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劳动者的“金点子”添点金
2024-08-28 09:49:34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据8月22日《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各地鼓励职工创新,产生了一大批“五小”创新成果。然而,一些职工的创新成果因达不到申请专利的条件,进而企业难以“按质论价”对其奖励,于是产生了“企业收益30万元,员工获奖500元”等挫伤创新积极性的现象。 “五小”是指“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职工创新活动。自2023年5月启动“五小”系列活动至今,全国3733.9万名职工参与其中,产生了337.47万项成果,形成先进工作法13.45万项。职工“五小”创新成果在企业产业技术升级、工艺改进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五小”创新创效成果和实际奖励不匹配的情形在很多企业都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很多“五小”创新成果由于技术含量不高或创新点不够独特,难以达到专利申请的标准,从而无法享受到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一奖两酬”(即奖金和报酬);另一方面,大多数“五小”成果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被视为职务发明,所有权归企业所有。此外,多数企业的奖励机制缺乏具体量化标准。 职工创新成果得不到合理回报,显然会挫伤创新热情和参与积极性,企业还有可能会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此外,在缺乏明确的权益保护机制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侵权行为,职工维权过程可能变得复杂且耗时。 不少企业为了保护发明人的创新成果,尝试了很多做法。比如,将职工创新成果进行保密,确保“密钥”只共享给需要的人员;通过技术转让,确保“五小”成果的合法使用和发明人的经济利益等。然而实际效果大多不尽如人意,由于大部分“五小”成果技术并不复杂,很容易被低成本“偷师学艺”。 为了鼓励职工创新创效,各地也纷纷出台举措,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内蒙古出台专门措施,推出包括加强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保护在内的11条具体措施;浙江温州发布十大举措,明确了搭建职工交流平台、推动技能创富、明确企业创新奖励标准等一系列行动。这些举措的效果值得期待。 平衡单位与发明人之间的利益,消除职工在创新中的后顾之忧,需要多方合力才可以破解。相关部门除了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还应不断完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规范体系,细化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方面,完善职工知识产权激励制度规范体系,培厚职工产出技术创新成果的土壤;另一方面,完善职工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的保护和救济制度体系,畅通职工维权渠道。 对企业来说,制定明确的可量化的奖酬规则,确保职工的贡献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回报;建立“五小”成果库,搭建职工创新成果交流、转化平台,促进创新成果的流通和变现;尝试“内部收购”,让发明人从自己的创新成果中直接获益。同时,鼓励为职工技术成果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 总之,要不断优化举措,为一线劳动者的“金点子”添点金,激励这些创新热情和成果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的同时,让劳动者也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进而不断涵养劳动者的创新沃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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