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开具发票时将出现重大变化,以往商家通常归类开具的“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这种大类项目将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具体购物的明细。记者近日了解到,这项规定目前已陆续开始实施,有的商家已调整完了开票系统,开始执行新的规定,没有调整的商家也表示“快了”(6月19日《北京青年报》)。 购物发票不能再开大类项目,而是要开具体的购物明细,这意味着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物情况如实开具。比如某单位在商场购买了几支铅笔、几个文件夹,那么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价格都打印出来,商场超市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此举意在打造“透明发票”,防范“发票腐败”,从而堵住财政乱支出、滥支出的漏洞。这是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的。 长期以来,正因我们在购买物品后,可要求商场超市按照“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劳保用品”等大类别开具发票,一些手握一定权力的人,就将开具发票当成提款机,不仅将五花八门的日常生活消费、家属旅游等,都开成“礼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个人及家庭生活几乎零成本,甚至还无中生有、虚列开支,变着法侵吞财政资金。比较典型的是某地一位女副市长,家里一应开销全由公款报销,连外出开会购买卫生巾,她也要叮嘱随行人员“莫忘开发票”。 事实上,“发票腐败”既简单便捷又极其隐蔽,若打击不及时、不具威慑力,一些机关单位往往容易形成“人人得其好处,人人心照不宣”的状况。所以,“发票腐败”的危害性不容小视。打击“发票腐败”,一方面,审计部门应加强对机关单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另一方面,商场超市的发票开具行为应当被严格规范,让他们不能开具大类项目的发票,只能开具明细发票。 接下来的问题是,商场超市开具明细发票会否存在很大阻力,会不会为笼络相关单位照顾其生意,仍帮助那些单位弄虚作假?数年前,就有大型超市推出类似购物小票一样的明细发票,却一直未得到企业、机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因为明细发票堵住了违规空间。现在仍要防止明细发票遭遇“阳奉阴违”。这就需要监管常态化,相关部门应时常查验商场超市开具的购物发票是不是明细发票,也应对机关单位的报销情况常态化审计,看其是否仍在报销大类别发票,一旦发现违规,当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要防止商场超市成“发票腐败”的帮凶,还得推广购物小票与发票合二为一。目前有个别商场超市推出的购物小票本身就是正规发票,但更多商场超市仍在使用自己的小票,其不具备报销功能。推广购物小票与发票合二为一,开具大类别发票就没有机会。还要及早建设完整的大数据系统,积极推动商家、政府在大数据系统中使用电子发票,收付款方、物品、单价、付款方式等明细自动归集到相关部门,不需要纸质发票和手工报账。要实现“阳光运行、即时监控、全程留痕”,以有助于防范乱报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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