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食品保质期标注不再“雾里看花”
2021-08-11 08:55: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答复省人大代表邵蔚关于“食品保质期标注形式五花八门应统一”的建议称,正如建议中提及的那样,目前我国食品标签保质期的规定过于刚性,不仅容易造成食物浪费,也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困扰,需要加以规范统一,以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8月10日《澎湃新闻》) 作为一名消费者,购买包装食品,要想买得明白,吃得放心,首先要看食品保质期标签。若不看标签买食品,犹如“闭着眼睛”横穿马路,生命健康安全,恐怕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一项民意调查显示, 55.3%的人在购买食品时,会很仔细地看标签,但有43.47%的人却选择了有时看有时不看,还有1.22%的人竟然从来不看。也就是说,有四成多人近乎是“闭着眼睛”购买食物。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不看标签,很大原因是,食品保质期标注五花八门,好似“雾里看花”,弄不明白。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也对保质期标示形式进行了规定:“最好在……之前食(饮)用;……之前食(饮)用最佳;此日期前食(饮)用最佳……;保质期(至)……”。 由于保质期标示规定“繁琐”,样式多,流通市场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变得眼花缭乱,保质期标注有到年月日的,也有14天、60天、180天、182天的。这种情况的存在的,一则,导致消费者对保质期,认识不清,尤其是临界保质期的食品通常无法出售或丢弃,造成大量食品浪费;二则对保质日期计算容易产生分歧。保质期具体到哪一天则需要进行仔细推算,有的标识12个月或1年,有的则标识为6个月或180天,但年和月都有多种可能性。此外,不符合国际通用惯例,由于与国际通行标注方式不一致,影响国外市场流通。 颇令人欣慰的,江苏省人大代表邵蔚建议食品保质期标注应统一,引起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注与重视,并选取当地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先行开展食品标签保质期标注改革的试点工作,今后,食品保质标签统一标注为:“在××××年××月××日前食(饮)用最佳”,或者“保质日期至××××年××月××日”,这不仅让食品保质期标注简单明了,变得通俗易懂,能减少不必要的食品浪费,也与国际通行标注方式一致起来,有利于促进国内食品在国外市场畅通无阻。 作为一名普通公众,期待江苏省在食品标签保质期标注先行先试,成熟后作为模板,适度修改《食品安全法》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尽早在全国推行开来,从而让食品保质期标注不再是“雾里看花”。(吴睿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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