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行贿“黑名单”助力弘扬廉洁之风
2021-09-09 10:46: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实际上,对行贿行为给予适当处罚,我国刑法早有规定,但同时也有附加条件,对于主动交代、积极悔错、有立功表现的行贿行为,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宽限条件,导致我们对相关案情进行量化时,对行贿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也不具有较强的震慑力。由此带来的弊端则是,容易让行贿者放松思想警惕,进而淡漠法治意识。他们在潜意识中会认为,行贿虽然有错,但只要及时悔改,即可得到法律的宽容和谅解。 如今,中央多部门联合发文,将全面推行“受贿行贿一起查”,还特别强调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意味着受贿与行贿将同等论处,体现了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效,其带来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 受贿行贿一起查,相当于在反腐源头又多了一道“防火墙”。此次《意见》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范围,进一步划定了行贿的类别和范围,可谓是边清界明、一目了然。对标对表,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大家心里自然都有一杆秤。对于行贿对象而言,由于少了“优待”、没了“特殊”,凡事就会多掂量掂量,不敢轻易碰触法纪红线。规则既出,震慑作用是必然的,特别对于那些寄希望于通过不公平竞争而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者,无异于又多了一道“紧箍咒”。他们即便有了行贿的想法,也会因为考虑到不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而保持定力、严守规矩,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成为新常态。 受贿行贿一起查,能够有效维护社会公平公正。靠利益输送或钱权交易,为自身谋“福利”,助长了腐败之风恣意蔓延,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均。为此,将行贿和受贿同等论处,大大降低了腐败风险,也更能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让良性竞争多一份保障。从先前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来看,行贿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从中获取商业利益的情况不在少数,这也是导致腐败增量的重要原因。故而,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高压态势,从思想源头斩断贿赂行为,是清洁营商环境、实现正风肃纪的必要手段。我们必须持之以恒用好、用活这一法治利器,为社会公平公正创造有利条件。 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利于树好清正之气、弘扬廉洁之风。一直以来,群众对贿赂行为深恶痛绝。事实也证明,若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必将影响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最终也会影响政治生态。在此基础上,坚持将受贿行贿一起查,双管齐下,既是“治”,也是“防”,防治结合,效果更佳。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对纪律红线产生敬畏之心,从而养成按规矩办事、按原则处世的行为自觉。对于营商主体而言,对行贿必将受罚有所忌惮,彻底打消了通人脉、走关系的“歪脑筋”,能有效促成依法、依规、依序参与商业竞争。如此,在良性循环的作用下,受贿行贿及时刹车,必定有助于在全社会养成清正之气、弘扬廉洁之风、筑牢廉政之基。 当然,在全面贯彻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同时,也要避免出现新的潜规则,即行贿者与受贿者沆瀣一气,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彼此心照不宣。对此,我们还需创新方式方法,在监管、核查与处罚力度上再加码,以抓铁有痕的强硬手腕,彻底消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坚决遏制贪腐不正之风。(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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