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时政观察> 正文

互联网企业党建新理念 差异化层级化精准化

2018-09-17 09:40:06项 赠来源:南方日报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随着互联网企业的蓬勃发展及其影响日益加深,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已经成为新兴领域党建的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探索加强新兴业态和互联网党建工作”。中共广东省委十二届四次会议明确,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这为加强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是,不少互联网企业在党建探索中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严重制约其组织力的提升和政治功能的发挥。因此,亟须破除认识误区,推动互联网企业党建的科学发展。

在互联网企业党建与传统企业党建关系上,把握互联网企业党建的特殊性,树立差异化的党建工作新理念。互联网企业作为新的企业业态,具有企业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与传统企业相同的是,互联网企业也是通过产品营销建立与消费者的市场交易关系。所不同的是,互联网企业借助网络平台进一步实现了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企业之间线上与线下的多元互动,从而将一般的市场关系发展成为市场—社会关系。换言之,与传统企业的产品主要影响用户的消费行为不同,互联网企业不仅影响用户的消费行为,满足大众的衣、食、住、行等多样化需求,而且还将这种影响深入到用户的社会行为当中,作用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重构着大众的精神世界。这是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在社会效应上的最大差异。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互联网企业的迅猛发展,其社交属性在影响大众消费意识和行为的同时,也促进了大众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的转变,这一态势愈益明显且加速发展,给传统的社会治理结构带来严峻挑战。

互联网企业的特殊性及其所肩负的社会责任,要求互联网企业党建不仅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在互联网企业内部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提升组织力,发挥政治功能,使其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因此,在实践中,一定要把握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的特殊性,树立差异化的党建工作新理念。

在不同类型互联网企业党建关系上,把握互联网企业党建的差异性,树立层级化的党建工作新理念。互联网企业因其产品形态及其满足需求对象功能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生产技术服务类和公共精神服务类两大类企业。不同类型互联网企业的党建目标具有差异性。生产技术服务类互联网企业,其产品主要是满足互联网行业基础发展的生产设备需求和技术服务需求,影响对象主要是企业而非社会大众。这类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健全组织设置,理顺组织关系,加强对企业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公共精神服务类互联网企业,其主要产品以文化精神型态呈现,影响对象直接是社会大众,这类社交属性非常鲜明的互联网企业,其党建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组织设置和工作覆盖层面,还要追求发挥更高层次的政治引领功能,即不仅仅要实现对本企业党员及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还要扩大到对社会大众的政治引领。在实践中,要把握不同类型互联网企业党建的差异性,切忌不加分类采取同质化的党建工作模式,树立层级化的党建工作新理念。

在开展互联网企业党建过程中,把握互联网企业党建的动态性,树立精准化的党建工作新理念。开展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需注意互联网企业产品的延展性所带来的动态性变化。传统企业的组织架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结构,其组织结构相对稳定,人员也较为固定,其党建工作的原则是以人为中心,人在哪里,组织就建在哪里,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效能相对较高。而互联网企业则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使得组织架构更为扁平化,组织系统更为开放化,组织体系更为立体化,逐渐形成了一个人员庞杂且流动性较大、思想多样且相互碰撞的复杂系统。互联网企业的流动性因素和复杂性因素给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党建工作模式,其组织效能势必大打折扣。

针对互联网企业的流动性因素和复杂性因素,亟须树立精准化党建工作新理念,创新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模式。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须建立以产品链为中心的组织原则,探索一条产品延伸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新路径。这要求互联网企业党建不仅要突破原来党组织建设仅仅覆盖企业内部党员和党组织的基本目标,更重要的是要在互联网企业党组织组织力提升的基础上,通过对互联网企业产品影响力的渗透和引领,促进其政治功能有效发挥,从而实现互联网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