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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听工资被开除,“密薪制”于法有据吗?

2021-06-21 10:49:36 作者:丁家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了”登上话题榜。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自己在互联网企业工作,本月加班较多,工资拿得不少,因有同事与其加班差不多,便问对方拿了多少。该网友称,自己当时是在办公室公开问的同事,同事未正面回答,但第二天,人力就找到他谈辞退的事,赔偿正常给。网友觉得委屈: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至于要开除我吗?(6月20日 中国新闻网)

工资神神秘秘到底为啥?公司的“密薪制”于法有据吗?此话题引发网民“一边倒”的谴责之声,普遍认为,打听工资被开除,不仅没有人情味,也涉嫌违法。笔者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企业实行“密薪制”可以有,但不能肆意进行滥用,成为 “同工不同酬”的一块遮羞布,让法律明文规定的“同工同酬”合法权益难以落实。

不少公司将类似“禁止打听工资”写入劳动合同,甚至还有公司让员工签订收入保密协议,并明确约定违反将被开除。不可否认,企业实行“密薪制”,目的是为了限制员工相互打听薪酬情况,避免员工之间攀比收入而“患不均、患不公”。显然,用人单位实行“密薪制”,从保护员工隐私、防止互相攀比、减少员工流失等方面考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管理,可以维持员工之间的和谐气氛。

我国没有任何现行法律,对薪酬保密的约定进行禁止。法无禁止即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相应的“密薪制”条款,本身并不违法。因而,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密薪制”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但是,公司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不可取,难以让被开除的当事人心服口服,也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一般而言,收入公开则是实现同工同酬的前提。虽然劳动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劳动者的收入是否应当公开,但一些公司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个人收入情况实行保密”的做法,却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相悖。因而,“密薪制”不违法,但以违反“密薪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则是劳动违法行为。

笔者认为,企业“密薪制”别成“同工不同酬”的遮羞布,我国劳动法规对于工资是否公示并无强制性要求,但劳动者对自己的工资享有知情权,因此,无论企业是否公示员工的工资,都应制定明确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制度,保障员工“同工同酬”的合法权益,让员工明明白白知晓每月以及年终应当能拿多少工资、奖励金。

至于根据业绩、对企业贡献大小,给予员工的额外奖励,则属于“薪酬保密”的范围不予公开,员工应自觉遵守保密规定。而针对打听同事工资的情况,虽然违反了“密薪制”,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要动不动就“上纲上线”,与开除、扣工资等处罚进行挂钩,从而避免构成劳动违法行为,损害广大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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