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无障碍”名副其实需要“各司其职”
2018-07-12 18:27:35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孙劲贞我来说两句 |
公园内随处可见的阶梯、坡度太陡的无障碍坡道、“点缀”着树木的盲道……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邂逅”过这些不太“贴心”的“无障碍”设施呢?日前,记者在福州市区实地走访发现,不少“尴尬”的无障碍设施就在我们身边。(7月10日 海峡导报) 无障碍设施是为了方便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有无设立,设立水平如何,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早在2012年6月国务院就专门发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区服务作了规定,责任明确到县一级政府。 然而,由于一些地方在管理上或思想上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无障碍条例不是得不到具体落实,就是形同虚设。曾有报道湖北某地的两家单位,为应付验收,在楼梯上搭上木板,贴上标语,建成了倾斜度达45°左右,就像小朋友们玩的滑梯一般的残疾人通道。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考察扶贫工作时,曾用郑板桥的诗告诫干部,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用心。如果把总书记的指示迁移到“无障碍”设施建设上来看,就是要各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执行国务院的条例规定。 建设和设计部门要有新思维。当前无障碍设施,不仅有陈年旧账,还在不断欠新账。原因在于个别单位还停留在老思维中,在一些公用设施设计时,没有加入“无障碍”元素。为此,首先设计单位设计理念中要有新思维,其次建设单位要积极拥护,再有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没有合规的无障碍设计不通过,没有高标准的无障碍设施不予验收,不投放使用。 残联要落实好督促责任。现在县一级都有专门的残疾人联合会,残联不仅本身要带头做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还应该沉下去,摸清辖区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到位情况,对当建未建、当改未改的,依据国务院条例和一些地方法规,向责任主体县一级政府提出申请,延请他们明确时间节点,明确目标要求,给下属各部门发出严格指令。 城建和交管部门要加强管理。有一个现象不得不重视,目前一些地方无障碍设施挺不错,不过被占、被损、被封闭而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也相当严重。不只是新闻中的盲道栽树,盲道和人行道几乎成了停车场也是事实存在,一些地方的无障碍通道被恣意阻挡,更鲜有提示或管理。因此,无障碍设施要建更要管,城建城管交管等部门有规要依,无规要立,加强执行力,达成“建管并重”,才能物尽其用。 要让无障碍设施不尴尬并非是多大的难事,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充满人文情怀的和谐宜居文明环境,一定会很快到来。 |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