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对两家纠争与缠斗作出公正的判决之后,两家就应把更多心思放到满足消费者需求上,放到提升凉茶品质上。】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8月16日 央视报道)。 王老吉与加多宝双方于2012年7月6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和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互诉官司一打就是5年多,可谓旷日持久。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巨大,可互诉来互诉去,形成了尴尬的拉锯之势,让“同根生”兄弟企业产生了恩怨且已然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商业纠纷,而逐步演变为一场没有赢家、貌似无休止的缠斗。 在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互诉官司中,这对冤家从一开始就陷入一种分遗产式的缠斗格局之中。加多宝借着原有的渠道优势和品牌运作经验,占据了优势地位;王老吉为了保住品牌记忆和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只得选择在法庭上与对手一较高下。无止无休的缠斗,不仅让双方都付出了巨大的成本,也开始让不少消费者感到厌烦:不是说怕上火,喝凉茶么,为何越喝火气越大?王老吉与加多宝两家的互诉并没有让凉茶销售量成规模的增长。 恶性相争无赢家。如何让“同根生”的两个知名商品都能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前景,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院作出了王老吉与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的判决,一方面尊重“红罐王老吉凉茶”作为知名商品,出于对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另一方面,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这样的判决,可以说兼顾了诉讼双方的利益。 从权益的分割和利益的平衡这两点着力,此判决充分考量和尊重纠纷的历史成因、使用现状、消费者的认知等多种因素,以维护诚实信用并尊重客观现实为基本原则,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以及公平合理化解纠纷的原则。在王老吉与加多宝互诉期间,两家企业在市场上展开了市场营销攻防战,各自都在培育消费群体上下足了功夫,并在相互博弈之中获得了巨大的市场利益。与其陷入拉锯战,任其逐步影响企业正常的发展轨迹以及凉茶市场的有序发展,两家企业还不如善意履行法院的判决,坐下来、去去火、静静心,相互谅解、合理避让,寻找利益结合点。 同行是冤家,但一个优秀的对手也是企业前进道路上的帮手。王老吉与加多宝可以在市场上与对手过招,但当法院对两家纠争与缠斗作出公正的判决之后,两家就应把更多心思放到满足消费者需求上,放到提升凉茶品质上,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品质的中国凉茶并为民族品牌做大做强作出自己的贡献。 |
相关阅读:
- [ 04-07]“免费赠品”应和普通商品一视同仁
- [ 04-07]“价格备案”给机场商品价格虚高“挤水分”
- [ 03-30]教师做微商,卖的是商品还是老师身份
- [ 03-16]“网购商品超三成不合格”责任在谁?
- [ 03-16]公益诉讼助力网购商品监管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