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西岸时评>最新原创> 正文

应理性看待“网红学院”

2017-09-21 15:34:27杨飞鸣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瑶我来说两句

直播技巧、如何录小视频上热门,这些生活中的娱乐项目,现在却走进了一所高校课堂。近日,重庆工程学院开设“网红学院”一事引发关注。(新华网 9月21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新生事物的不断涌现, 挑战着社会大众的接受尺度。像前不久出现的小龙虾专业、二维码收礼金、共享系列产品等,公众大体经历了从匪夷所思到逐渐接受的过程。

重庆“网红学院”的出现,引发了不小争议。有网友担心“网红学院”的成立,会让学生产生对“网红”、“主播”等行业的过度推崇。

“网红学院”的横空出世看似突然,实则是在当下网络直播、电商和短小视频流行的基础上产生的,拥有很大一部分受众群体。但目前“网红”行业缺乏高素质、高质量专业人才的现状,为“网红学院”的诞生提供了必要性。因此,社会应该辩证地、理性地看待“网红学院”事件。

对学校来说,“网红”作为一项新课程,尚无相关的学科内涵,开办“网红学院”值得尝试,但要谨慎推广。对学生来说,成为“网红”可能会名利双收,但也不能一味跟风,要根据自身实际条件进行理性评估,毕竟新事物“网红”能走多远,没人说得清楚。对社会来说,“网红学院”培训一方面可以规范网络直播,减少诸如假慈善、主播直播不良行为等乱象;另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学生的就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因此,笔者认为“网红学院”的出现并非坏事。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更加多元化,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孰好孰坏,需要时间去检验。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