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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转租公租房,谁之恶?

2018-08-31 08:56:13 邓海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连日来,记者前往北京地段较好的公租房项目调查采访时发现,当地公租房违规转租之“火”未灭,两家知名中介机构——我爱我家、中天置地皆有染指,原租金1700余元的一居室公租房被转租后,租金高达4900元,通过中介租赁的部分租户却并不知情。(8月30日 中国经营报)

这是又一则公租房成为唐僧肉的故事:租户申请着不住,中介加价二转手,最终以近乎三倍的价格将公租房推入高涨的租赁市场。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做法,在公共资源上薅羊毛,诡谲的是,媒体暗访轻易得知的真相,“牧羊人”何以不知不觉呢?

有些道理,耳熟能详。根据住建部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公租房,不得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也不得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如果违反规定,承租人应当退回公租房,按市场价补缴租金,而且将被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办法》还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否则将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这样的罚则,算得上严肃。但为什么纸上规定和多番严查之下,仍有承租人和知名中介铤而走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再是信誓旦旦要为租赁市场充当“灭火员”的中介机构,恐怕始终不可能自觉主动把企业社会责任扛在第一位。监管不严,必有乱象。房地产市场图景和火车站打车难等社会问题,内生逻辑是一样一样的。中介人员对记者的坦言很有意思,“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公租房往外租的,但偷摸儿租呗。反正有的业主申请来不住,空着也是浪费,还不如租出去。”中介人员还承诺,基本不会遇上主管部门检查,如果遇上了只要说是原租户的亲戚朋友就行,“肯定不会被清走”。这大概说破了两重真相:第一,公租房申请中“李鬼”恐怕还不少,有了资格拿了房、却空着不住,这说明公租房配置管理部门在前道程序上就失之于宽;第二,主管部门后续监管如牛栏关猫,竟然连转租户都看不出来,不谈“火眼金睛”,这是老眼昏花了吗?更为荒唐的是,公租房里的住户称,经常见到身穿衬衫、挂着名牌的中介人员带人看房、租房。

此前,为了平抑暴涨的租金,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将在目前西城、海淀、丰台三区新增5000套公租房配租的基础上,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底前再启动近万套房源分配工作。问题是,如果这些初衷美好的公租房,部分落入强势市场地位的知名中介手里,这房租还会有下来“凉快凉快”的一天吗?

乱世重典,特殊时期对特别乱象恐怕更要坚守“零容忍”的底线。谁在公租房上动心思、谁在公租房上发黑财,乃至于该管不管的监管部门,都该挨板子、都当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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