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游泳需要保险护航
2022-07-21 12:19:10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从1990年开始,南京市民李国玉就在五台山游泳馆办卡游泳,游泳馆换了多家,但是习惯一直未断,至今已有32年。2022年3月,82岁的李国玉被馆方告知因年龄超过80岁,健身卡到期无法续签。坚持了一辈子的爱好,就因为年纪大了,场馆不接受,现在面临无处可“游”的情形。李国玉无法接受,一气之下将这家游泳馆告上了法庭。(7月20日《扬子晚报》) 老人在诉状中指出,《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提出老年人有享受社会服务和优待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平等、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简言之,不给老人办卡就是歧视老人的违法行为。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法律所说的是一般情况,对于超过80岁的老人,一旦身体出现问题,游泳馆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事实上,即使游泳馆本身无过错,也进行了及时、适当的救助,同样也难以避免人道主义赔偿,双方就赔偿额争执不下的场面更是可以想见。作为经营场所,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同样的利润下绝不想承担更大的不确定性,所以拒绝高龄老人也就不难理解了。 简言之,保障老年人的权益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而不是直接交给某一具体企业来承担。《体育法》总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给予特别保障。”问题是,如何特别保障,不能只是口头提倡,还应有制度性的安排来分散风险,卸下企业的思想包袱。 就像老年人参团旅游一样,有的旅行社要求有子女陪同,有的要求提交体检报告,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意外发生的概率。然而,虽说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同,但仅凭体检报告也无法完全打消企业顾虑,不仅因为体检机构混乱和体检项目庞杂,也因为高龄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本身就有较大隐患,更不必说是游泳这种强度不小的体育运动了。 从根本上来说,这项工作应当由更加专业的保险公司来做。一方面他们更加专业,另一方面,作为第三方,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保费,进而以高额理赔来化解小概率事件的风险。因此,有关部门可以鼓励游泳馆投保《游泳场所公众责任保险》,并在此基础上投保附加险,也可以推出适合老年人的运动险,供有需要的人选择。此外,还可以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特定险种化解难题,如有些地方通过这种方式就解决了“扶不扶”的难题。老年人运动、老年人出游,同样属于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特定场景,如果能够将其纳入各地的“银发无忧”工程,政府、保险公司、企业和老年人共同努力,不愁化解这一难题,更有助于鼓励更多场馆向社会开放,为全民健身提供有力支撑。(宋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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