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禁止穿短裙短裤多点理解
2017-06-26 18:39: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近日,济南一高校在进行文明班级评选中,禁止男女穿着露出膝盖的短裙短裤。此消息一出,便引起网友热议。随着消息在网络热度上升,网友们纷纷开始站队。(6月26日《东南网》) 大热天的,却禁止学生穿短裙短裤,这样的规定初听的确令人难以接受,但只要搞清楚学校出台这项规定的初衷,就不难理解学校的用心良苦了。 个人穿着是个人权利,也是个人自由,只要穿着不影响市容,不有碍观瞻,不伤及风化,就无可厚非。可是近些年,一些人却将这种自由视为无边界,在穿着上肆无忌惮,过于暴露,甚至屡屡突破极限,比如有些人穿着吊带招摇过市等,这些穿着严重挑战着道德底线,伤害社会文明。 这种情况也逐渐蔓延进了一些校园。在某些高校,学生穿着暴露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学生穿着睡衣上课,穿着拖鞋、超短裙上课,此类穿着完全不符合一个学生的身份,也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因此,有必要出台规定,采取措施,对这些行为进行约束和遏制。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济南该校才出台了这样的规定。 其实,济南这所学校所谓的禁止穿短裙短裤,并非是完全的一律禁止,而是有一定弹性空间的。该校的禁令“道是无晴却有晴”,仅针对一些过于暴露的穿着进行禁止,比如短到大腿根的短裙和短裤;而对一些中长款短裙还是允许的,并不在禁止之列。 学校属于公共场所,校园文明应该多一些约束和管制,这样才能帮助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不仅有助于学生未来的社会生活,也能培养出讲文明、懂礼貌、有道德、有素质的健康人才。 |
相关阅读:
- [ 05-09]民办学校不等于任性办学
- [ 05-02]学校“超载”也是一种安全隐患
- [ 04-21]如何解开专门学校“被偏见”的症结
- [ 04-21]欺凌者是否就读专门学校应有程序正义
- [ 04-18]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就近上好学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