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该拿“假药广告艺术家”怎么办?

2017-06-22 11:25:07 王庆峰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一名数年间活跃在多个电视台、身缀9个头衔的“专家”“火”了。论身份,她兼中医、苗医、蒙医于一身;论专业,她可以祛斑、活骨、治痛风等,十几种病不在话下;论名头,她既是会长、委员,又兼院长、主任等。3年来,她在各大卫视、数类产品之中切换游走,屡次被查,屡次复出,被网友调侃,“诺贝尔欠她一个奖,奥斯卡也欠她一个奖”。

电视播放虚假广告的问题由来已久,并饱受诟病。和游医药贩、街头广告不一样,电视台属于“社会公器”,在大众心目中具有权威性、公信力,是很多人接受信息传播的重要来源。正因如此,不少虚假广告昧着良心挣钱,它们瞄准的是相信电视的老年人,或“病急乱投医”的特殊群体。另一方面,不同于一般虚假广告,电视媒体长期播放此类信息,是以折损自己的影响力为代价,也会变相折损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实为饮鸩止渴。然吊诡之处在于,面对公众投诉、舆论质疑,一些电视台依然一次次将“假药广告艺术家”放到屏幕上,有关部门难道不该管一管么?

这几年,广电部门的确整顿不断,工商部门也时有查处,但虚假广告总是“春风吹又生”。又如,《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从源头予以规制,明确当地食药监部门为审查主体,工商部门是监督主体,要取得广告批文才能上电视。可是纵观电视上出现的虚假广告,很多都没有相关批文批号,直接把食药监绕过去。有的电视台甚至把一些广告时段外包出去,由外面的制作公司做成专题片、纪录片等,基本上认不出是广告。

这样来看,问题恐怕出在电视台的体制机制上。此次被曝光的“假药广告艺术家”只是在卫视上露露脸,而活跃在市县级电视台的虚假广告更多。一些地方电视台在新闻频道之外,也有样学样开设多套频道,在产能过剩、广告分流严重之下,一些电视台对广告饥不择食,或者通过变更包装形式来增强吸引力,“广告插播电视”“广告变专题片”等即是表现形式。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问题在网络搜索、新媒体中更为严重。

愚以为,接受虚假广告的电视台,就如同那个“假药广告艺术家”,不管怎么查、怎么管,如果破除不了它的利益动因,就很难彻底根治。从国内电视行业来看,越是市县级的电视台,问题就越严重,这种分布规律跟电视台的办台能力有关,也跟电视台的产能过剩有关。从国外经验看,一些电视频道通过收费订阅、大数据制片等形式实现转型,也能给我们不少启发。因此,提升优质内容,精简电视台数量,借鉴收费模式等,办一批适应市场竞争的电视台,才有可能遏制住电视台承接虚假广告的冲动。

当然,电视台只是虚假广告的一类去处而已,如今虚假广告的无处不在,也提醒我们治本之策在于广告本身。拿医疗类的虚假广告来说,要着眼于虚假医疗广告的产业链条,实现精准打击、精准治理,对涉事医疗企业和相关利益人员要坚决处理,从源头斩断利益生成机制。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