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民生巷议> 正文

多地曝出驾校“学时造假”,谁偷走了你的练车时间

2024-07-24 10:02:55作者:龙之朱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责任编辑:蔡秀明我来说两句

据报道,近日,来自深圳的梁先生反映,他报了深圳某驾校驾考服务,没想到科目二和科目三都被要求坐在空车上对着摄像头刷学时,“每15分钟看一下摄像头,不让发动车辆,也不让练车”。梁先生称,考前教练只带他练了4个小时的车,增加练习时间需另外支付模拟费。记者采访发现,多家深圳驾校均表示需要“刷学时”,有驾校称可以缴纳200元“代刷”。

本该实地练习车辆驾驶,却枯坐空车“刷学时”;考前只练4小时车,万一真的侥幸通过驾考,新领证驾驶人也有很大的“马路杀手”风险。多地驾校“学时造假”的操作让人惊讶,也让人疑惑。

根据公安部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5.32亿人,仅今年上半年新领证驾驶人就达1397万人。可以说,汽车驾驶如今已成为人们的一种基本生活技能,而学习驾驶也越来越变得常态化。

进入汽车时代,把好每一个驾驶员的“出厂关”,就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然而,当着眼于实操的科目二、科目三竟然能“刷学时”,也就必然意味着,这些驾校“生产”的驾驶员实操经验是有欠缺的。这样的驾驶员即便侥幸拿到了驾照,也很难让人放心。

那么,究竟是谁偷走了你我的练车时间?

首先,一些驾校出于逐利的缘故,刻意把练车从服务合同中剥离出去另行收费,这应该是一种普遍操作。比如,据梁先生披露,驾校称,其收取的3680元费用只是服务费,不包含模拟费、考试费等;梁先生提供的《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合同》第四条“合同解除”上有一行小字,规定“如有练车则支付实际操作培训费200元/小时”。

这样,一旦将“基础和场地驾驶”(科目二)、“道路驾驶”(科目三)剥离,则驾校负责的,只剩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等内容了。不仅学时减少,相应的服务提供也大大缩减,特别是,学员无论是出于考试约束还是出于现实的驾驶需求,都可能会掏钱支付练车费用。这样的收费显然不合理。驾校明码标价的学车费用,理应包括所有科目,而不能再分割成多个子项。如此随意切割,存在欺诈消费的嫌疑。长此以往,不仅增加了学员的支出,加大了社会成本,也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其次,驾校公然造假,也与监管的缺位有关。以梁先生为例,他向12345反映了这个情况,工作人员说会登记核实,但实际上还是没有任何改变。即便记者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反映,也只是泛泛回应称,如果涉事驾校确实存在“虚假刷学时”的情况,将会严肃处理。监管一缺位,违规行为就会甚嚣尘上。事实上,驾校公然“刷学时”,也并非深圳一地。公开信息显示,珠海、重庆、昆山、合肥等多地均曝出过驾校“学时造假”的事情。

对于驾校“学时造假”,一方面,有关方面须加大惩戒力度,对于造假的驾校,一经发现就严厉惩治;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据报道,今年2月,广东江门市就查到,有驾校将9台教练车辆的计时终端器拆除,并外购多媒体播放器加装在上述教练车辆的计时终端器上,用虚假视频进行培训学时数据作假。这就提醒我们,惟有不断升级监管手段,才能从技术层面加强防范,杜绝造假问题再现。(龙之朱)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