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违法企业公开道歉是最好的现身说法
2017-12-18 18:18: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古人云“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企业犹如一个人,如果能够将惩罚与教育有机结合在一起,让教育不只是停留在口头、行政告诫书上,而是让它实实在在裸露在媒体、公众面前,这种方式自然能够对企业的规范运营更有约束力,也能够让其他企业从中深受教育,既能够有效节约行政资源,更能让这种惩治和教育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启发和警醒。 现实执法中,不难发现,仅仅将执法力度停留在对环保违法企业的罚款、普法宣传和培训上,是很难真正触动一些企业管理层的内心,很难从根本上扭转企业对环保的意识。 “我公司因两年内受到晋江市环境保护局三次行政处罚,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在此就本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公开道歉,并保证今后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登报致歉,公开企业及法人代表,向社会公众说明违法事实,并承诺今后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无形中就将企业推到了社会公众面前,意味着企业今后运营接受的不仅仅是法律和监管部门的约束,更有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毕竟,企业要生存,就得要有良好的信誉为前提。 虽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时难免会触碰环保警戒线,但如果缺乏有限的约束和监督,往往就会在违法路上越走越远。而这种要求企业登报致歉的方式,不仅能够让企业及时接受到全方位的监督,更是给环保违法企业一个洗心革面的机会,企业意识到了错误并主动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就是一种决心。 毕竟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对于触碰环保法警戒线的企业要依法惩治,同时让其他企业能够真正树立起保护环境的观念。而通过让环保违法企业公开登报致歉的方式,其实就是最好的现身说法,既达到了惩戒的目的,也警示教育了其他企业,本身就是一次极高效率的环境宣教行为和环境普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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