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不起诉讹诈者,如何让好人得到慰藉?

2018-09-13 12:36:52 张楠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9月2日,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事发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终获清白的小伙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后来经过警方耐心说服,放弃了起诉。

处理这一事件的警察明知扶人小伙子并未撞到那位老者,而且也找到了相关的监控以作证明,但在小伙子试图对讹诈者提起诉讼时选择了劝其息事宁人,放弃诉讼。这是典型的“和事佬”角色和息事宁人的心态,与其作为执法者的形象严重不符。不过,放之于整个社会,这样的人和心态却并不罕见,甚至在执法者中也并不罕见。

客观地说,“和事佬”的存在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减少了社会了矛盾,缓和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但是,这种积极作用只能建立在矛盾的当事人都明事理且不涉及原则性问题的基础上。一旦涉及原则性问题,一旦“和事佬”不讲原则而一味地试图暂时平息争端,“和事佬”的存在就很有可能将问题推向反面——或许能暂时平息,却无法彻底解决,甚至留下无穷后患,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让事态更加恶化、争端更加激烈。

这一事件即是如此。

讹诈者得不到惩罚,反而是救人者即被讹诈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证明自己的清白,在此过程中,不仅要忍受旁人的质疑,忍受讹诈者的谩骂,其精神更是遭受着严重的折磨。更要命的是,如果讹诈者得不到惩罚,势必会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使得其他存心不良者蠢蠢欲动,甚至付诸实践。

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会有更多的人遭遇讹诈,一旦无法自证清白,就会有更多的好人因此遭殃,而社会风气更是会遭到重创。如此一来,好人不敢做好事,而遭遇困境亟需帮助的人也得不到帮助——不讲原则地息事宁人,最终只会让好人得恶报,而让“恶人”乐逍遥。

社会上之所以屡屡发生类似的事情,之所以好人屡屡受伤,之所以有那么多摔倒的老人无人敢扶,问题就出在这种讹人事件中的“恶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讹诈一旦成功,就会得到一大笔赔偿,不成功却几乎不会产生任何成本,如此一本万利的事情,比盗窃简单得多,比贩毒安全得多,对于一个缺乏道德约束丧失了基本良知的人来说,何乐而不为呢?

更大的问题在于,在此过程中,一些原本应该担起矫正风气作用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等,却没有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甚至,还起了相反的作用。这个问题,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相信这位警察这么做并非出于恶意,否则他也就不会劳神费力查找监控还原事发经过力证小伙子清白了。展现在他身上的不讲原则的“和事佬”和息事宁人的心态也并非他一人所独有,但好人做错事有时候比坏人做坏事产生的后果更严重,因为很多人会因为把事做坏人是好人而放弃对他的批评和追究。

无论如何,这位当事警察都应该受到批评,而更应该受到批评的,是那些无原则的“和事佬”,是执法者中的“和事佬”思想。对于这个社会来说,最需要是与恶人斗争到底让恶人付出代价的人,多一些这样的人,少一些不讲原则的“和事佬”,这个社会才会更加向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