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 正文

别让夜校成“野校”

2024-12-18 16:20:05 作者:孔德淇 来源: 广西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白天上班、晚上学艺”,近来,全国多地的夜校火热“出圈”,凭借超低的价格、丰富的课程,成为不少年轻务工者利用“夜”余时间为自己“充电”的选择。然而,《工人日报》记者走访发现,夜校火爆的同时,也衍生出课程收费乱、内容质量不高、学员难维权等乱象。

防止夜校沦为“野校”,监管力量要跟上。相关部门应织密监管网络,细化审批标准,严查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关键要素,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淘汰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不良机构。同时,日常监管也不能松懈,要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依据情节轻重,施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惩处,形成强大威慑力。

防止夜校沦为“野校”,行业协会也应发挥桥梁纽带与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制定完备的行业规范与准则,让守信者凭借良好口碑赢得更多学员青睐、合作伙伴信任以及社会资源倾斜,让失信者在市场竞争中寸步难行、逐渐被淘汰出局,进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行业发展环境。

此外,消费者更要炼就“火眼金睛”。在报名前,要全面考察机构口碑、师资阵容、课程设置、教学设施及合同条款,审慎评估各项信息,避免陷入虚假宣传的陷阱。在学习过程中,也应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现侵权行为须坚决说“不”,以理性消费意识与积极维权行动,倒逼机构规范运营。

“夜校”走红,更要走远。全社会应汇聚众智、集聚众力,推动夜校持续健康发展,让优质公共文化资源惠及更多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