红色白边,用白色印刷体书写STOP字样,对角线长度不得小于45厘米,材质必须为双面反光,或装有醒目的反光灯。

这些避撞措施是逐步完善的,如停车指示牌最初为机械装置,如今基本都改为全自动。

校车的社会化

北美校车最大的特点,是“校车社会化”,也就是说,北美的校车按学区配置,除了个别特殊的私立学校,所有公立中小学其实并没有属于本校的校车,而是由学区校车提供接送学生的服务。

这样做的初衷是,可以集中监督和标准化管理校车的规格、改装,从采购源头上便能确保每一辆校车都安全可靠。

在“校车社会化”方面,美加的做法很不同。

在美国,校车可以学区自办,也可以私人承包经营,私人经营的比例约40%;在加拿大,所有学区都不经营校车业务,校车100%为私人经营。不论是学区自办还是私人经营,实行的都是商业化运作,都可从政府获得拨款和补贴,学生则免费乘坐。

美国和加拿大都是联邦制国家,校车的标准是由三级政府的第二级(州或省)制订,学区车队或私人承包商必须按照本州(省)所颁布的校车规格置办合格校车,并经过州(省)严格检验,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上路。在一些州(省),校车的生产厂商、型号和规格都被详细列出清单,经营者只能在清单范围内作有限选择。

和车的标准化配套的,是司机选拔的标准化。

尽管校车司机受雇于经营性单位,但标准却是以州(省)为单位整齐划一的,任何司机要想成为校车司机,必须通过严格的筛选和考试,获得校车驾驶资格证书,方能在校车经营单位谋得差事。


安全神话靠“铁规”

“校车优先”的原则,是从上世纪4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历经30多年,在北美逐渐得到推广。如果违反“校车优先”原则,则将受到严厉处罚。这种处罚,在美国通常为抄牌罚款(从几十美元至几百美元不等),在加拿大则更加严厉,如校车红灯闪后,同向或逆行的其他车辆当停不停,最高罚款额可达1000加元,情节严重者要判处1年徒刑。

此外,在北美许多州(省),还有一系列附加措施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如在加拿大大多数省份,学校周围道路周一至周五学校开放时间内,过往车辆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早晚上学/放学高峰时,会有义工在学校周围十字路口身穿橙色安全马甲、手持发光“STOP”指示牌引导交通,确保学生安全;不少地方会在学校周围道路上设置一系列缓冲坡,以防止不自觉的司机明知故犯,超速行驶。

美国和加拿大都是移民国家,许多司机是在出生地学会的开车,对“校车优先”、学校周边减速等一系列北美的“铁规矩”领悟不深、不透,容易构成交通隐患。因此,许多移民聚居的地方,特别注意对这些特殊司机的校区交通安全意识灌输,北美的驾照考试,校区行驶也是必考项目。

不难看出,北美校车的安全佳话,是由一整套体系支持的。笔者在非洲时,曾亲眼见到被撞到面目全非、造成惨重伤亡的正宗北美校车,之所以“橘逾淮为枳”,关键就在于,这些国家引进的仅仅是校车,却没有与之配套的路权、安全配套措施、交通规则等制度保障。

□陶短房(旅加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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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云南富宁政务网上找到了一份采购手表的公告。公告涉及的采购标的是978只上海牌机械手表,并规定在表上镌刻“富宁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纪念”和“富宁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纪念”字样。采购人员称,“两会”给代表发纪念品“很正常”,每年都是这样操作的。

有钱没钱,开会过年。一个贫困县,采购千只手表作“会议纪念”,动静确实挺大。网上一片反弹之声,但回头看看,富宁县其实很实诚:一是把这手表采购的事情堂而皇之贴在官网上昭告天下,二是波澜不惊地告诉大家这“很正常”,年年如此,去年还发过被子什么的———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这完全属于没有心机的危机公关。有贴心的网友留言:又不是什么劳力士,价格顶多也只是相当于(电视广告中那位)侯总的“劳斯丹顿”,完全值得更奢侈的地方部门推广学习。

60万元,买近千只手表,既支持了国产,折算下来也未必贵。但这钱出自“公款”,虽然早就列入了政府财政预算、“属于一类会议经费支出”,却在换届之年招摇而出,难免会有几个疑问:

一者,年初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买表的意思也许可以从程序上排除“私自”的嫌疑,却是一种变相的“私自”,无形中也会影响代表委员的选举意愿。

二者,正如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所言,开会赠送纪念品已经成了“潜规则”,如果发放一些公文包、钢笔和笔记本等会议必需品是可以的,但如果发放一些昂贵的非必需品则完全没有必要,“完全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完全属于会议不正之风”。

相信地方政府在舆论风暴后定会“闻过即改”。但问题并没有解决。真正的问题不在于为什么要买表、谁人要戴不花钱的表,而是这笔完全可以省出的支出为什么轻易就过了审查关,为什么不能把捉襟见肘的财政资金花到刀刃上?60万元,还有怎样的花法呢?据说浙江德清县政府曾斥资2000万元,向中标企业定制了79辆校车———折算下来,一辆也就不到30万。一千只手表=两辆校车。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就曾提交一份《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但教育部在随后长达4000余字的回函中表示,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元,“4500亿的政府买单费用太大”。

