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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吸电子烟 应成为社会共识

2017-12-22 20:11:04刘运喜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瑶我来说两句

学校周边玩具店售卖的商品关系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周边的小卖部出现电子烟?“即使没有尼古丁,但小孩子如果喜欢上抽烟的感觉,染上这样的习惯就不好了。”昨日,有家长反映,在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门口的部分小卖部里售卖所谓的电子烟,不少小学生出于好奇买来尝试,甚至有人当成生日礼物送给同学。(《东南早报》 12月21日)

电子烟是成年人戒烟的替代疗法。据说由中国人发明,其原理是采用含尼古丁(从高到低)的烟液,最后到含尼古丁浓度为0的烟液,取代普通烟解瘾,从而让人逐步摆脱身体对尼古丁的依赖,实现戒烟。电子烟没有香烟中的焦油、悬浮微粒等其他有害成分,但有研究认为,电子烟仍是二手烟,且电子烟作为禁烟产品一直缺乏系统的临床实验数据支持,从未被官方批准过,在一些国家被认定为非法。

其实,靠替代产品禁烟本身就不靠谱,戒烟更主要的是靠意志力。只要有意志力,再老的烟民也能成功戒烟,没有意志力,年轻烟民也戒不了烟,因为抵挡不了烟的诱惑。

“吸烟有害健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也是法律要求必须在香烟产品醒目位置标明的强制性宣传用语。建设健康中国,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除了提倡体育锻炼、健身、养生、保健外,也要改变不良的、不科学的、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其中就包括抽烟。现在既然有了电子烟,并且证明电子烟对人体有害,也应形成一种共识:吸食电子烟,一样有害健康。禁吸电子烟,特别要防止孩子因好奇而吸食电子烟,久而久之染上烟瘾,成为新一代烟民。

孩子禁吸电子烟,家长要以身作则,不要染上吸烟的坏习惯,给孩子以好的榜样。如果家长已是烟民,就要尽快戒烟、强力戒烟,以免带坏孩子,或者让孩子成为二手烟的受害者。家长要严肃地告诉孩子,电子烟也是烟,有害身体健康,且久吸易上瘾,陶醉于吸烟的动作。

其次,学校要主动担责,经常提醒、告诫孩子不要购买、吸食电子烟,对发现吸食电子烟的孩子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以纪律处分。再次是政府要依法管理,根据学校、家长的要求或反映,工商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学校及学校周边商店、小卖部的检查抽查,查禁、没收电子烟产品,直至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然后是商家要守法经营。学校及学校周边商店、小卖部的商家要有起码的商业道德,从维护孩子身体健康出发,守法经营,主动不进货、不出售电子烟。积极配合政府的查禁行动和学校的管理,自觉接受检查、抽查。

总之,电子烟也是二手烟,一样有害健康,也在禁止之列。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采取一致行动,形成禁烟合力,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精彩短评

莫让果味电子烟成“迷烟”

孩子健康无小事。任何1%的疏忽都可能导致100%的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指望商家的良心发现,也不能总是依靠家长的举报与投诉,而要主动出击。教育部门与工商部门既要明查暗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也要通过制度建设,设立“黑名单”,加大惩戒力度,促使商家不敢、不触碰道德与法律的底线。(杜建锋)

果味电子烟 是变相的烟草广告

任何宣称无害的“抽烟游戏”对未成年人而言,都是一则生动鲜活的烟草广告。广告法已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校园周边销售果味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不论电子烟是否有害健康,工商执法、教育行政部门都要高度关注、及时清除校园周边的电子烟;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吸烟,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社会禁烟组织同样要及时发声、有所作为。(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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