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不能只写在纸上,还需严格执法
2018-08-09 18:13:06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厦门《养犬登记证》办证费用取消半年多了,这一利好政策却难落到实处,办证人数并没有增加多少。《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10余年,全市办证犬只仅7400余条。(8月9日《海西晨报》) 从记者采访中我们看到,厦门推行的免费办养犬证之所以在实际施行中“遇冷”,主要是一些养犬人士觉得,办证与否没有任何差别,不办证没有处罚,办证也没有福利,所以缺乏自动办证的热情。 其实从理论上讲,办证与否应该是有差别的,会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无证养犬或未定期免疫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此也就不难看出,之所以有人认为办不办证都一样,其结症就在于,相关规定只是写在纸上,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也就不足已形成应有的威慑。 有人认为现行的制度规定一些内容操作性不强,建议重新修订养犬管理办法。这个建议,无疑有助于相关管理规定更趋于完善,但问题在于,如果缺乏对制度的执行力,再完美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沦为一纸空文。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迄今已经实施了10余年,试想,如果从一开始,各级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都能严格按照《办法》的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加强日常执法,对发现的违法养犬行为及时查处;如果各地街道、村居、物管等基层单位,也都能依照《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对辖区居民的违法养犬行为进行监督和劝阻,那么,也就不至于出现无证“黑犬”泛滥成灾的局面了。 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这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无规矩不成方圆,定好了的规矩就一定要执行。我们可以期待厦门的相关管理办法能够在经过修订后,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但在这个《办法》仍然还有效力的情况下,它就必须要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在这件事情上,既要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形成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风尚,更要向不文明养犬行为坚决说不,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加大治理力度,切实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确保种种违法养犬乱象能够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