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费者护航,让更多的人“敢消费”
2022-03-15 14:02:38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又是一年“3·15”。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 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上取得了长足可喜的进步。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消费环境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漠视法律底线的商家、不法分子在食品药品上动手脚,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部分网络商品和服务存在质量缺陷、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虚假宣传等问题;大数据杀熟、隐私数据被泄露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引发公众质疑与担忧......消费者保护事业还任重道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一方面,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既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应该对消费者和社会的必然承诺,更是提高供给质量的有效实践。另一方面,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从消费已成经济增长主动力的趋势来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重要,应成为持续强化的长久之策。 那么,如何维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需要各方齐心协力,构建消费者保护共治体系,协同改善消费环境。首先,企业要扛起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真正以消费者为中心,自觉诚信守法,才能从源头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减少市场风险和消费纠纷,从长远赢得市场竞争。行业协会商会要真正对企业负责,发挥好自律作用,督促企业积极提升消费品质、化解消费纠纷。 其次,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市场监管与消费维权职责,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把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协同起来抓,通过抓监管、抓维权来优环境、促发展。法院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司法为民,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市场监管,全力破解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当然,消费者自身也需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提升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使命光荣、责无旁贷。只有严守消费安全底线,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法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才能促使越来越多的人“愿消费”“敢消费”。(安子州)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