买手表的时候有钱,突击花钱的时候“不差钱”。有数字显示,仅国资委一家,2010年度预算决算情况就“结余超28亿元”;而今年,财政部门不得不在最后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算个简单的账:以政府埋单4500亿元校车投入做参照系,3.5万亿则意味着一次性解决3000亿的买车投入,并同时包办20年的校车维护费用。“很缺钱”与“不差钱”,有时就是这么地辩证而生。

戴手表的越来越少,需要校车的越来越多。“千只手表”与“两辆校车”的较量,不过是财政花钱的冰山一角,那些未遂的“天价内存条”、已遂的苹果U盘等,让我们对公共财政的支出方向与流程多有质疑,关键的问题是:买手表还是买车,公众说了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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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道,温家宝总理在27日说出了一番肺腑之言。他说:“近来,一些地方连续出现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这件事情提起来,我心里也很不安。校车安全必须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订《校车安全条例》。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订出《校车安全条例》,也就是说,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样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温总理的这番话,其一体现了他对我国校车安全长期得不到保障的焦虑之情。在一些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校车制度至今在我国没能开上法制化的轨道,这让人心痛更让人反思。其二体现了他对某些政府部门决策失灵的焦虑之情。个别部门不出事不重视不决策,出了事首尾不顾不会决策,甚至乱决策,让老百姓丧失信心乃至痛心。

目前舆论的焦点集中于后者。21名幼童生命陨落,举国哀痛。然而外交部门捐赠的崭新的校车却“高调”开到了马其顿的校园里。对外捐赠校车和国内的校车事故,其实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但两条新闻并列在一起,又显示出诸多的不合时宜。

公众质疑的其实不是捐校车,也不是对外援助,而是像公共安全、食品质量、社会福利诸多同类困局一样,焦点在于相关部门的决策思路没有转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如今已经是国策,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何仍然抱着“以人为代价”的决策思维。只看重面子工程,而迟迟漠视60多儿童挤黑车的“里子问题”。此时风风光光开出国门的豪华校车,自然会让公众的情绪和心理出现强烈的反差。这也再次提醒着我们:任何一项政策或决策的出台,都要应时应宜,综合考虑舆情的变化,体现各方的关切,根据最新的情况作出适时的调整,不能闷着头来作决定,关起门来搞决策。不顾细节,不讲时机,罔顾民众的情绪和反应,必然会受到质疑。

现代社会,政府决策其实没有内外之分。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提出当代社会是一个“全球风险社会”。一个巴西的蝴蝶煽动翅膀也能掀起日本的海啸,一个千里之外的捐赠也可以激发国内舆论的巨浪。风险无处不在,决策理念缺了“风险社会”这一课肯定不及格。而规避风险之道就是,政府与公众借助对话、讨论、审议和协商,提出各种相关理由,尊重并理解他人的感情和偏好,关怀每一个细节,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利用理性指导协商,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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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校车事故发生不到半个月,国家从制度上作出回应,以根本解决校车安全问题。消息称,国务院已责成法制办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同时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依法严肃处理。

逝去的生命已不可挽回,期待血的教训能够换来长足的进步。从国务院决定财政年投160亿给每生每天提供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到此次一揽子解决校车的资金问题,看到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关切,也看到了资金在社会运行中的“杠杆撬动效应”。

探究校车不安全运行的原因,我们发现其虽始于资金缺乏,却又在此基础上衍生了诸多观念认识乃至制度问题。解决了资金问题,并不意味着所衍生的问题就自动消退。因而,校车安全问题,资金是重要突破口,一整套校车安全理念和制度则是根本解决之法。建树这样的理念和制度,不妨以此次回应为契机,从现在就开始。

校车安全隐患的大敌就是没有原则、底线、制度的侥幸心理。这种侥幸心理从学校到家长再到司机都广泛存在着。当校车由社会提供时,就要收费赢利,家长则交不起钱,学校则要完成接送孩子任务,结果就是各方都在心理上把校车安全运行的标准降低了,能坐20人的校车,坐80人也就默许了。虽然各方都期望不出事,但隐患就这么埋着。校车在这种多隐患状态下低质量运行,安全问题爆发终有一天不可避免。

公共财政破解了校车的资金难题,也就给校车安全这个木桶换掉了有诸多漏洞的底托。但是,在此底托之上还有诸多短板,如果不能及时补齐,这个木桶仍然不能盛满安全这桶水。

补齐这个短板,应在全社会树立“校车优先”的安全理念。所有公务车辆、社会车辆应尊重校车,应为其安全着想,不可与之抢道,与校车保持一定距离,给校车的安全运行以时间、空间、事务等方面的优先条件。这种理念成为社会各方共识,才能在实际运行中产生效用。

严格校车运行的安全标准,是规避侥幸心理的有效办法。比如设定校车的特殊警示标志,规定校车必须限速,不能超载,校车司机要有严格资格等等。从诸多方面规划校车安全运行的路线图,并加强实际执行的监管,校车才能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和“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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